太悲哀!四川攀枝花一男子为了农产品能卖出去,自己攒钱7万帮村里修路,谁料,刚完工

任向前养护说 2024-09-28 15:11:35

太悲哀!四川攀枝花一男子为了农产品能卖出去,自己攒钱7万帮村里修路,谁料,刚完工就被罚,公安要求他半年内还恢复成修之前的泥土路,还要交罚款4万多。男子委屈,双方对峙法庭。 何元能,四川攀枝花市啊喇乡旺牛村的一位普通村民,经历了人生中最意想不到的变故。故事的起点发生在2018年,何元能决定自费修一条山路,以解决困扰他多年的交通难题。 他家住在半山腰上,种植了芒果等农作物,因山路狭窄且崎岖不平,车辆无法通行,运输农作物极其不便。尤其是在雨天,山路泥泞不堪,出行更是困难重重。为了改善生活条件,也为村民和森林巡护队提供便利,何元能做出了修路的决定。 这个决定并非一时冲动,而是经过深思熟虑的结果。何元能先是向村里的长者们咨询了意见,大家都认为修路是件好事,能够帮助村民,也方便自己。 经过多次考察,他选定了一条已有的小路进行扩宽和修整。为了凑足修路的费用,他向银行贷款了5万元,又向朋友借了2万元,共计筹集了7万元资金。 何元能本以为这条路修好后,不仅可以大大改善自家的运输条件,还能为村里的发展做出贡献 。 道路修建工程开始后,何元能请来了推土机和挖掘机,经过十多天的作业,一条宽敞平坦的山路终于修好了。看到这条路通到了自家门口,何元能的内心充满了喜悦,仿佛多年压在心头的重担终于得到了释放。 全家人都为此感到高兴,因为这不仅意味着今后运输农作物更加方便,生活也会因此变得轻松许多。然而,这份喜悦并没有持续太久。 2018年11月,何元能突然接到森林公安局的通知,要求他立刻停止修路,随后他被传唤至公安局接受调查。 原来,有人匿名举报他私自占用集体林地修路。经过调查,公安局认定他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因未经审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需在半年内将道路恢复原状,并缴纳罚款4万多元 。 这个处罚结果让何元能感到极其委屈,他坚持认为,自己修路时并未破坏林木,路边连杂草都很少,更谈不上是占用了林地。 此外,他认为修路不仅仅是为了自家方便,也能为村里其他村民带来便利,尤其是森林巡护队员上山巡查时,这条路的通畅更是有利于防火安全。他不服这项处罚,决定上诉。 2019年5月7日,何元能向攀枝花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森林公安局的处罚决定。在法庭上,何元能的几位村民朋友出庭作证,证明他修路的确带来了便利,且没有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然而,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何元能的行为确实违反了森林法,虽然修路有公益性,但他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仍需依法处理。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何元能的诉讼请求,维持森林公安局的处罚决定。 判决结果出炉后,何元能一度陷入了深深的无奈。他并没有继续上诉,因为他知道即便上诉,恐怕也难以改变结果。然而,面对巨额罚款和恢复原状的要求,他无力承担。何元能家境并不富裕,修路所花的7万元已是他通过贷款和借款勉强凑齐的,而罚款的4万多元更是雪上加霜。更让他头疼的是,恢复原状的工程耗时耗力,根本无法在规定的半年内完成。 时光流逝,何元能虽然依旧抱有希望,但现实让他一次次感到无奈,罚款虽然在亲朋的帮助下逐渐缴纳了一部分,但道路依然没有恢复原状。 每每提及此事,何元能总是哽咽不已。他为自己付出了巨大心血的道路,最终换来的却是沉重的罚款和法律纠纷,这让他倍感无助。他的家人也因修路事件陷入了生活的困顿,何元能甚至一度考虑要卖掉部分家产来偿还罚款。 许多人认为,何元能修路的初衷是好的,他并未故意破坏环境,修路也是为了改善村民的生活条件。 而且,农村修路在许多地方都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何元能可能只是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才没有办理审批手续。 然而,法律的规定是明确的,即使出于公益目的,未经审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仍属违法。因此,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何元能的行为都必须接受相应的处罚。 之后,何元能继续过着他的普通生活,只是这段修路的经历成了他心中的遗憾。 他曾经满怀希望地修建这条路,认为这条路能够改变家里以及村里的经济状况,然而,现实给了他一个残酷的教训。法律和现实之间的冲突,让他在这个过程中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信息来源: 村民自费修山路被罚4万,告森林公安局后败诉---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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