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出轨的下场!”湖南永顺,一女医生被同事侵犯,中间并未反抗,事后也没第一时间报警。谁知,一个月过去,两人再次翻云覆雨,女子却报警声称被强迫。法院一审判决男子无罪,重审时改判出乎意料。 据被告人罗某(化名)讲述,他虽然已经40岁了,但也算是小有所成,不仅有个漂亮贤惠的妻子,同时在当地卫生院有着不菲的收入。 可让他没想到的是,一个女人的到来却打破了这份宁静。36岁的已婚女子曹某(化名),因为上级的要求,被调到了罗某所在的医院。 在之后的半年时间里,工作上的往来,让两人之间的关系愈发熟络。 这天傍晚,因为曹某的家并不在县城,平日里也只是住在单位宿舍里,因此当她收到了罗某一同出去游玩的要求后,犹豫了片刻,她还是同意了。 可当罗某开车将她带到当地的一处景区时,不曾想对方表面上看起来斯斯文文的,现在竟对她动起了手。 于是,在女子愣神的功夫,罗某趁虚而入,两人因此发生了第一次关系。 事后,曹某被送回宿舍仍魂不守舍,认为自己对不起丈夫,在将罗某的所有联系方式全部都拉黑后,她心里这才些许安心。 那次意外发生之后的一个月时间里,罗某虽然通过各种方式,想要再次接近女子,却都被对方拒绝了。 直到37天后的一个早上,差不多九点钟左右的时间,曹某以商谈晚宴安排为由,敲开了曹某的宿舍门。 进入宿舍以后,两人第二次发生了关系,而在此期间,曹某尝试过反抗,但都无济于事。 下午17时许,在将自己的遭遇告诉院长后,曹某来到派出所报警,希望罗某受到应有的惩罚。 那么,从法律角度上讲,应该如何看待呢? 1、被告人罗某认为对方属于自愿,并不构成自愿。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对妇女实施犯罪行为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具体到本案中,罗某及律师在法庭上拿出了相关证据,证明曹某事发时属于自愿行为。 其次,当女子接到曹某的电话时,明明已经知道对方的来意,却仍愿意给曹某开门,由此可以看出,两人之后发生的事情纯属两厢情愿。 再者,过程中,曹某并未做出任何抵抗的行为,也没有向周围邻居大喊救命,相反还给予了回应。 因此,曹某认为,自己并无任何违法乱纪的行为。 2、院长承认曹某曾反映过被罗某骚扰一事 在本次案件中,曹某向法院提供了自己当时做出法抗的证据,而据照片显示,罗某左肩位置确实有一排疑似曹某的牙印。 除此之外,曹某所属医院的院长作为本案证人,也向法院证实了女医生曾向他反应的事实,并且当时他来到现场时,罗某也承认了自己事后给曹某400元补偿,并承认是强迫的。 综合所有材料内容,法院根据罗某提供的录音,认定罗某的行为并不构成强奸罪。 事后,对判决感到不满的曹某,向法院提起了再审申诉。 二审法院认为,罗某的行为是否违背了妇女的意志,不能只看女子是否做出抵抗。 要知道的是,有许多因素可能导致女子无法做出反抗,例如周围所处的环境、受害人自身的性格,而最重要的便是需要考虑女子的身体条件是否允许。 试问那一个弱不经风的女子,在面对自己信任的人时,突然遭到对方暴起,而如果一旦做出激怒或者制止的行为,因为处于伸手不见五指的山林,很难不让人怀疑,对方是否会做出更过激的行为。 其次,因为第二次发生关系时,正值白天,认为对方不敢胡来的曹某,再加上对方却是有相关事宜要说,这才给罗某开了门。 最终,法院改判一审无罪的处罚,认定罗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在小编看来,不管曹某的行为是否属于自愿,罗某作为一个已婚人士,拥有幸福美满的家庭,本就不应该产生出轨的想法。 再者说,在第一次关系发生以后,曹某已经再三拒绝了男子,并且删除了所有的联系方式,罗某更不应该做出违背妇女意愿的事情。 那么,对于这件事你们怎么看? (信息来源:贵州广播电视台.已婚女医生与男同事发生关系后报警.2024-01-16) 文|木南 编辑|木南
“这就是出轨的下场!”湖南永顺,一女医生被同事侵犯,中间并未反抗,事后也没第一时
豌豆大说法
2024-09-24 20:20:09
2
阅读:171655
用户48xxx70
胡编乱造的故事会而已
junhong19841226 回复 09-28 11:38
小编不是编的,写的是自己家发生的故事。
JOY 回复 09-27 16:54
小编混饭吃,不然能饿死的 !
寒舟听夜
胡编乱造的沙币!3年?这是一次的代价!两次,第一次尽管没有反抗并不代表那是她同意的。两次差不多得5年起步。
醉爱 回复 09-30 01:04
给钱了就算嫖娼
胖猫 回复 09-30 17:09
敢告立马带手套反手刀自己切了,告对方故意杀人
潜水的鱼
这种男的就是强奸犯!做30年牢!
用户17xxx16 回复 09-26 21:01
该做100年
胖胖他爸 回复 09-27 14:55
女的不犯贱
用户10xxx32
一愣神的功夫,就让他得逞了。这说明那个男的不行,太快,而且老是纠缠,然后女的给男的第二次机会,还是不满意,所以报警。这男的要不就是物质上没有满足女的,要不精神上没有满足女的,活该。
大一统
趁着她愣神儿的时间,他干完了,这是愣了多久的神儿啊
HOLD 回复 10-01 09:24
三秒真男人[墨镜]
大一统 回复 HOLD 10-01 19:16
[呲牙笑]
感恩的心
贵州电视台报道湖南的事儿?改头换面有意思吗?无语=_=
仕人
400?太看不起人了。给400000就屁事没有
告别无知 回复 10-01 13:01
4万可能都没事了。
土布鸟
有抵抗才叫强奸?那女的因紧张害怕,而肢体僵硬呢?那也叫配合吗?混帐法官
烟纭
不懂法的人
天风
黄晓明说:我不要你觉得你觉得,我要我觉得我觉得!
Hua hua
类似事情真不好说,女人也会上头,半推半就这种其实就是默许了,真不愿意态度会特别严肃,上车前,高速中和下车后都有很大差别
用户15xxx63
曹某开门给曹某乱来
用户14xxx77
假如是真的,判轻了,五年起步
王大嘴口洋
故事会倒闭了,终究因为吹牛逼
沁汜
瞎编乱造,骗流量
小拳拳捶你胸口
400元补偿也太抠了,不告你告谁。本来就算是半强了,事后多哄哄补偿补偿说不定就没事了,以后还有机会。第
用户13xxx42
受害者有罪论?这家伙就该判。
华盛顿
第一次是试试,不合格第二次就不同意,要尊重妇女意愿
用户10xxx21
小便为了满足自己的变态心理编的
犭纟扁我子小子
好像后来了生AI小编
用户14xxx06
开篇一张图,内容全靠编,小编的来由
用户10xxx90
这事当然是强奸,双方都是已婚,男人主动邀约女方放炮,事后女方不满意,不满意了就是不情愿,不情愿了而做了,就是违背妇女意愿了。这都什么法官?保护妇女可以,但妇女也不能底线全无吧?指驴为马,黑白颠倒。
专业医治神经病
小编自己都出轨劈腿装什么大尾巴狼
用户10xxx85
罗某?曹某?谁强淮?曹某以xx为由敲开了曹某的宿舍门,女子接到曹某的电话xx仍愿意为曹某开门,晕了?
111
估计和这女人有什么交易没有兑现,现在告他强奸了
天下第一色
女的反抗男的根本就得逞不了的,瞎写
陈工
严惩男医生
用户24xxx82
我更相信是转正或升职之类的事情没谈拢。
用户10xxx84
现在UC这些文没法看,累,100个字搞定的东西,硬生生让AI搞篇小说出来,没人管吗
用户11xxx19
曹某又可以敲开曹某的门?
沉睡的@弯月
先不是不是编的,身为一个有夫之妇与男子同游,不就是你情我愿,
阿彬
不舒服还要·不报警干嘛?
贵人
善后没做好,还想白嫖,想的美。
随峰落
女医生制服诱惑,我的乖乖,谁顶得住啊[开怀大笑][开怀大笑][开怀大笑][开怀大笑]
用户55xxx06
二审是上诉,再审是申诉,文章里面连法律常识都没有,UC这些推送不能看
SSss
没有影响生活,都是生理上的须求
刻永世爱你的碑
奸出妇人
无崖
我看判的太少。
原来,只是原来
张嘴全靠编
用户10xxx85
医院,淫行这种事还叫事
旋转木马
[裂开]
迷你刚
一个巴掌拍不响
凯凯
提起裤子就不认账
Gogo
管好下半身吧,总惹祸
Moneygod
卖保健品的给别人普法,宗教人士给别人谈唯物主义,渣女给男人谈舔狗的快乐,网络真是一个神奇的动物园。
用户90xxx70
这是说她自己吧、做这事还楞了一会.是在享受吧。在说详细点就可以进故事会了
Memory, my love
TMD,两人结婚后,都发明出了婚内强奸。。。。这都还不算?
玄阳君
明知对方来意?怎么知道是明知的?编的一点水平都没有
WW2L
判得好,做任何事情后果自负
君3
不同意能告,同意能告,不结婚能告,结婚能告,版本T0
用户30xxx21
如果女的很温柔的说,嗯~我不要,你好坏喔~还可以继续吗?
用户15xxx63
应该是接到罗某电话,仍给罗某开门,搞得乱来的
老钢
今天湖南,明天又广西!改一下又发一遍!真不要脸。
杀蚊如麻
装,诬告。14岁的女孩不懂,你一40岁的女人了,不懂得跟男人单独出去玩儿是什么意思吗?
用户80xxx96
煞笔 编写的两个人都分不清让读者读的都云里雾去
吉祥如意
二审法官三观很正!只要不是女方明确自己是真实意愿的性行为都是强奸!
李小龙
这个四百是在搞笑吗?嘲笑大家都是智障?
用户18xxx77
胡编乱造
茗門墨客
强奸案,庭审过程最精彩,如果被告请牛逼律师,整个庭审过程能颠覆三观[捂脸哭]
用户17xxx59
这女的挺漂亮的
用户16xxx37
唉,别管是不是胡编乱造,关于是不是强奸,请慎重!请慎重!请慎重!
小蛋蛋的小白兔
刺激。
珞黎八索
女人不配合,男人是不可能得逞的😀
用户10xxx54
又是AI人工智能军的文章,牛头不对马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