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大祸了!14岁男孩偷拿妈妈的手机出门,随手扫了一辆共享电单车,没骑多远就撞到骑

豌豆大说法 2024-09-24 17:35:28

闯大祸了!14岁男孩偷拿妈妈的手机出门,随手扫了一辆共享电单车,没骑多远就撞到骑车的男子身上,男子当场倒地不起,造成十级伤残,男孩家人辩称孩子未成年不愿担责,男子一怒之下,将男孩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是你撞我的,赔钱!” 熊先生躺在地上,看着撞了自己的人,是个十几岁的男孩小郑(化名),他当即忍住疼痛,抓住小郑的衣角不让他离开,男孩惊恐之中,打电话叫来了父母。 随后,交警到场,根据现场的监控视频和痕迹,确定男孩全责,熊先生更气了。 事情发生在2022年5月29日,小郑一个人在家时,觉得无聊,便想出门找朋友玩。 看了一圈家里没有适合他骑的车,小郑想起外面到处都是共享单车,他拿着妈妈的手机就出门了,看见共享单车后,小郑就挑了一辆骑了上去。 他一边想着去哪里玩,一边给朋友打着电话,没想到,没注意右侧熊先生骑车经过,车身一扭,把熊先生撞倒了。 熊先生被救护车拉到医院,花了不少钱才出院,但身体也造成了严重损伤,不能恢复到从前了,熊先生做了伤残鉴定,才知道,因为这件事,自己成了十级伤残! 但小郑的父母却一口咬定,这件事跟他们无关,也拒绝赔偿熊先生的损失,熊先生一怒之下,将共享单车公司、小郑和他父母告上法庭,索赔30万余元!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讲,法院会支持熊先生的诉求吗? 事发时,小郑只有14岁,并不满足骑电动车上路的条件,他的行为也是违法的,容易造成风险,也正是他的违规,造成了熊先生的伤残。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年仅14岁的孩子不能骑电动车上路,至少得年满16周岁才有骑电动车上路的能力。 一般来说,如果交警发现这种情况,会对他们进行警告,告知其行为的危险性,有时还会对这行为进行罚款,主要还是为了保护未成年孩子的安全。 熊先生认为,小郑骑着共享电动车,那么涉事电动车公司也要担责,但还需要从事故原因分析,如果是共享单车的质量问题,那么责任也在公司,但这起事件明显在于小郑。 如果是骑行的人,恶意毁坏了单车,影响了正常功能,那就也与共享单车公司无关了。 本案中,还有特殊的一点是,小郑是借用妈妈的身份扫开了单车,而且他也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本就不在共享电动车的服务范围之内。 公司方出示了一份《租赁服务协议》,上面明确规定了16周岁以上的青少年及成年人才能骑行,而且账户不能随意借给他人使用,只有本人才能使用。 小郑作为未成年人,当他的行为给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时,作为小郑的监护人,其父母需要承担责任,对被损害者进行赔偿。 具体到本案,小郑的父母应该履行赔偿责任,对熊先生住院期间的花销,包括医药费、误工费等进行相应的赔偿。 熊先生的身体成了十级伤残,对他的精神也会造成一定伤害,小郑的父母还要赔偿精神损失费。 9月22日,据央视新闻报道,法院经过综合审理后,认为共享单车公司无责,小郑的父母作为监护人,需要承担民事赔偿的义务,赔偿熊先生各项损失,共计18.7万余元。 小编认为,就算不闹上法庭,小郑的对父母也该知道,自己孩子闯祸,需要自己承担责任。 他们却一味的逃避责任,直到把熊先生激怒,把他们告上法庭,才被迫承担。 那么,对于这件事你们怎么看? (来源:关于《14岁孩子用母亲账号骑共享电动车,撞到致其十级伤残,法院:出租公司和保险公司均不承担赔偿,由其父每承担责主赔》的报道) 文|百香果 编辑|百香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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