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难容!46岁教师,在小区门口被捅4刀后,追着凶手跑了50米用板砖将他脑袋打的血流不止,最终凶手经过20天的医治后死亡!一审判决教师10年有期徒刑。教师坚称自己是正当防卫,并在二审法庭上与检察官展开激烈的辩论!网友:挨了4刀后的反击,都还不是正当防卫什么才算? 在我们生活的这个社会里,总有一些让人唏嘘不已的故事在上演。有些是因为邻里之间的纠纷,有些则是因为亲情在金钱面前的脆弱。 这些故事,或许就发生在我们身边,只是我们不曾留意。 郝景泽,一个普普通通的教师,每天骑着自行车上下班,脸上总是洋溢着朴实的微笑。他勤恳工作,乐于助人,在小区里有口皆碑。 然而,一场与邻居郭某的纠纷,让他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起因不过是一点零工费用的争执,但双方都不愿退让。矛盾越积越深,终于在那个夏日的傍晚爆发。 2020年8月17日,郭某拿着菜刀,在小区门口拦住了郝景泽,朝他砍去。郝景泽躲闪不及,身中数刀,鲜血瞬间染红了衣衫。 幸运的是,一位路人及时赶到制止了事情继续发生。而受伤的郝景泽,在愤怒的驱使下,强忍剧痛追了上去。 当两人再次相遇时,情急之下,郝景泽抄起地上的石块,朝郭某的头部砸去。 悲剧就这样发生了。郭某伤重不治,离开了人世。而郝景泽,也因此被控故意伤害罪。一场本可以化解的矛盾,就这样酿成了无法挽回的悲剧。 人们不禁要问,郝景泽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法律的界限,又在哪里? 邻里纠纷尚且如此令人扼腕,而当亲情遭遇金钱的考验,又会上演怎样的悲剧? 沈家的老房子拆迁了,补偿款高达几百万。 作为儿子的沈先生,理所当然地认为这笔钱应该都归自己。而他的姐姐,却觉得自己也应该分一杯羹。为了这笔钱,姐弟二人大打出手,姐姐更是受了伤。 愤怒的外甥蔡志信,带着几个朋友,气势汹汹地闯进了沈先生的家。言语争执很快升级为肢体冲突,沈先生和他的妻子儿子,都遭到了殴打。 情急之下,沈先生的妻子施菊香,抄起了一旁的腐蚀性液体,泼向了殴打她丈夫的人。施菊香或许没有想到,这一泼,竟然让一个人受了重伤,十级伤残。 案件闹上了法庭。一审法院认为,施菊香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需要赔偿受害者。而施菊香却坚决不同意这个判决,她认为自己是在保护丈夫和儿子,是正当防卫。 二审法院经过审理,改判施菊香无罪。他们认为,闯入者作为成年人,无理殴打他人在先,施菊香的行为属于情急之下的本能反应,不能认定为防卫过当。 这样的案件,在法庭上并不罕见。但每一个案件的背后,都有一个让人唏嘘的故事。亲情和金钱,究竟哪个更重要? 在危急时刻,人们究竟可以采取什么样的行为来保护自己和亲人?法律又该如何界定正当防卫的边界? 这些问题,恐怕没有标准答案。但这些故事,却给我们每个人都提出了警示和思考。在这个复杂的社会里,我们如何才能用理性和宽容去化解矛盾,避免悲剧的发生? 如何才能在亲情和利益面前,做出正确的选择? 也许,答案就藏在我们每个人的心里。只有当我们学会用爱去化解仇恨,用宽容去对待纷争,我们才能共同建设一个更加和谐的社会。而这,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努力。 (信息来源:潇湘晨报2024年9月18日发布的《内蒙古一男子被砍4刀后反杀凶手,一审被判10年!法院:不属正当防卫》;河南商报2021年9月26日——《因老房拆迁起冲突,外甥带人打上门!上海舅妈奋起反抗却被索赔30万,咋回事?》)
天理难容!46岁教师,在小区门口被捅4刀后,追着凶手跑了50米用板砖将他脑袋打的
阿离言娱乐说
2024-09-23 11:20:05
6
阅读:131887
名字
早两年一退伍女兵被一醉酒男在门外拿刀斩门,后被醉酒男的朋友夺下刀拉走,退伍女子提刀追出來把醉酒男斩死,判正当防卫。
铁血骠骑 回复 09-23 19:39
丽江反杀案
笑看天下风云 回复 09-23 20:36
不要歪曲过程,两者完全不同,丽江案刀是被夺下来了,但是人并没被拉走,而是还在砸门叫骂,在门里无法知道刀已不在他手上。这个案子看描述是事态已经在别人干涉下平息,他然后追上去报复把对方打死的。
金鱼
捅了四刀还不算正当防卫????
往日如风 回复 09-23 18:37
谁知道还会不会回来!万一只是跑开等你没力气了再弄死!
用户96xxx81 回复 09-23 22:58
目前官方的解释是:只有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做出的反击才是正当防卫,当对方停止危害行为以后还在反击就属于防卫过当了,可是当你的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正常人已经失去理智了,无法判断对方是停止侵害还是未停止,所以宪法应该完善对正当防卫的解释以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天涯浪子
虽然不懂法律,个人认为,用砖砸一下两下砸死了,应该算正当防卫,还有如果这个人手上还拿着刀,那就砸多少下都应该算正当防卫
风中年华 回复 09-23 19:29
被捅了四刀说明对方是杀人,那么反杀完全正当
浪里白条 回复 09-23 21:45
老师杀人应该判无期或死刑才对!怎么能对黑恶势力下死手呢!这个老师太猖狂了!
用户16xxx59
有些人是不是故意乱判,让群众对法律失去信任!法官应该是关键岗位,应该让有德有才者上位才妥当!
用户14xxx94 回复 09-24 22:02
你理想化了,完全忽略了人在危险中自我保护的客观本能❗带这种想法的检、判者何其多,因为这种机械判决,对检、判者风险最小❗这其实是一种悲哀❗就本文介绍来说,行凶者只是保持了与被伤者的距离,但有没有放下凶器,是否在看被反击才跑?如果是,那对被伤者而言,行凶者并没有丧失行凶能力,反击就是必须且必要的❗许多检、判者只是机械认定行凶连续性,却忽视自卫最基本的需求(应该达到的目标),那就是继续行凶能力所到限制或丧失,在没还到这个目标前,所采取反击措施是必要的❗
用户16xxx59 回复 09-24 20:12
还能跑能躲,能离开,故意不走!!好像就你懂法似的!法律是想让守法者都成为怂包吗?按你说的,那个龙山昆哥拿出刀时,受害者应该立刻扔下自行车跑掉才对,他却不停挥刀反击!见义勇为者以后只能领着受害者逃跑才对?
君子博学而日省已身
一审法官拿了多少好处,追查一审法官主任到底
鸿信门一开好事日日来 回复 09-24 22:40
死刑不会,因为他被捅了四刀
Godcrazy 回复 09-25 05:43
首先要追究提起公诉的检察官
用户10xxx41
庭审法官,如果换成你被侵害会是怎么处理?
君一 回复 09-23 21:34
你确定受害者当时能确定罪犯当时是在逃跑?我还说受害者当时是认为罪犯是故意跑开要拖死受害者再回来补刀呢。被捅了4刀不把罪犯干趴下受害者能确定自己是安全的吗?回马枪这么著名的典故你不会不知道吧。
土哥 回复 09-23 20:02
说的非常有理!罪犯都已经逃跑了,还什么正当防卫?是罪有应得!
allan
感觉读法律的也是一群差生在读?[吐舌头咯]
用户48xxx15 回复 09-23 21:19
这法官说不定就是领导的司机改做的
季节 回复 09-23 18:41
法律系分不高的,因为不好就业。
梁实秋
将这类法官、检察官清除司法系统,社会才能和谐。
幽有鱿诱友游 回复 09-24 02:10
真拉胯吗?战略合作伙伴了解一下[抠鼻]如果不是爆出来都不知道法院都几乎走上了私有化了[吃瓜]
游方郎中 回复 幽有鱿诱友游 09-24 06:04
😳😳😳草民寡闻了,,,
青春永在
按法官们的解释是标准的故意杀人。
劲草弄风 回复 09-24 09:38
故意伤害罪!
用户12xxx14
罪犯:我捅你一刀,马上停手看着你流血死亡,如果你还手就不是正当防卫。
琳琅
逃跑也是作案的过程。
用户10xxx30 回复 09-23 19:00
逃逸罪加一等
用户10xxx19
我要是那教师绝对上去给那法官两个大耳光!
风中年华 回复 09-23 19:34
耳光太轻了也捅四刀好了看法官怎么反应
SakuraAW 回复 09-23 18:25
不能打,要捅。
天高云淡
这个狗检察官为什么会如此护着死亡凶徒家属?
用户10xxx51
如果老师也伤重不治身亡,那案件应该怎么判呢?
用户72xxx59 回复 09-24 19:50
互殴!
albblion 回复 09-24 12:21
因为如果没有发生[红脸笑]
用户11xxx60
都说是法官判的,二审好像还维持原判,现在祈求别遇到伤害事件,动手倒霉,不动手更倒霉
幻尘 回复 09-24 19:26
还是自己去查该案件是啥情况,我看见其他网友说的和小编说的情况是两码事
用户11xxx43
先报警他捅让他捅,没死不能还手
劲草弄风 回复 09-24 09:45
那家伙走了,已经放弃捅了,报警就是了!
moonsun
关于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以及故意伤害。我来说说不同于现在司法实践的观点。现在的法律解释关于这三者的区别最主要的点就是“侵害停止”,但怎样理解这个“侵害停止”?一般情况下,当一方持刀或其它器械动手时,可以推断该人已经激怒并有了伤害甚至杀死对方的心理了,因此,如果不是自己弃械并有明确认错后悔表示的,不能认为侵害停止。毕竟在激怒状态下,有可能去找其它器械继续伤害对方,而现在司法实践中司法人员往往无视这一点。具体到这个案件,双方矛盾,一方有预谋伤害甚至杀人(持刀,守候,砍多刀),说明该人已经有思想准备,但因为意外刀被别人夺走,此时该人跑开而不是表现出后悔害怕的情绪,故大概率还要去拿其它器械或者等候机会继续下一次侵害,虽然是非急迫状态,但不可否认有防卫的必要。因此,该案最多是一个防卫过当,以故意伤害来判,明显是对法律理解有误,对持刀伤人的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逻辑没有正确解读的错误司法行为。
用户23xxx67 回复 09-24 10:39
报警等警察期间再杀过怎么办?只有把他杀了才安全。
moonsun 回复 09-24 22:26
所以才说要理解何为终止。当加害人持械攻击他人并有伤害行为时,实际上已经把他人和自己置于了一个危险境地,应该正确理解暂时中止和终止的区别。
在路上
在最后一把口气时反击
邓大人
一审法官有渎职罪
金角大王
捅了就跑,不给人家正当防卫的机会
yishipiaoling 回复 09-23 23:30
放风筝,打boos
半岛铁盒
这后面的一段简直就是前言不搭后语,你说的是正当防卫啊,还是以爱的名义,不再流血……小命都快挂了,结果还要爱[捂脸哭][捂脸哭][捂脸哭]
用户12xxx49
怎么,没被捅死就不算正当防卫,还是说别人捅你一刀不捅了,你就不能反击,必须在他捅你的过程中才能反击,只要捅过了就不能反击,是不是这样啊?!
用户13xxx94 回复 09-23 21:20
但在在捅的过程还击又可能变成互殴哦,难解
Hing
大家可以参考,要在犯罪分子正在实施侵害的过程中赶紧将其打死,一旦人家逃跑,甚至人家丢了武器举手投降,你都不能再继续伤人家一根毫毛,因为人家已经没有继续伤害你的动机!明白了吗,各位!犯罪分子可以是人,可以是畜生,比如未牵狗绳的恶狗!
用户10xxx32
有的发冠就是个笑话。
用户10xxx48
法官、律师也该好好一下清洗,不然离奇的语言、离奇的理由、离奇的判法还会不断地的出现。
管管
赶紧将那几个法官也拍死吧
用户90xxx44
法官跟罪犯肯定是亲戚。
林之中也
为什么一审的法官总是乱判?
用户13xxx75
这个法官一定是个间谍,在逐渐扰乱国家秩序,要认真查
正义联盟
看后台
锋尚
让法官来示范一下:捅他4刀
包赢技术
犯罪中止,的确不属于正当防卫。按照现在法律判的没毛病
远方 回复 09-23 18:58
按照你说的,是不是我捅你两刀,然后不捅了,你就不能再对我怎么样了,是吧?
海上明月 回复 远方 09-23 19:22
好好回家研究什么是正当防卫吧
310
追求法官的刑事责任
phil
一个人可不可以因自己所遭受的欺辱和心理折磨实施防卫?为何要静默的接受这些等警察来?警察来只能执法,却找不回尊严
老头
对被刀捅的任何反击都应属正当一一哪怕你扔刀离去
用户17xxx61
现在的一些法官是唯恐天下不乱,打不能反手,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缪语一串串的。
用户70xxx74
正当防卫应判无罪!
诚实
才一个人伤残,太轻了,最好把他们全部致残,这要不判正当防卫,还要法律干什么,一审法官可能收人家礼了,或者是体校毕业的
用户16xxx79
那个被刺四刀老师用砖头拍死的歹徒可能是法官的亲属
用户10xxx64
难怪法盲怎么扫也扫不完,原来连老师也弄不懂什么叫正当防卫!教出来的法官也是弄不明白!到底是谁的责任?
用户10xxx85
假如当时法官被刺四刀后如何处理?
一叶知秋
完全取决于审判长的三观正不正[捂脸哭]
用户17xxx69
别说一会儿了,就是十年后干死也应该是正当防卫
麒鸿
宁愿自己坐牢,也要让伤害自己的人坟头长草。国弱无外交,人弱无正当防卫之说。防卫过当是对弱人的正常操作。
沧海一生笑
肯定不是正当防卫啊,是砍了你没错但凶手已经被路人制止并跑了,你中了四刀不第一时间去医院反而去追凶手?
用户12xxx25 回复 09-23 22:33
操
行运超人Lin
佛山有位女老板被歹徒开摩托车抢劫,女老板开车追上去,撞了摩托车,歹徒死亡,后来是被判无罪。这个案例有参考价值
山中老虎
法官是美国镀金回来的
用户18xxx13
人家回头再来砍你,你拿什么保护自己?不趁着自己还有力气,等你失血过多,你还能站起来就不错了。
平ping
这个事情老师应该是正当防卫,受伤后心生喷怒…、检起地上石块砸向死者。而失手造成对方死去,老师也有一点过错、判刑10年肯定是错判、多判。因为对方被砸死了?判两年以下合情合理……?
用户10xxx01
不知道什么是正当防卫了!
海上明月 回复 09-23 19:23
不法侵害行为正在发生时你采取的行为叫正当防卫,
弟弟评论家
跟刘姥姥进大观园一样 看到一群傻b!
黄金圣斗士
第一个算防子过当,二到三年为准!
杜国桢
先用刀伤人,被反杀。是正当防卫
白加黑的世界
正当防卫权算不算人权?
星期天的老人
被砍四刀只要他不继续砍你,就不能正当防卫,我呵呵呵!
天使的守护者
当然是先因那个负主要责任了,有因才有果呀,你都要人家亲人的命了,要不了,反过来当然要反杀了[得瑟]
潇潇
凶手已经逃跑,犯罪中止,追出几十米给凶手爆头,判起来确实容易引发争议。
小飞
把法官刑之以法
金乙
正当防卫,必须自己快死了,才能回击,而且只能一下干死对方[开怀大笑]
用户80xxx49
看来法官审批水平有待提高
邢者
如果一个警察看到一个人拿刀砍了人,然后朝着别人冲去,这个时候应该怎么办,是慈祥的走过去抚摸一下那个拿着一米大刀的人还是直接送上几个花生米?
维美
正当防卫
帅比G
这一点欧美法系的方法比较好,由非法律专业、非精英阶级的平民组成陪审团,从人的基本认知出发,判断一个人的行为是否正当,特别对此类案件更加适合
智强
法官意思是当凶手的刀杀到我的同时我反击就同一时间,不然都不是正当防卫。
聿筆
公道自在人心,法律就是应该维护公道!
用户70xxx17
无限制自卫,该得有这个条例了[抠鼻]
维J 我为汲黯狂
一审法院为何老是被二审推翻?一审法院的法官应该好好回炉培训再教育,提议建立法院督察机制,杜绝严重的错判误判现象!
与是无争
叫法官演试一下,给他四刀再说
我心慌
我们的正当防卫,寻衅滋事,互殴[哭笑不得]
沉入海底的烟火
这些是吃屎的人判的
劲草弄风
详情不知道,无法准确判断!估计法庭认为,砍人者砍了人,被人拉开了,随后砍人者走了,被砍的气喷不过,从地上拿块石头追上就砸,把人砸伤致死!!!如果是这样,砍人的被拉开走了,最好的办法就是报警依法处理,你拿石头追上去又砸了砍人的一下,大概是防卫不适时,如果是正在砍人,你别说拿石头就是拿把大刀也该砍他,那就是无限防卫权!
tb001646_33
这个应该是正当防卫,都被捅四刀了,别忘了进攻才是最好的防卫。
期待
这些不接地气的法官检察官
Witz
人不犯我 我不犯人 人若犯我 我不犯人 法律的制定当富含人性 而不能另立门户 远离本初 自为独尊 这才是正在的幸福感认同感的本源
格叽格叽
如果把教师换成小混混,又是另一个立场了。关键看是对抗故意伤害还是约架。
青锋葫芦侠
法律角度,判罚没有问题。伤害已经终止的情况下他持石块追打是为泄私愤,这是人身伤害罪!不是防卫过当的范畴!
用户10xxx28
真的假的呀,法官不会这样吧
用户10xxx62
所以,那个鸡毛法官死的应该,要不还是全国发枪好[得瑟][得瑟][得瑟][得瑟][得瑟]
最爱听九芊弹古筝
学法律的大多是文科生吧,学渣才选文科,判案的脑回路简直了,远低于普通民众
用户16xxx72
坏人背后总是有人给他们撑腰
用户85xxx44
应该是一种策略
用户59xxx42
这个检查官有点该挨刀的感觉
用户10xxx01
垃圾法官
陈军
我国法律应不断修订完善
风向标
这假文章回手一个举报
用户17xxx62
哎,摊上了个不设在里面不算抢奸的法官……
用户17xxx44
让凶手跑了,让警察查三年才算正当防卫
乘风
我捅你四刀,然后丢开刀子,你不能够打我,否则就是互殴或者是报复性故意伤害。
用户10xxx15
把那些执法腐败分子统统干死!
一叶舟
不算,凶手已经跑了,对他没有伤害了,还用摆砖砸,明显没理
redevils 回复 09-24 00:29
谁知道他是不是去拿其他凶器,昆山那位也是跑了被追上砍死,判的正当防卫。
人在旅途007
陪审员制度落实了吗?
秦始皇
追出50米已经不算正当防卫了[捂脸哭]
到头来谁不是一抔灰
这次我觉得10年判决没毛病!不要一看到刀子就激动,4刀跟4刀4也是完全不同的。实际上对方没有故意杀人或者严重伤害的意愿,4刀实际的伤害较小,也就是花架子没用多少力、否则这时候没人敢去拉架、否则没必要逃避50米、否则不敢去追。 但是追去也没真想把他砸死,属于过失,否则不可能只判10年。
棪焚 回复 09-24 10:25
希望以后也有个人给你四刀的时候你还能说话[静静吃瓜]
美丽人生
一天,一人把这法官鼻子耳朵割掉,眼睛挖出来,当着他的面把他女儿强奸后,睡着了。他女儿用石头砸死了凶手。结果是,凶手故意伤害罪和强奸罪被判15年。他女儿故意伤害罪被判15年。他老婆跟他离婚,他后半辈子像个怪物一样,生不如死。
朝晖
罪犯捅你一刀,你还没反应过来,他停下来了,你不能还手,还手就防卫过当。你不还手,他又捅你一刀,又停下来了,你还能还手吗?谁能解释下,你该怎么办?
黑夜孤城
法官都换成机器人就好了,铁面无私,不吃不喝,不交社保,不拿工资。
棒小伙
正当防卫不会持续很长时间的,就是一瞬间的行为!一旦不法侵害结束,就不能实施正当防卫了,你打了我,等半天以后我再发现你,我反过来打你👊🏻,肯定是故意伤害,并不是正当防卫了!嫌疑人你已经跑了,这时候侵害已经结束了,你不能说万一怎么样怎么样?没有万一,法律不假设,法律没有事前防卫!什么叫事前防卫?我感觉对方可能要打我,我先打他吧!所以被伤害了以后一瞬间可以正当防卫,被捅第一刀时候如果可以夺过来刀,反向捅过去这时候叫正当防卫!但凡错过这个机会就没有了,除非再出现不法侵害时候才可以!那么这时候自己只能赶紧求救,报警,打120或者呼喊路人等等!但凡出现,气不过,不愿吃亏,你打我我必须反击回去,今天不能丢脸等主观心态都是涉嫌故意,需要承担责任!正当防卫是保护弱者,被打了,被欺负了,退无可退,求助无门,没别的办法了才行!能跑,能躲,能离开,故意不走,就等着今天跟对方鱼死网破,都不算防卫
。。。。。
建议国家最高法应该统一对全国法官进行培训,把正当防卫、防卫过当、互殴等进行统一规范,明确标准把一些错判、误判减小到最低。
实话实说
王浩判案
海上明月
这个案件有些不同,是不法侵害行为已经被路人制止后,受伤人员出于愤怒和不甘追过去用板砖击打了对方导致对方死亡,而并非是在不法侵害行为发生过程中,连防卫过当应该都不能适用
风中年华 回复 09-23 19:38
不要开启绝对理智人模式,你被捅几刀,你不愤怒吗?你不会觉得不甘吗?不要把人正常的情绪反应当过错。世界上有被捅了还能高高兴兴说你捅高兴没有如果没有再来几下。以为个个都是圣人一样。
海上明月 回复 风中年华 09-24 08:43
所以我只是从理论上来讨论此事啊,为什么法律上有激情杀人和故意杀人之分即在于此,人的正常反应不能作为避罪的理由啊。你被人打伤了,事态平息后你想想不能吃这个亏,然后去把人杀了,法院会判你正当防卫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