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男子花了108万买了一部奔驰S级轿车,回小区的时候,结果却不慎刮到了底

滨培看法 2024-09-18 17:49:06

浙江杭州,男子花了108万买了一部奔驰S级轿车,回小区的时候,结果却不慎刮到了底盘,4S店给出的报价是5万8,奈何因为男子没有购买商业险,在赔偿的问题上起了争执。

裴先生家里拆迁,分得了6套房子和不少拆迁款,拿到这么多钱后,裴先生首先想到的就是购买一部高档车子,让自己也有面子。

于是,裴先生花了108万元买了一部奔驰S级轿车,因为自己平时骑电瓶车多一些,而且,这部车子的商业险也要好几万,于是,裴先生觉得开得少加上保费贵,就放弃购买了商业险。

等回迁后,裴先生就要了一个地下车位,打算把车子停在车位上,这样平时雨还淋不着。

2022年6月17日中午,裴先生将车子开回地下车位的时候,结果开发商因为修下水管,就把入口修高一些,就这样,裴先生的奔驰轿车直接剐蹭到了底盘。

于是,车子就被拖到了4S店,经过检修发现,车子排气管、三元催化器都已经损坏了,更换大约5.8万元。

对于裴先生来讲,这不是自己不小心导致的,而是开发商将入口修高了,所以导致了自己车底被剐蹭,因此,裴先生觉得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而开发商表示,房屋已经交付,不属于开发商名下的,因此要裴先生去找物业。

于是,裴先生被开发商和物业推来推去,身心俱损的裴先生决定找媒体帮忙。

有人说,100多万的车子,不舍得买保险,不知道是怎么想的,是不是觉得保险是智商税?

还有人说,建议起诉厂家,毕竟车架底盘太低了,不然的话肯定挂不到。

其实,既然车子被隆起的地面挂到,导致了车损,这显然是属于侵权行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以,作为物业或者开发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而裴先生的损失是5.8万元,那么是需要按照实际损失赔偿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即裴先生在驶入地下车库时,应当小心谨慎一些,在看到地面隆起之后,其实就要保持足够的谨慎态度,如果觉得车子能过去,强行开过去的时候造成了底盘被剐蹭,那么,裴先生本人对此也存在一定的过失,为此也要承担部分责任。

当然,如果购买了车损险,那么就不一样了,购买车损险之后发生了事故,那么,可以想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保险公司在理赔之后,发现不属于车主的责任的,可以向责任主体进行追偿损失。

最后,买了这么贵重的车子,其实保险更应该购买齐全,不能以为开的少,就想当然的放弃购买商业险,一旦遇上事故,赔偿的数额有可能会超过这个车的价格。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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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山水

天下山水

2024-09-19 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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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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