捞鱼导致8级伤残!这责任应该谁来承担?福建,一女子去超市买鱼,可档口没人,也没有

阿离言娱乐说 2024-09-14 16:24:03

捞鱼导致8级伤残!这责任应该谁来承担?福建,一女子去超市买鱼,可档口没人,也没有捞鱼工具,心急的她直接上手捞鱼,不料被鱼鳍刺伤。事后女子伤口感染,高烧不退,在医院住了三个月才好,事后她一纸诉状将超市告上法庭,索赔22万余元,法院判了!       2023年9月份,刘女士(化名)只是想去超市买条鱼,却不料遭遇意外。原本寻常不过的购物之旅,竟让她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当刘女士来到鱼池边时,发现既没有售货员,也没有捕捞工具。无奈之下,她只得徒手捞鱼。就在这时,一条鱼突然跃出水面,刘女士的手指被鱼刺伤了。       刘女士并未在意这个小伤口,但谁曾想,伤口感染了罕见的海洋细菌。短短几日,刘女士病情迅速恶化,不得不入院治疗。       在医院里,刘女士足足住了84天,最终留下了八级伤残。这场意外不仅给刘女士的身体健康带来严重损害,也给她的生活造成沉重打击。       为维护自身权益,刘女士将超市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2万余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超市作为经营者,有义务为消费者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     在本案中,超市未尽到应有的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同时,法院也指出,刘女士作为成年人,在发现无人售卖和无工具可用的情况下,仍然选择徒手捞鱼,对损害后果的发生也有一定过错,需要承担次要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超市承担70%的赔偿责任。       无独有偶,在2022年初,另一家超市,一场声势浩大的鸡蛋促销活动也酿成惨剧。     鸡蛋向来是大爷大妈们的“心头好”。营养丰富,价格实惠,还易于储存,这些优点使鸡蛋成为老年人餐桌上的常客。     当超市打出鸡蛋大促销的旗号时,成群的老人蜂拥而至,大家你推我搡,生怕抢不到便宜货。       在这场“鸡蛋争夺战”中,76岁的王奶奶不幸成为受害者。王奶奶被推倒在地,造成多处软组织损伤,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       昂贵的医药费和康复费用,让原本并不富裕的王奶奶家雪上加霜。无奈之下,王奶奶的家属将超市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     在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王奶奶的代理律师认为,超市组织大型促销活动,理应制定周密的安全预案,但超市疏于管理,是此次事故的罪魁祸首。       而超市则辩称,早在活动现场张贴了注意安全的告示,提醒顾客保持冷静,不要拥挤。王奶奶明知人多拥挤,仍然选择加入“抢购大军”,对自身的受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超市作为举办促销活动的组织者,应当预见到大量人群聚集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但超市疏于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分流疏导,确实存在过错。       与此同时,王奶奶作为成年人,理应对自身行为负责。她明知现场人多拥挤,仍然一意孤行,对受伤后果也应承担部分责任。       最终,法院酌情判决超市赔偿王奶奶各项损失共计5.8万元。         两起案件虽然性质不同,但都反映出超市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诸多不足。       作为面向社会大众的经营场所,超市理应把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放在首位。       无论是在日常销售还是节假日促销时,超市都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购物环境。       同时,广大消费者也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在超市购物时,要注意观察周围环境,避免采取不当行为导致自身受到伤害。       这两起案件的判决结果,体现了法律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公平划分。一方面,法律并没有苛求超市承担全部责任,而是根据过错大小合理分配了各方的责任份额。       这既是对超市的一种警示,督促其加强安全管理;又避免了判决结果过于偏颇,影响社会公平正义。         另一方面,判决也向消费者传递了一个明确信号: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对自身不当行为引发的不利后果负责。这有利于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维权理念,形成理性、成熟的消费文化。       总而言之,血案频发,警钟长鸣。只有超市经营者与广大消费者携手努力,共同营造安全、和谐、有序的消费环境,才能从根本上避免类似悲剧的重演。       超市要切实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为消费者筑牢“安全防线”。       而消费者也应提高警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以理性、合法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只有双方形成合力,才能共创美好的消费明天。     (信息来源:光明网2024年9月14日——《索赔22万!女子超市买鱼被刺八级伤残,法院判了》;环球网2022年11月12日——《八旬老太超市抢购鸡蛋摔成九级伤残,超市被判赔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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