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王某属不属于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 2:王某属不属于多次随意殴打他人? 3

我来侃社会啦 2024-09-06 16:36:46

1:王某属不属于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 2:王某属不属于多次随意殴打他人? 3:王某有没有持凶器殴打他人? 4:王某有没有多次辱骂,恐吓他人? 5:王某是在林某瑞“拉劝”林某润的情况下才得已离开,属不属于“肇事逃逸”? 王某有什么背景我们暂时还不得而知,但《情况通报》里为王某“开脱”的措词,让人回味,路人皆知。错就错了,别找什么借口。违法就违法了,别强词夺理!难不成逆行有理?正常行驶低头认错? 无论这次被打者是谁,王某都该为自己的无法无天,影响恶劣接受公正和舆论的实锤,为自己的嚣张跋扈,目无法纪,仗势欺人接受法律和道德的双重严惩。 正常行驶绝不能给逆行者让路! 正义绝不能给邪恶让路! “法”绝不能给“不法”让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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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肉饼团子

肉饼团子

8
2024-09-07 00:04

你说的都对 但你说了不算[滑稽笑]

用户10xxx03

用户10xxx03

3
2024-09-07 02:26

你就跟青岛警方对着干吧!你说了不算数

用户12xxx78

用户12xxx78

1
2024-09-06 22:06

建议中纪委介入,这伞太嚣张了

老韓

老韓

1
2024-09-07 18:25

如果,这女的开货拉拉,估计是不敢打人的,再退一步讲,估计连逆行的勇气都没有……

用户17xxx16

用户17xxx16

1
2024-09-07 00:04

青岛有大虾、啤酒、女王,青岛欢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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