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在广东租了一个房间,说好的一天一百,准备住13天的,于是交了1300,另外交了50块钱押金。 这一住,从第一天下午五点多入住开始,到了第13天下午,小伙掐指一算,刚好满打满算住了13个晚上,就在六点下班后,去找房东退那50元押金。 房东说押金不能退,因为超过了中午十二点,就应该再算一天的房租,这样的话,小伙应该付14天房租,让小伙再补50,凑齐1400块钱住14天。 小伙不给,马上报警,最后叔叔们也一致认定他确实需要补齐1400,押金不算在房费里的话就补齐1450,押金可以第十四天中午十二点之前退房的时候返还给小伙。 最后小伙给房东再扫了100,回到房间,打开两个水龙头,一个淋浴,冷水热水热水全开着,为了不被房东听见水声,聪明的小伙还给水龙头缠上衣物,热水淋浴头放水桶里不间断放热水,空调开到17度,尽情地替房东浪费。 小伙说,给他放一晚上一个上午,第十四天中午十一点五十再退房,这下50块钱押金必须让房东退! 按照我的认知,下午6点退房,肯定算这一天全天的房费了,这是所有酒店的行规,超过下午2点,加收半天房费,超过4点,算全天房费,你都下午6点了,人家凭什么退你钱?你走后,这个房间就属于脏房,脏房是不能过夜的,必须打扫成干净房。 大家说说看,这小伙是聪明呢,还是幼稚?或者他是在跟不合理的收费叫板?在外住宿,到底该怎样算住了一天?
小伙在广东租了一个房间,说好的一天一百,准备住13天的,于是交了1300,另外交
一眼万年事
2024-09-05 04:5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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