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偷偷把房子过户给孙子被判无效##律师说法#爷爷爱孙子可以理解,但是,从继承

张荆律师 2024-08-28 15:09:54

#爷爷偷偷把房子过户给孙子被判无效##律师说法#

爷爷爱孙子可以理解,但是,从继承的角度看,他的房子不仅仅只是他的财产,还是有继承权的儿女们的财产,爷爷没有单独处置权。

近日,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引人注目的房屋遗产继承纠纷案件,再次引发了公众对于遗产继承权及财产处置合法性的广泛关注。

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遗产为共同共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共享权利,共担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行为,一般认定无效。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即使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了特定的继承人,也必须考虑到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如果遗嘱内容未能保留这部分人的份额,那么该部分遗嘱应当视为无效。

本案中,王某的行为显然忽视了其他可能的法定继承人的权利。进一步地,遗嘱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也提供了重要参考。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是遗嘱有效性的基本前提。如果遗嘱人后来变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状态,也不影响之前所立遗嘱的效力。然而,若遗嘱人在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状态下设立遗嘱,则该遗嘱无效。

长辈的财产除非自己有遗嘱,设立了遗产继承人,如果没有,其一切资产都不是他自己的,而是其子女有继承权。做爷爷的不能擅自处理自己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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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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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解决复杂婚家关系、财产分割,擅长离婚创伤愈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