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王佳佳法官,网上越来越多的人在找她种种错误,某些人可找到宣泄口了,大说特喷,却忽视一个关键问题:对生命权的尊重! 王佳佳即便是有错误,你可以去上诉、上访、反映问题,交上级部门来处理,她还没有到激起民愤、非得杀害的程度。党老汉再受委屈,作为成年人也不该去杀人泄愤。就凭剥夺别人生命权这一点,他不可饶恕! 每个人的生命权都是最珍贵的、最神圣的,不管是法官还是普通百姓,都要去爱护和尊重。对一个37岁鲜活生命被害,冷漠无情,不停地指责,说明这些人心智蒙昧冷酷;如果遇到不公和委屈,就去杀人放火,某些人还点赞叫好,大众的价值观必然误入歧途,最后大家都会倒霉、遭罪!
对王佳佳法官,网上越来越多的人在找她种种错误,某些人可找到宣泄口了,大说特喷,却
我来侃社会啦
2024-08-27 17: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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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14005
吉祥汪汪
大千世界,万事万物!一切都是前有因,后才有果的!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公道自在人心!
O艾川 回复 08-31 12:19
说得有道理
谢永恩57号 回复 10-29 00:53
奇思妙想,匪夷所思
眼镜
首先自己不尊重自己,谈何别人来尊重你,这叫做报应知道么
用户14xxx05 回复 08-31 12:05
说的好[点赞]
用户18xxx43
天天在这洗,良心太坏了
天下奇谭 回复 09-01 12:08
良心大大的坏了
不再乎 回复 11-09 08:09
那我问你,其他的先不说,就后14天住院期间人不在医院,这种司法上明确规定禁止法庭和法官判赔的行为,法官如何处理?踩线判赔给你吗?你以为自己算老几啊?
鑫森淼焱垚
生命权 她的生命是生命 别人的就不是
魔图 回复 10-12 12:22
一个连医药费交不起的人对他来说钱就是命
鑫森淼焱垚 回复 09-17 11:12
说你瞎你还真瞎 上面翻去
二哥
狗屁文章,站着说话不腰疼,一个连医药费都付不起的农民,被逼出院,还有上诉的费用和时间吗?
用户10xxx85 回复 6013960 09-26 11:02
他跟你说他不是付不起医药被逼出院?
6013960 回复 09-21 09:17
他跟你说付不起医药被逼出院?
用户10xxx60
死者妄法官,用需要赔偿金钱的保险公司单方面的证据,去否定唯一具有法律效力的第三方医院证明,明显就是因为战略合作伙伴这一层关系,否则,你为啥不用医院证明去否定保险公司的证据?且要赔偿的医疗费,是直到一审辩论终前的住院和非住院的所有相关医疗费用。 退一万步,18000×15/29=9000 ?
桃花坞 回复 10-16 22:55
你觉得这个案件里面,老汉提到了后期康复那一步吗?王法官都不知道后期康复要赔钱的。这是个老人家,不是个小姑娘,出现伤疤还得美容,老人家没那么多讲究,能下床就出院了
用户10xxx72 回复 10-27 19:44
再退一万步说,医院提供假证据,他不犯法,如果医院长期如此提供证据,对广大司法判决及广大人民群众,都是一种深深的伤害。所以,要么推翻判决,要么追求医院,提供假证据的法律责任。
用户10xxx60
网上有人说死者王法官″她时刻注意回避原则”,这个作者说得非常对,她不是坚持原则,依法执法,而是时刻注意回避原则。从她对医院出具的医疗费用证明的处理,就足以说明她审案是回避原则,不按法律处理的。医疗费的赔偿,法律是如下这样说的,但她就是有法不依,随意而为。 ″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狂人是我 回复 10-06 12:42
依法执法没错,就是没有学会人性
克虏伯 回复 08-29 12:08
删除微信好友
用户10xxx60
若处理这个案子的法官是有职业道德的,有正义心、有维护法律尊严的公正法官,他应该会这样做: 1、自己或派人去医院打印出住院治疗清单,真正落实住院治疗费用。 2、判决前,一定会咨询专业医生,问清伤者出院后,还要不要继续吃药治疗,以及何时能完全恢复正常劳动能力。 3、咨询专业医生,伤口会不会落下毁容的后遗症。 上面这些情况落实清楚后,除了要责任方赔偿伤者的住院治疗費(包括护工費)外,一定还会考虑并要求下面几项赔偿: 1、自被撞伤之日起至完全恢复劳动能力期间的误工费。 2、出院时及出院后的治疗药物费用(医保报销,出院时医院开的药物都有报销的)。 3、营养费。4、若有毁容(留下伤疤),应给予一定金额的赔偿。(你愿意身上被人划一刀,只赔偿医药费吗?) 。5、损坏的其它财物赔偿。
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 回复 10-18 17:00
专业啊,
和睦中国 回复 11-12 04:36
电视全是假的或全是真的呢?
零尘
公道自在人心
用户12xxx38
大家不会倒霉,你会倒霉。
肥佬
但是你一个37岁的法官开始冷漠无情……
用户13xxx67
没人说杀人不犯法,但就现在看到的,大多数人都觉得不公,才这样。
汉风
有因必有果,天理循环
夜风
看过一个笑话,一个人网购,问过一家的在线人工客服,去了另外一家,然后得到一个答复,“这几家的客服都是我,亲,你就别挣扎了”。
先锋大人
不可饶恕?轮到你来审判?人家杀人后已经服毒自杀为此负责了,你作为吃瓜的还是小心别被噎死吧。
風語雲音
好一句对生命的尊重,王法官的命是生命,老汉的命是蚂蚁???
传说中的路人丁
一命抵一命何来贵贱之分[抠鼻]人间也就这样了[横脸笑]还有不服找阎王评理吧[敲打]
smart 回复 11-07 18:44
三千块,两条命!
贯满盈
她是专业的,专业的干坏事就别怪别人,举报投诉申诉不耽误时间影响心情,跟你们闹着玩呢?
闪电五连鞭
用绝大部分人的利益满足极少部分人的利益。维护了战略合作伙伴的利益。她是依据这个来判案的。
林星辰
保险公司笑了这回女法官一天院都没有住。。。。
用户42xxx85
不尊重别人的权益,却要求别人来尊重你的小命,你真觉得自己多高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核弹之下众生平等[并不简单][并不简单]
梁忠诚益
我想知道因果
用户10xxx97 回复 08-28 08:07
这就是因果!自以为高贵的人和内心刚正的人换命了……
用户13xxx37
天作孽犹可活,自作孽不可活!
虚怀若谷
仅剩你不倒霉
大象
如果觉得她是对的,就应该在全国推广,看看效果怎么样
用户12xxx18
神圣的法官天使呀,请用你的生命来证明我的错误。我是迷途的羔羊,请救赎我。
弥勒佛
把别人逼到绝路了,你这叫尊重生命?憨孙货
墨色染黄昏。
最高法都发声明了,说王法官判得没错!那么,也就是说:即便你上诉至最高法!那也是这样判!而老头的损失只能自己承担!不要忘了!钱是老头先垫付出去的!也可能,他根本没有钱去上诉了!王法官住高档小区,开豪车,当然无法理解一个老头连几千块钱都这么计较!在法官眼里,这只是几千块!能帮战略合作伙伴省,那就省!年终去参加保险公司年会,自然会有大红包!她实在无法理解会有人因为这几千块钱走极端!因为!这点钱可能就是老头的全部了!
命中注定
无辜的老头,唉
流星
对于有钱人来说9000块钱不够一顿饭钱,对于有些底层百姓来说那就是命!
来自星星的大橘喵
百姓的命也是命
用户16xxx69
对于一位为了追求公平公正的人而言生命真得重要吗?
用户10xxx05
老汉赔大了,不光白撞,倒贴钱,还要蹲监狱,,摊上大事了,晚节不保,,,待到阎王殿再打官司
危机处理不专业 回复 09-17 10:08
蹲的可能性不大了,大概率批枪毙,留着老头后续更难处理
断水流大师兄 回复 11-10 01:29
好像服毒自尽了
水哥
老头子上诉能改过来?现在高院都定性王法官是法院的优秀法官、判案正确所以老头子就是花钱花时间上诉肯定也是败诉。
用户85xxx97
反正这两人都得到自己认为的公平公正
玉儿
上诉他也赢不了,上级基本维持基层判决,搭了钱瞎耽误了功夫最后还是逃不掉输官司命运。
十九路军
互相尊重!
疾风劲雨
保险公司经常被欺负吗?战略合作关系?
思斯
一个人,真到了该走的时候,那是一定要走的,人不收你天收你!
用户10xxx34
有人挑衅时,总会说,那你去告我呀,现在明白了,这就是你要认栽。告像是去取经,没人受得了。
用户10xxx60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从法律可知,医疗费包括了住院医疗费和出院后,一直到一审辩论终结前的医疗费用。因此,即使后面14天没有住院,其医疗费仍然是赔偿范围内。
风云无常 回复 08-29 17:35
出院不代表治疗完成。还有后续复检。
钢铁大元帅
没有合理申诉通道,被逼无奈啊!
用户14xxx40
她尊重生命?
阿毛
你是不是觉得富贵命被穷命换了,吃亏?
Roy
一命换一命 也是种尊重
用户10xxx90
尊重是建立在双方都讲道理,都通人性基础上的,一味高高在上,人家凭什么㖭你?
用户10xxx60
依照这个死者王法官的妄法判案,若遇到那些撞伤后,只逢了10多度线的轻伤者,逢线后就回家养伤的人,肇事责任人(保险公司)都不用赔一分钱了,因为伤者没有住院,无住院治疗费。
007
保险都和法院成为战略合作伙伴了。以后百姓想告是不可能赢的了,就是说保险赔你多少就拿多少,去告也没用,这样才能合作共赢互帮互利。牺牲普通人的利益。
dm3000
楼主如果着急可以去王佳佳法官那边问候问候。
No love, no regrets
如果这个案子是她家人,她会怎么
旺信
没事啊,王法官的判决很好啊,判别人住院了多少天算,那判自己应该也是按在医院的天数算的吧,毕竟是国家单位,要以身作则啊,我相信最多在医院2天,按王法官的判决,一天给她赔800可以了吧,两天就是1600啊,出院了就不用赔了,毕竟王法官就是按法律来的,给她一天赔800还是看在她是国家单位的面子上了,不然两天都没有1600了,毕竟2天后出院了就不用管了啊
阿雄
网上的很多人,都曾经受害过。
用户18xxx13
你己经忽视了生命的生存权了
典中之宝
除开后面的事,现在上诉能赢吗
8876064
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别的不用说了。
随风
下辈子注意点就好了
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
那让别人活不下去
张元吉
因果关系
前行
人在世上步步算,不如老天一块算[静静吃瓜]
用户92xxx88
上个屁啊,楼主你是个晕人,老汉没钱又干不了活,等饿死啊
有妖气
呵呵,只有恶人才会不停的劝人向善!才能方便自己做恶。
暗柔
:我觉得文章有些话说得对,老汉虽然有错,但是也没有到激起民愤的地步,王法官依然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也应该用爱去感化老汉[滑稽笑]
松鼠
公开当时的庭审视频看看!
用户10xxx32
派出所所长也在抖音上进行举报,他不懂法吗?什么狗屁文章!
用户10xxx93
上诉的代价你出吗?穷人拿什么上诉?
月下钟声
对生命权必须尊重,但对生存权就不需要尊重吗?
当假皇上难扮演真的更难。
现在谈有什么用。 天天上诉。 上诉钱从哪里来。 没调解好
蝶恋星空
没有因果,何来报应
山岭
善恶无报的法律,就不值得遵循
用户91xxx09
偷换概念
傲骨撕犢剴摋
老头有问题你可以去地府告他
SSZ
作者站着说话不腰疼!
西文
身份证都不管用,有高知身份的人的命才算命么,不想为啥出现这种一命换一命的戾气
用户10xxx36
公道自在人心
大聪明
是你先不管老汉死活的
用户18xxx25
错误还用得着去找吗?
该死的起名
王做初一,老头做十五罢了!怕死何必当初呢?
用户10xxx20
必要总拿自己的想法去衡量所有人,做为个体的人有自己的处事规则。
用户72xxx15
本来还想替她说几句好话,你又宰了她一刀,快去陪她吧
代号F
人家用命赔它了,你还想怎样?让人家多死几回?
陆家公子
网友又没说杀了人的不需要收到法律制裁。在这洗什么?
小桃红
大哥,我也想当水军,问一下一天多少钱?怎么加入组织
用户20xxx25
那些钱就是他的生死线
米颉尔顿
对生命的漠视的恰恰是法院和她吧
草芥
强词,不能夺理
思钱想厚
没有新闻可圈流量了整天反复炒作归文章故意让看客点击评论,这些旧闻应该不准上线了。
″无可替代
你能证明他骗保就把他捉起来,证明不了就要判全赔,现在给一半不给一半的,搞不懂
用户79xxx05 回复 08-30 12:59
真遇到骗保,保险公司积极得很,一毛不赔的机会保险公司可不会错过
ABC
事实是她把自己判没了。
橄榄树
是的你𣎴要误导我们的价值观!!!
中国龙
都没有错。只是不懂江湖。
用户10xxx86
法律规定杀人偿命,老汉一命换一命很符合法律法规
语很鱼
小资产阶级外表很友善,内心极冷漠。
难得糊涂
因果报应,种什么因得什么果
0000
我们因物业一案,第一个房开的前期物业到期走了,房开又招第二,三个物业擅自进住,没与业主签定物业服务合同,也没服务,业主不交物业费,利用业主互不相识的情况下,把所有业主分期分批诉至法院,法院以其合有效为由判令业主交物业费。为此,我们多次投诉反影,也资询了相关律师及查阅相同的案例,都认为该合同(即第二,三个物业合同)为无效合同,对业主没有约束力,就此按程序走,上了法院再审过二次,上了检查院申请监督二次,都以我们失败告终,每户的钱不多也是二三千这个样子,我们没得时间再耗下去,只能放弃集体上诉了。 所以……,我就不好说下去了。
灵异你是我的伤
能动手杀死对方,后又自杀,就说明这样的判决对他来说就是失去活下去的希望
用户91xxx56
洗白有用么,现在网络时代,都有是非观念
火车
她都不是和农民一个阶层的人 她吃喝不愁 五险一金,她那里知道底层人赚点血汗钱的辛酸。
仙家奇缘6
整个案件,就一个问题弄清楚了就知道谁是谁非:犯人的具体伤势。然而,我们的官方只是以“手和脚轻微损伤”的字眼糊弄人。在伤情鉴定中,四肢骨折也属于轻微伤!
风云无常 回复 08-29 17:45
[滑稽笑]那些验伤鉴定级数看了很蛋疼。哪怕你筋断了都是轻伤。哈哈
太空鱼
一条命不过9000块!有何珍贵?
馒头 回复 10-11 09:26
是两条命。老汉9000块都不要了
FangGe
她不是她,他也不是他,法情和人情,法律和道德之间的碰撞!
用户93xxx12 回复 10-22 13:31
[玫瑰][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