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比人金贵了?”近日,北京房山区,小伙乘电梯被宠物狗咬伤小腿,只赔了805元,

苏莎点评事 2024-08-20 18:04:31

“狗比人金贵了?”近日,北京房山区,小伙乘电梯被宠物狗咬伤小腿,只赔了805元,狗主人反诉要求赔偿6万元。原因是小伙被咬伤后踢了宠物狗!网友质问:“这世道,难道狗比人金贵了?” 2023年1月早上8点左右,在房山区的一个小区,女子王女士牵着两条宠物狗下楼,楼梯下降至6楼时,小伙小刘乘电梯,王女士劝小刘乘坐下一趟电梯,小刘着急上班,依旧上了电梯。 狗毕竟是狗,即便主人牵着,遇到陌生人还是进行了攻击,小刘的小腿被咬伤。小刘气愤,情急之下踢踹了宠物狗。 事后,小刘去医院做了治疗,并经法院诉 获得狗主人的赔偿款805元。小刘没再追究,这事算是画上了句号。 曾经读到过一句话:冷漠不是因为无情,而是为了保护自己。没想到的是王女士倒打一耙,将小刘起诉至法院。 王女士并表示,小刘在电梯内踹飞宠物狗,导致宠物狗受伤,对她的身心及精神造成多重打击,因此住院一个多月,要求小刘本人道歉、赔偿医疗费用、精神损失费宠物狗医药费共计6万余元。 王女士的理由是:“我已经劝小刘等下一班电梯,但他明知危险还是上了电梯。” 王女士的意思:她已经尽到了提醒义务,小刘被咬伤就是活该。 爱狗不爱人的事例时有发生,网友无不感叹:倒反天罡啊!电梯是他家的吗?他和狗坐,人家就得等下一趟。这就是欺负人,人仗狗势! 一位网友讲述:小时候我家也养狗,它就是看家护院的。记得爸爸说过:“畜牲就是畜牲,你可以关心它,但不要把它当人看!如果伤人,我宁愿把它烹了!” 也有人讲,现在的一些人,把宠物狗当成了伴侣、儿子,像孩子一样宠爱,所以,你惹不得,那是他的精神寄托。 无论怎么讲,养狗是个人的事,他人无权干涉。但也不能影响他人出行和安全,也要遵守社会秩序,更不能与人争夺资源。 法院认定让大伙算是松了口气,认定认为:小刘的行为没有超过必要限度,不构成侵权。王女士要求小刘道歉并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判决驳回! 事虽然结束了,争议仍在继续:狗比人金贵吗?不仅侵占公共资源,而且耗时费力处理,合适吗? 【声明】:文章描述过程、图片都来源于网络,此文章旨在倡导社会正能量,无低俗等不良引导。为提高可读性,细节可能存在润色,文中部分观点仅为个人看法,请理性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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