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扒的越来越深了发现几个关键点: 1. 这位老板娘似乎和保险公司关系不错,有她在,保险公司的和解率大大提升。
2. 法律其实规定了误工费怎么算——看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规定,误工天数包括住院时间和出院后医生建议休息的时间。有个案例里,一个老汉提前出院但按照医嘱继续休息和吃药,结果没判给误工费,这明显不对,不是法律规定可以这样,绝对是判案时的失误。
3. 网友们还挖出来以往的判决,发现从来没有支持过住院之外的误工天数。最夸张的一个案例是,有人住院超过100天,医生还建议休养2年,结果还是没得到误工费,这让保险公司乐坏了。
4. 保险法第十六条说保险企业要承担社会责任和义务,简单来说就是,只要法律允许,保险公司就得尽可能承担责任。
事发之后,官方、专业人士和普通民众的看法完全不同,你可以看出社会观点分歧有多大。 最后,我们得记住,人命关天,我们讨论这些案例不是去批评谁,而是希望法律工作者能从中学到东西,提高自己的认识,改变工作态度,更加尊重法律和人民。 不然的话,如果这种情况继续下去,将来可能会有更多的不公判决,甚至影响法官的声誉……
西凉董卓
如果从来没有支持过住院时间以外的误工费,有医嘱也不行的话,要么这个法官缺乏常识,要么就是故意的了。
Aaron 回复 08-18 16:55
这个女的给保险公司站台
用户10xxx53 回复 08-18 16:12
回扣啊。
归雁 2008
如果属实,死也应份。
用户83xxx71 回复 09-21 16:10
因果报应,迟早的事
用户10xxx72 回复 08-21 17:42
确实是
用户10xxx33
死了,人人唾骂,偏偏带走一堆荣耀,下去挨揍吗?
青花瓷 回复 08-26 23:50
法官有几个好人?但凡打过官司的,没有几个不恨法官的!
bushiba 回复 09-17 16:53
人民群众承认的那叫荣誉,就跟金马奖一样,大家都认他才有含金量,大家不认狗屁不是,真为那些真正的好法官感到惋惜,以后最高院的表彰在我眼里最多也就是呵呵了。
大熊
保险公司确有公关团队和法院关系密切。这是个小案子。几万对保险公司是小事。如果不上法院就这几万。就闹保险一般都会给。但上法院性质不一样了。不能开先例。所以必定公关。法院只是偏袒了保险一方而已。
广岛原子弹 回复 09-11 08:05
我公司,甚至很多公司都是员工有什么纠纷了,不闹拿不到钱,或者拿得少,闹了就不一样,就是无理的,你闹一下,也会得一点,所以很多说,不告的话,保险给12000告了给9000就是扯淡,
ORC 回复 09-08 12:28
因为她死了,人死为大,总得照顾一下吧,难道自己打脸?
用户91xxx23
交强险伤病限额一万元,1.8万的赔偿都有证据证明,法官判9千元。非常精准的照顾了保险公司的利益。
风中之风 回复 08-25 02:18
我妈住院去年5天,总共1400多,自付 120多。因为她就是腰扭伤,医生建议住院只是为了针灸理疗可以报销,期间实际也没住,但医生交待遇医保来查房要半小时之内回去。
风中之风 回复 08-25 01:15
官方通报已支持全部医疗费,你又幻想个1.6万出来,关键是这1.6万也不符逻辑。
六欲如刺
我同情老汉,我也希望走投无路的同胞勇于维护自己的正义,但是我还是希望严判,这个口子不能开。阎王会公正的为王女士申冤的放心好了。
春去花还在 回复 08-18 15:25
他不是向地府上诉了吗?地府还是比较公正的,老汉文化低,你要说清楚找谁上诉?
扬帆 回复 08-18 11:26
你想多了,人家回去就自杀了,人根本就不怕死
用户10xxx18
保险公司战略合作伙伴
骑头白马去草原
保险公司赢嘛了,反正是这也不赔那也不赔。全责也咋样,赢了官司又咋样,就随便给点钱打发了。打官司费了多少时间精力,无责最好自认倒霉吧。
DR杨
让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不要成为一句空话,特别是法律从业者,更应该严格遵照执行。
风生水起 回复 08-29 15:50
同理,没有公布完整证据和庭审记录,你又凭什么说法官枉法呢?你这个帽子扣的更大。
风生水起 回复 08-29 15:47
等到杀人案审判的时候,不就公布了。现在这是证据。
用户16xxx82
丧失良心赚黑钱,有命赚没命花
屁股-决定思维
活该[滑稽笑]
用户16xxx82
拿了保险公司巨额回报吧?
木林森
真的是依法办案吗
大剩人 回复 08-19 06:29
当然依法,人民的名义都说了,法律的解释权归法官所有。
用户10xxx20
不会只是声誉,有时连命都丢了,雪崩塌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梦回捌零年代
保险公司外聘的律师王佳佳[点赞]
家里人 回复 08-25 15:09
老板娘,网友说
用户10xxx25
我老婆上班路上被连碰了,销骨骨折,小车全责,住院时保险公司拿了1万元,后住院治疗都是自己花的钱,治疗结束后打官司,给了3个月的务工费,加营养费加其他费用共给了3万多
自由如风 回复 08-19 02:04
十级伤残应该是四万多全责
ORC 回复 09-08 12:29
自己去看看法律定义的轻微伤是什么意思,骨折就是算轻微伤。
9950486
这位女士对法律进步做出了贡献
网络不能实名制 回复 08-18 12:03
请你使用正确的称呼:老板娘!
用户10xxx25
保险公司的合作伙伴
千程
老板娘不能继续作孽,单身汉无需继续受罪,这人间一趟结束
东门庆 回复 08-19 07:04
阎王应该判他们结为夫妻
wangjyyh
原来是为民除害了
MRK L J
前15天住院的费用百分之百远远大于后14天的费用。做为无责任的受害者没有提出误工费、陪护费、营养费、精神抚慰金等。伤者提出18000元索赔,法官判决赔偿9000元,公平吗?合理吗?正常吗?有谁站在伤者的角度去审视此案。
风生水起 回复 08-28 09:28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以及护理期限确定。其简单计算公式为:所需赔偿的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理同等级别的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人数×护理天数
风生水起 回复 08-28 09:32
你拿原告自己要求的赔偿金额和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去比较,这公平合理吗?他要是提出5万,10万呢?
你好骚啊我好喜欢
这个法官还赶上了7月15这个日子。[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翻书读寂寞
核查她以往审理的案件,看看有多少支持了住院以外的误工费,一年428啊,换我,我特么加班加点也弄它个528、628,那可都是钱啊[笑着哭]
●v● 回复 08-19 19:22
看下美国那些案例判决一小时4到5件,击骂美国吧!
xcm海风
她有豪宅豪车,对她来说九千元只是非常小的钱,随便一个案子都能挣到,对老汉来说九千是巨款是命根子,人比人气死人。
大为
这个“老板娘”跟保险公司一伙的?
大愚
战略合作
qzuser
如果都这么判 那就没人打这种案件了 保险公司说多少就多少 不服你告啊
sunfirelv 回复 08-19 13:49
这就是保险公司要的效果,和解好商量,打官司肯定更少
志伟105
善恶到头终有报
Chuck
钢刀在手,冤屈何愁
无花果
保险法第十六条说保险企业要承担社会责任和义务,简单来说就是,只要法律允许,保险公司就得尽可能承担责任。人命关天,我们讨论这些案例不是去批评谁,而是希望法律工作者能从中学到东西,提高自己的认识,改变工作态度,更加尊重法律和人民,减少或者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风生水起 回复 08-28 09:42
就是这么理解社会责任的吗?在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发生时,迅速响应,启动应急预案,为受灾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保险赔付服务,有效减轻了灾害带来的经济损失和心理压力。这是社会责任的一方面。
凡人
再查查,好处也不是它一个人拿的
不亦
中医讲"伤筋动骨一百天"王法官这29天的治疗都只判一半,在她心口里哪来的以人为本,保护弱势群体一说。
碱厂子弟
阎王爷判决王佳佳投胎畜牲道。
弟弟评论家
法律界里程碑式的陨落 这法官绝对是给自己坑死的!
用户56xxx39
没有无缘无故的爱,
9217
缺德事干多了
吕布
这个女人真该死
随波逐浪
黑心法官
用户90xxx70
头发长见识短,区区九千元,丢了卿卿性命,可惜了
一往无前
下地狱后,判官会判她的,放心!
原点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为资本服务最实惠。
过三拳
别想那么复杂,给保险公司省钱她又得不到好处。简单的来说就是书呆子,不懂人情世故,心底也有点看不起穷人。
风生水起 回复 08-28 09:43
悲哀。
心-亡 回复 08-20 21:56
心知肚明
神魂颠倒
上天堂和下地狱就由阎王决定了。家里人最好给牛头马面烧点真冥币。
UC用户
下辈子当个人
quer008
误工费又不该保险公司赔,肇事者反倒没事人一样
大剩人 回复 08-19 06:31
你对汽车保险有误解。
quer008 回复 大剩人 08-19 10:02
你把自己保单拿出来看看呗
顺百年陶瓷~
她得了保险公司的好处。只会为公司务服。不查这个女法官。天理难容!
上风上水
事实很好的教育了各位当事者。
張学勇
小车司机乐了! 保险公司乐了! 法官乐了!原告老汉哭了! 法官还没来得及哭就没了!
转角遇见鬼
不这样搞怎么赚差价?不赚点差价怎么住得上豪宅开得起豪车?不这样怎么能腰缠万贯富甲一方?
青山2
别他妈带节奏了,以后碰瓷的可好了,碰一回瓷就够一辈子花了。
该死的起名 回复 08-19 14:40
我跟青山对过线,头像一样,现在来了个青山2,你们团队到底有多少人啊[抠鼻]
mieshi1995 回复 08-18 17:56
现在普遍行车记录仪,有那么好碰的吗?
Aaron
下辈子投胎猪去吧!这辈子造孽太多
浮华若梦
这就是最高院中的优秀员工!误工费都不判的!
无聊 回复 08-19 19:49
这有什么,我家以前有个官司,对方出了一堆伪证(其中就有死了一年多后给对方出证明的),检察院也介入了,一切证据都有利于我们。结果还是输了,那个法官让我父亲告到联合国去。那法官最后还得了个优秀人民法官的称号[哭笑不得]
流水 回复 08-19 22:50
误工费是司法考试必考的题目啊。
天地人
怪不得能办理那么多同类型的案件了
君临天下
人间自有真情理在,碰到一个狠茬,够你喝一壶
大海帆
望你下辈子重新做人!
荼糜
保险公司在法院的卧底
气死我了
医院对生病患者住院一搬都是一个星期或半个月的时间对伤筋动骨的无大碍主要在家里静养
用户10xxx79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细品细品。
用户13xxx85
平时案件比较多,尽心尽力工作。到另一个人世界,要保持清醒头脑
江河湖海
误工费按住院天数算,就是最大的笑话。
t_boy2000
越起诉越少,明白了!
用户11xxx07
反正吃了亏我就得找回来
用户87xxx67
得到和付出是正比的!做了什么样的事就要承担什么结果!身份在闫王那里都是平等的!
CSC中国太姥山稀密传承白茶古树
无论如何杀人是不可取的。但己发生这个案件,唯一有价值的是在位法官要吸取教训,不要去学王佳佳这么判。
h2f_v
下辈子做个人吧
大众独爱
为你点赞!大家只要是多想想普通百姓的死活谁都会好过!
jie4446
有命拿没命花!
用户17xxx70
感觉也是偏向保险公司了。
用户10xxx39
回首一望俱成烟,只有青山不改!
茸城人
治了,说明社会在进步,途中难免牺牲一些
沧海
早晚会被人收拾的,只是她不自知不悔改。两个字,不想说,大家猜。
用户17xxx50
人家姊妹好,战略合作呢
用户10xxx66
尽力了,然后,虽然没有然后了,也算是尽终了。
用户10xxx76
肉体的湮灭是为了灵魂的拯救
人文热点
如果老人需要出院后的养病误工补偿他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果没有其他任何证明材料只能按住院天数算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在法律面前任何诉求都必须有理有据,虚开住院证明,实际住院天数与证明天数不一致,人家法官肯定不会采纳!而且这样的调查不是对医生医疗方式是否规范的调查,而是调查老人是否如实接受证明上的住院天数!这样的调查不需要专业医疗鉴定!专业医疗鉴定那是对医疗方式有质疑质疑过度治疗!
用户60xxx30 回复 08-22 18:08
你除了会说法官认可十五天还会说什么?要证据证据没有,凭空说患者早就好了是在碰瓷,这时候怎么不说你是在带节奏。我等你拿出证据打我的脸。
人文热点 回复 用户60xxx30 08-22 18:35
通告说的很清楚很明白!你颠倒黑白罔顾事实让我给你证据?
情思
法院已经和保险公司达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了,刚刷到的
鹦鹉螺号U12
查她财产!!把法院的法官都查个边!!!
用户10xxx16
这老板娘领着老百姓的纳税钱在给保险公司打工,
阿弥陀佛
你们这些人啊,在事实还没有完全清楚的时候就大骂特骂一个已经走了的人合适吗?如果到时候再来个翻转你们会因为在这上面乱骂而下去陪她吗?支持谁说自己的看法都没错,刑事死人案件哪怕等最高院定性后在开骂也不迟啊!这案件还得拖个一两年呢!插眼等到时候再看什么结果吧!死人了肯定会经过最高院的!这可是说是中国最公平公正的地方了!
硬刚
住院是自己先行垫付,去年我同事被车撞了,自己连住院的钱都没有,只能提前出院,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人提前出院在家里静养的原因,一旦出院,保险就不会承认了。
钟友顺
保险公司的因果
Simon
把法庭当做自己的吗?
在一起
严查家庭资产来源,严重怀疑来路不正
沉默无言
1.人民法院为人民。2.为人民的法官才是合格法官。
用户14xxx82
保险公司代言的
陆舟
有内幕,有猫腻![哭哭]
雨果
我就觉得和保险公司🈶黑幕
用户12xxx50
一副刻薄相!
叶梓
一石激起千层浪,一浪更比一浪高。
Cyufeng
可惜,收到的钱用不了
quer008
哪个车险有误工费,举报这个作者
流水 回复 08-19 22:54
被告是肇事司机,保险公司掺和啥
quer008 回复 08-19 10:05
是啊,误工是该找肇事司机,但都在带节奏说保险公司该怎么样。这个事情好多混淆视听的言论
用户29xxx75
又是一个误导群众的帖子,用心险恶!
壮志在我胸
什么伤现在不是交警判定么?
炼器系张羽
点开点个赞,好人一生平安
我爱苗苗和桐桐
该
用户15xxx19
苍天在上!
用户10xxx41
官方已经在想法子往老头身上泼脏水,以期洗白这女人
暗影熊 回复 08-23 03:44
如洗,去保险公司开会,工作很忙,兴趣很多,除了各种小玩意,还做手工唇膏,印章,还有二代法院人,都是央媒的文章爆料的。后十四天没给钱,是当地法院的通告自爆的。
光亮
听说法院和保险公司是签有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这的战略合作关系的敌人不就是理赔的一方吗?
用户10xxx98
其实后14天赔三千元的误工费营养费,与保险公司的12000正好符合没有大问题,偏偏自作聪明9000,结果惨了害了家人,女人一根筋不适合这样的工作,去年还有个女律师头被敲的。
只为遇见你
带的一手好节奏,不服可以上诉的底层逻辑绝口不提
不要和狗争论 回复 08-24 13:26
不是可以上诉吗?为什么丢工作啊?啊哟,还没到上诉啦[打脸][打脸][打脸]
只为遇见你 回复 不要和狗争论 08-24 13:38
丢了工作一样可以上诉呀,不矛盾。而且丢工作不是法院判的解除劳动关系,为什么要硬带上诉和丢工作的节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