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部长110号指令于6/21日生效
澳洲攀达
2024-08-14 00:06:38
7号部长签署了110号指令(D110)。在这一指令下,部长代表(一般指签证官),AAT或者未来改组的ART可以根据法条S501和S501CA(一般是和品格测试有关)作出拒签,取消以及恢复签证的决定。有兴趣的可以去看看,部长通篇是满满的求生欲啊,还特别说明AAT做的决定是independent,和他没关系(看图二)
这一指令是针对于之前99指令的修改,将于6/21日生效。
具体是指什么呢?简单来说,就是没办法通过品格测试,或者被判处监禁,或者有家暴行为,或者对社区造成了危害(这两天新闻上说一些犯罪的申请人通过AAT上诉拿到了澳洲签证,所以部长被质询),那么签证很大可能被拒签或者取消。
在一般申请当中,无犯罪记录是个需要提交的文件。而且在网上提交时,有一个不起眼的规定,满足签证的品格要求。
如果个人原因不满足这个品格测试要求,需要提前做好下面准备:
/声明自己之前的行为(不要试图隐瞒)
/如实回答所有问题
/准备好相关文件和资料
那么co就会根据相关文件做出决定。即便有小问题,也有机会拿到签证。
比方说,在澳洲闯红灯被罚款,又因为没有缴罚款被告上法庭留有记录。这个事情会不会影响以后的申请呢?坦白说,如果在以后的申请里不说明,那就是个问题;但是disclose了这件事,反而不是什么太大问题。我们有见过类似的申请人最终通过配偶签证拿到pr的。
哪些情况会面临被强制取消签证?
/被判一年以上
/被判针对儿童的xfz
/被证实有儿童的xfz,即使未经定罪被释放。
总之,还是说明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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