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昭通,一副校长得知有男学生在教室内脱裤子,还露出“小鸟”给女同学看,把女同学吓得不敢上学,气得拿出戒尺,抽了男学生几下。可万万没想到,男学生家长得知后,竟将副校长告上法庭,索赔医疗费、精神损失费共计3.6万元,理由是副校长违规体罚且致男学生受伤。 (信息来源: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人民法院) 在云南省昭通市的一所中学校园内,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事件。一名男学生在晚自习课堂上,竟然当着女同学的面脱下裤子,露出隐私部位。这一行为不仅严重冒犯和侮辱了在场女生,更使一名女学生深受惊吓,不堪重负而拒绝继续上学。面对如此恶劣的学生行为,该校副校长采取了戒尺惩戒的做法,却意外地引发了法律纠纷。 事件发生在该校的晚自习课堂上。虽然教室里本应安静肃穆,但往往还是会有一些学生小动作不安分。17岁的蔡勇就是这样一个让人头疼的"捣蛋分子"。由于年纪较大,他在班上很有威信,成了男生小团伙的领头人。与他亦步亦趋的同伙管栋也是个不学无术的主儿。 那天晚自习,蔡勇和管栋百无聊赖,竟然幼稚地比赛起"小鸟"大小来。蔡勇直接掏出"家伙"炫耀,管栋则不怀好意地拍打女同学陈梅,让她无意中看到了那令人羞愧的一幕。作为青春期的少女,陈梅当场吓傻了,满脸羞愧难当,直接逃出教室。 事件很快被班主任毛老师发现。毛老师将蔡勇和管栋两人叫到办公室严厉批评,并联系了三方家长到校调解。经过一番周折,蔡勇和管栋的家长总共赔偿了陈梅860元,事件暂时告一段落。 而负责德育工作的张校长得知详情后,异常愤慨。他认为蔡勇和管栋的行为太过分了,必须从严惩处。于是张校长又两次约谈并训斥了两人,可是他们态度蛮横,毫无悔改之意。张校长无计可施,只好拿出教鞭,分别抽打了两人数下。 谁知,蔡勇回到家中后将遭到体罚一事告知了父亲。蔡父大怒,立即带儿子去医院检查,诊断结果是蔡勇腰部受了轻微挫伤。于是,蔡父携子找上门,先是要求张校长赔偿3.9万余元,后来又将赔偿金额降至1.9万元。 张校长非常气愤,坚决只愿意支付医药费3400元。双方协商无果,蔡父报了警。经警方调查和处理,张校长只被处以400元的行政罚款。 蔡父对此结果极为不满,遂以蔡勇的名义,将张校长和学校一并告上法庭,索赔1.9万元。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张校长辩解说,自己当时只是拍打了蔡勇的臀部,根本没碰到腰部,所以腰伤应该另有原因。而且,作为德育负责人,他有权利和义务对品行不端的学生进行惩戒。 但是,法院经过调查后认为,蔡勇当时尚未成年,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在校期间遭到体罚教育,学校理应负有主要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由该校向蔡勇支付医药费、住院伙食费和护理费等共计3213元,但驳回了蔡方主张的精神损失费。法院同时强调,教师在惩戒学生时,须恰当运用方式方法,保证不伤及学生身心。 这起校园体罚事件,再次引发了社会对教育理念的广泛反思。虽然学生的低俗行为理应受到惩处,但作为人民教师,更应运用正确的教育方式,而非简单地动手体罚。同时,法律判决也向我们昭示,在维护教育纪律的同时,也必须重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我们期待通过此事,能够促进校园环境的持续优化,让每个孩子都能健康快乐地成长。 这起事件令人深思。它不仅凸显了部分学生道德素质的滑坡,更暴露出校园管理亟待改进的问题。我们希望通过法治化的途径,以及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共同维护教育事业的尊严,为孩子们营造一个文明有序、法治环保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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