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女子结婚时,公公用名贵木材给他们做一张婚床。30年后,丈夫不幸离世。丈夫出

舒克儿篮球 2024-06-10 18:28:39
厦门,女子结婚时,公公用名贵木材给他们做一张婚床。30年后,丈夫不幸离世。丈夫出殡后,她把床板拆下来放在过道中晾晒,谁知床板竟不翼而飞。查看监控后,发现被保洁员当废品清运。女子怒把保洁公司和保洁员都告上法庭,要求找回床板,否则赔偿15万,并赔偿2万精神损失费。法院这样判了! (案例来源:厦门思明区法院) 陈小霞看着丈夫的遗容,哭得撕心裂肺。 30年婚姻,他们早已把彼此当做自己的家人,他们曾许下诺言,要陪伴对方到老,谁知结婚30周年的前一个月,他竟撒手人寰,永远离开了她。 亲朋好友都知道他们的感情,都安慰她要节哀。出殡当晚,妹妹小红怕她想不开,特意留下来陪她。 晚上,小红盯着她那张床,叹息着说:“要不,你把这张床卖了吧,这样可以避免你睹物思人,也可以卖得一部分钱,我记得你说过这张床是用名贵板材打造的。” 陈小霞语气坚定地说:“它是我公公当年花费重金给我们做的,这上面有你姐夫的印记,我要留着。” 陈小霞眼圈红了,30年前的往事扑面而来。 那天,准备结婚的陈小霞带妹妹去看自己的新房,当小红看到布置得美奂美伦的新房时,嘴里发出啧啧赞叹声:“姐,你婆家人对你可真行,看来还是要嫁个好老公。” 小霞笑了:“他爸妈创业多年,他又是唯一独子,自然想把最好的东西都给他,你看这张床。全部是用名贵木材打造的,他爸还请了名师来做的呢。” 陈小霞的婚床,是她公公特意从其他地方买来名贵木材,又重金聘请名师打造,为的就是给孩子们不一样的体验。 因为这张婚床,让陈小霞成为朋友圈中人人羡慕的对象。婚后,夫妻俩共同打拼,恩爱有加。 30年后,陈小霞丈夫突发心梗去世,小红来陪伴她,就出现文章开头那一幕。 虽然小霞拒绝卖掉这张30年前的婚床,但小红的话却提醒了她,第二天,两人合力把床板拆下,放在过道中晾晒。 之后,小红逼着小霞去她家住一段时间,缓解丈夫去世的心痛。在妹妹的陪伴和开导下, 一个月后,她从妹妹家回来,去看床板时,却差点晕倒,只见过道中什么都没有,她那张睡了30年的床板竟然不翼而飞。 清醒过来的小霞立马报警,警方调取监控后发现,一名保洁员把床板搬走了。 陈小霞见状,松了一口气,既然是保洁员拿走,她去要回来就是。这张床可是对她有纪念意义的,她愿意出钱赎回来。 于是,她一路打听到那个保洁员小张的地址,委婉说明来意。 小张吃惊地说:“天呐,你把这么贵重的东西放在过道中,我还以为是废品,把它卖了5块钱?” “什么?我那么贵重的东西,你居然卖了5块钱?” 愤怒的陈小霞质问小张,为何不经过她同意,私自拉走床板,还以白菜价卖掉如此昂贵的床板。 小张委屈地说,她也不知道这床板这么贵重,再说,哪有人家把这么贵重的东西随意丢弃在过道中? 双方发生激烈争吵,陈小霞要求小张赔偿,小张不肯。 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后,愤怒的陈小霞把小张和保洁公司都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要么返还床板,要么赔偿15万板材费,并赔偿2万精神损失费。 1、陈小霞说,她把床板放在外面晾晒,小张没经过她同意,就擅自把床板拉走贱卖。小张这种从中获取利益的行为,是不当得利。 《民法典》第122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床板是她的,小张却私自拉走,理应返还,如果不返还,应该赔偿床板的实际损失。 《民法典》第1184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她的床板,是30年前公公托人从外地购买,并重金聘请当地木材师傅打造。小张应该按照市场价赔偿。 现在她不要求赔偿师傅的手艺钱,她只要求赔偿那块板材的损失,共计15万。 另外,这张床板对她的意义非同寻常,因为床板丢失,她已经多日不吃不喝,不眠不休,小张的行为,给她的精神带来很大损失。 因此,小张理应赔偿她2万精神抚慰金。 2、法院审理后认为: 第一,根据物业和保洁公司提交的承包合同来看,该小区的所有垃圾和清洁,都是由这家保洁公司负责清运。 保洁公司对员工的要求是,每个员工必须对她承包的区域内的垃圾,随时清理,如果有发现清理不及时,公司将严格罚款。 小张在工作区域内捡到的废品,跟一般路人拾到遗失物应该归还,有本质上的不同。 第二,小张负责陈小霞住址附近的区域,小张看到床板后,并未当场搬走,而是等了半个月之后,才把床板运到垃圾中转站,又等了半个月,才把床板售出5元钱。 小张和保洁公司尽到职业范围内的注意义务。 第三,陈小霞作为一个成年人,在把木板放在门外公共区域时,没有在床板上做任何标记,更是在一个月内没有看管。其本身存在一定过错。 《民法典》第1174条规定: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综上,法院判决:驳回陈小霞的诉求。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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