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铲除保护伞!”山东沂南,一男子30多年前曾持枪杀人被判刑,可6个月后就被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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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0 18:27:07
“必须铲除保护伞!”山东沂南,一男子30多年前曾持枪杀人被判刑,可6个月后就被放了出来。男子扬言自己“有人”,之后还成了村霸,经常持刀威胁村民,甚至还持刀捅伤过人。可伤者还没出院,男子就被放了出来。后来一退役兵多次举报“纸面服刑”的问题,甚至还打了10多次报警电话,结果石沉大海,最后还死在了男子的刀下。这次,男子再次被抓,法院判了死刑。
(来源:深圳新闻网、陕视新闻)
在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王泉村,贺法田的名字几乎成了村民们心中的噩梦。这个曾经的“村霸”,其罪行累累,令人发指。
1987年2月15日下午,贺法田与前王泉村村民宋传勤因口角发生争执。在愤怒之下,贺法田用随身携带的短枪击中了宋传勤,造成宋传勤重伤。
随后,警方缴获了两把自制手枪,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贺法田有期徒刑10年。然而令人震惊的是,贺法田本应在1997年2月26日刑满,可他在看守所待了半年后,就被放了出来。
自从贺法田从看守所“归来”后,他变得更加肆无忌惮,曾多次扬言“我有人”,在村里横行霸道,无人敢惹。
这么多年来,贺法田在村里的恶行累累,有随意打伤村民、有霸占村民土地、非法持有枪支、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等,这些都算是轻的。
据悉,贺法田曾在2012年持刀将一村民捅伤,该村民被捅了五六刀,伤情为轻伤。
按理说贺法田应该构成故意伤害罪,甚至是故意杀人罪未遂,可等该村民出院回村后才知道,贺法田早就被放了出来。
之后,村里的人就更加确定贺法田杀人不用坐牢,一群老实巴交的村民只能纷纷避其锋芒,生怕招惹到这个“村霸”。
可是村民们的忍气吞声,也没能让这个恶魔放下屠刀。
2023年4月26日傍晚,贺法田再次犯下命案,他持刀捅死了村民窦勤孝。
窦勤孝曾经服过7年兵役,他不惹事也不怕事,所以当贺法田欺负到他老婆头上时,窦勤孝通过报警、起诉等方式来维护合法权益。
贺法田不止一次扬言要杀了窦勤孝,还往他家地里扔爆炸物,疑似用枪击穿窦勤孝家的机动车车胎。
窦勤孝为了保障自己和家人的安全,更加频繁的向相关部门举报贺法田的恶行,而且还在两年不到的时间内,拨打了16次报警电话。
然而直至被害,窦勤孝的举报也没有得到任何回应,更没有等到公安机关的保护。
这次案发后,警方除了缴获多个作案工具,又搜出两把手枪及七发子弹,经过警方的侦查和法院的审理,贺法田最终被判处死刑。
目前,警方通报称,的确发现贺法田在1987年确实被判刑10年,但并未实际入狱服刑,也没有找到看守所释放他的文件及记录。
可是当时的办案人员已亡故或记忆不清,所以贺法田未进监狱服刑的具体原因一直未能查清。
不过,警方表示将继续调查,会给死者及家属一个合理的答复。
对于此事,不少网友表示:“这个保护伞必须挖出来,就是他间接害死了那么多村民!”
还有网友表示:“把那些村官一起抓起来判刑,要他们有何用?”
贺法田的恶行罄竹难书,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被判死刑是他罪有应得。
但是村民们的担忧不是没有道理,明明之前法院判了刑,却没有对贺法田真正实施关押,这简直匪夷所思。
一、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判决后,暂不予执行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一审判决后,还在上诉期内或者尚未完成终审程序,那么判决就不会立即执行。
2、判决生效后10日以内,才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执行机关,这意味着,从判决生效到实际执行之间可能存在一定的时间差。
3、犯罪分子出现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且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等,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但是贺法田的情况并不符合上述三种情况,他从被放出来后,就没有再进去过。
由此可见,这肯定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至于是否像网友们所说,存在“保护伞”的问题,还需要进一步调查。
二、如果真有“保护伞”,该如何处理?
“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法治社会的基石,必须予以严厉打击。
因此,如果一旦有“保护伞”的存在,有关部门就要成立专门调查组,先搜集相关证据,确保案件事实清晰、证据确凿。
对于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如果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的,那么该怎么处罚就怎么处罚。
同时,在处罚过程中要保持公开透明,接受公众的监督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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