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聚众淫乱?
聚众淫乱罪,指在某个人的组织、策划、指挥下,纠集多人在一起进行淫乱活动。
聚众淫乱,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本案中,如果按照可心所说,因为在学校被人欺负,她是想让史某和张某为她出气。
事发当晚,史某和张某让她出去见人,好找更多帮手帮她。
在她被迫发生关系时,她也有过反抗。
如果按照可心所说,则不构成聚众淫乱。
但,如果按照警方目前所调查的,她主动让史某和赵某给她送绳子,主动跟人家去宾馆,主动让小丽去厕所,并自愿跟人发生关系。
那性质就不一样了。所以,具体是何种罪名,还要看警方最后的调查结果。
奶茶终极爱好者
警方调查结果出来,看看是“被迫”还是“主动”,罪名就不一样了。太精彩了
侣行
不尴尬嘛
NEMO
解释得模糊不清,多少人算多人呢[哭笑不得]谁来认定?
向往美好的未来 回复 05-30 08:10
含三个人以上。
沈凉生
警方调查结果才是关键,影响罪名定性
依盛有你
按照这个逻辑,以后跟异性出去约会,只要异性同意出来,就算发生性关系,也不算强奸?因为她(他)都同意出来了。
用户10xxx83
在网上感觉好乱,为什么在现实中我一个都没有发现?是街上的人太装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