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这位执勤交警会不会内疚?因货车盖雨布怀疑改车形,罚款500,官方通报“不存在违法情形”,已撤销处罚。网友的一句话很犀利:用撤销纠正执法,用法律惩罚百姓。有没有戳中痛点? 5月20日,广东深圳,水官高速横坪收费站,司机被执勤交警拦下,因货车盖雨布,怀疑改车形罚款500元。 交警说:“车形要与行驶证上照片的一致,需要盖雨布的话,就到车管所登记盖雨布的照片。”并告诉司机:“我开个单子就可以走了!” 怀疑就可以罚?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就认定司机改车形了,这也许不是一次简单的失误,或者是培训不够,有人感叹:这是又一次法律的解释权归个人所有了? 5月21日,官方通报澄清了事实,也撤销了对司机的惩罚。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才是真正的执法公正和社会公平。 愿意相信交警只是一次错误的判断,一次简单的失误,但不知道他会不会内疚? 友友们,怎么看?
不知道这位执勤交警会不会内疚?因货车盖雨布怀疑改车形,罚款500,官方通报“不存
苏莎点评事
2024-05-22 14:2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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