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丰,男子家中失火,为了救妻子和尚在襁褓中的儿子,男子义无反顾的冲进了火场,

小微的世界 2024-05-16 02:09:06

湖北咸丰,男子家中失火,为了救妻子和尚在襁褓中的儿子,男子义无反顾的冲进了火场,将妻儿救了出来,男子也因此被严重烧伤,事发后,由于男子在保险公司购买了保险,于是要求保险公司理赔,谁知保险公司竟然称男子是自残伤害拒绝理赔,男子一气之下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院。

大年初一,家家户户洋溢着新春的气息,然而,这一天对杨先生来讲,可是刻骨铭心的记忆。

事发在凌晨时分,杨先生还在邻居家聚会,此时,他看到家中突然失火,而母亲、妻子和儿子均被困在了燃烧的木房中,杨先生见状,根本不顾众人的阻拦,毅然决然的冲进了火场。

看到一家人都被困在卧室里,杨先生不顾一切将所有的亲人救了出来,而自己也因此被严重烧伤,伤情达到了伤残二级的严重程度,其他亲人也被烧伤,只不过伤情并没有杨先生严重。

看着每天大额的医疗费,周围的亲朋好友也纷纷捐助,让一家人不至于断了医疗费,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杨先生的伤情渐渐稳定了下来。

不过,在此之前,杨先生在一家保险公司报了意外险和健康险,于是,杨先生希望保险公司能进行理赔,结果,保险公司却说,杨先生是属于自伤自残,拒绝了赔偿的要求,无奈,杨先生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院。

1、杨先生的行为属于自伤自残吗?

保险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外,不退还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规定:“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也就是说,如果是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那么,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给付保险金,而且还可以不退保险费。

但是,杨先生闯入火场救助亲人,本就负有救助亲人的法定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据此,杨先生闯入火场救人的行为,并不属于自贸风险,也不属于自伤自残行为。

2、保险公司应该如何赔偿杨先生的损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所以,保险公司不仅要承担杨先生医疗费、误工费等必要开支,还需要支付伤残赔偿金,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支付杨先生58万元的赔偿款。

3、火场救亲人,哪怕是失去自己的生命,能够挽救出一家人都是值得的,更是一个父亲、儿子的本能,更是法律赋予的义务,保险公司擅自将杨先生的行为定义为自伤,确实是伤人心的做法,而法律最终让杨先生有了温暖。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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