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yway……不够善良的我们其实反映的是现代人的婚姻常态——婚姻可以不要求相爱。丈夫和妻子都仅仅是扮演好了这个身份,“我很爱我的妻子”这本身就存在一种吊诡的因果关系,倒不如说本质是因为社会认同中丈夫需要爱妻子,所以男主表现出爱妻子,但这个妻子可以是任何人,而不是特定的某个人。婚姻不具有唯一性,爱情也不具有,这真让人感到难过。于是我们又来到了老生常谈的话题,爱情和婚姻是两码事。但我的观点还是和几年前一样,婚姻是一种具备社会认同属性的人与人、家庭与家庭缔结的方式,但这种制度可以也应当被取缔。人类可以没有婚姻,但人类不可以没有伴侣。如果有一天我想结婚了,不会是因为世俗的压力和任何人的劝说,而只是因为我找到了那个我愿意分享朝夕、饮食、睡眠、欢乐、悲伤的灵魂,那个可以和我并肩作战经历风雨的伴侣,有句话说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可生活就是朝朝暮暮,是每一个瞬间的总和。如果用相机录下生活的每个瞬间剪成一部电影死前放映,有关于这个人的记录应当是连稀松平常的拥抱都不可删除的、无法剪辑的存在吧。我想说的其实是,与其要剧里那样名存实亡的婚姻,一个不爱你的男人,我想要的从开始到最初都只是相爱,只是令人难过的是,相爱是所有故事的前提,却不是现实的唯一解法。我难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