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独暴乱分子黎智英罪行深重,可惜香港没有死刑。 据多家香港媒体报道,已被起诉的香港暴乱黎智英案,进入到第63天审讯,有更多令人震惊的案情细节: 1、据其以前的手下陈梓华(算是我们在港剧当中认知的“污点证人,但他只可能是略减刑期,不可能当庭释放)在庭上披露:他最终希望中国政治和经济双崩溃,并将此称为“支爆” ,将中国称为zhi na,完全是日本人口吻。 2、台湾多次成为黎智英和外国间谍的会面基地 3、暴乱分子在外国的发声和组织游行,由他协调。 “陈梓华:黎称想培养刘祖廸为政治明星”(图2,已被香港特区政府悬赏缉拿)。 陈周三供称,黎智英欲结合街头、议会及国际力量行动,提出与“揽炒巴”刘祖廸见面商讨。陈到英国与刘见面,对方感犹豫,而最终经协调下,众人于台北会面。陈又提及,黎“想主导成条国际线”。 黎的罪行属于叛国罪,这在100多年前要被装进囚车木笼到菜市口游街示众后“剐刑”及诛/逐九族!也就是现代法治文明社会救了他,并且香港也没有死刑,不过很多人都希望他在狱中突然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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