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网上看到一个新闻蛮毁三观的。
妻子意外去世,然后岳父母主张要求分割夫妻共有的房产,离谱的是这套房子不是夫妻两人买的,而是男方父母赠予来的。咱也搞不懂女方父母怎么好意思要求分房产,但他们搞这一出是有法律支持的,最后判决结果是房子由女方孩子、丈夫、父母四人共同继承,每个人都差不多25%吧。
这里有个小补充,就是亡故的女方不是独生子女,还有个弟弟,新闻里提到女方家庭有着明显的重男轻女情节,所以这分割的房产后面只怕还有说法。
果然互联网上能爆款的内容都是鸡血拉满,岳父母侵占女婿父母的房产,单单这标题就能让人肾上腺素飙升。
这样的判例也是给很多人敲响了房屋产权的警钟,结婚是缔结两个家庭经济关系的合同,结婚证保护的不是夫妻之间的感情,因为变了心的人根本不会在乎一个小红本。婚姻制度在法律上的主要内容都是和财产有关。
具体到这个案例,如果女方在去世前立遗嘱可以避免类似的发展,但一来中国人普遍没有立遗嘱的习惯,哪怕是身患绝症也很避讳立遗嘱;二来年轻人意外身故也来不及立什么遗嘱。
总之我觉得财产还是分的干干净净的好,不要动不动就用安全感、婚姻信任之类的道德绑架,男方父母好端端的没必要赠予房产,如果女方觉得自己需要在婚姻里补偿,可以考虑直接赠予金器首饰,或者购买女方个人受益的保险产品即可。
不要动辄就拿半套房子考验人伦亲情,咱们中国人富起来也不过最近20年的事,经不起这样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