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这个女人旺三代!”安徽亳州一男子大婚,在拜高堂环节,父亲拔掉胃管、坐着轮椅被

故人军情观 2024-03-23 15:11:23

“娶这个女人旺三代!”安徽亳州一男子大婚,在拜高堂环节,父亲拔掉胃管、坐着轮椅被推上了台,原来老父亲硬撑着上台,是为了感谢新娘婚前做的一个重要决定。

(案例来源:河南乡村频道)

在数个日日夜夜的期盼中,谢彤终于盼来了自己大婚的日子。

婚礼前一天晚上,她辗转反侧,睡不着觉,满脑子都在幻想和王志明的婚后生活,都是美好的,甜蜜的。

时间在她的辗转反侧中飞快划过,凌晨6点钟,刚浅睡了片刻钟的谢彤被化妆师叫醒,开始洗漱打扮。

两个多小时后,谢彤面着精致的新娘妆,身穿凤冠霞帔,面露喜悦的坐在喜床上,等待他的意中人,娶她入家门。

她盼这一刻,已经盼了许多个日日夜夜了。

和其他女孩子不同的是,谢彤盼着早点嫁过去,是想和王志明一起分担生活的辛苦,她不愿看到王志明过的那么累。

十点钟,家门口炮竹声四起,接亲的大部队到了,谢彤心跳突然加速,却还不忘叮嘱堵门的朋友,“意思一下就行了,千万不要为难王志明”。

反却被朋友嘲笑“人还没嫁过去,心却早就飞走了”。

当王志明破门而入被拥倒在谢彤面前时,她和他相视一笑,他开心、她羞涩。

回想起和王志明第一次见面时的场景,谢彤就对眼前这个男人生出了些许怜悯之情。

很复杂的感情,有乍见之欢、有似曾相识,更有一种想要和他奔赴生活的念头。

两人是经人介绍认识的,在见面前,谢彤就已经从介绍人口中得知王志明家里条件不好,父亲久卧病床,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人照顾。

谢彤心想,成不成先见见,别辜负了介绍人的一番好意。

第一次见面,王志明也很坦诚,将家里的条件,自己的过往,向谢彤交代的一清二楚,没有丝毫隐瞒。

在和王志明的聊天中,谢彤也深深被他的幽默风趣打动,最重要的是,她觉得王志明坦诚。

一来二去,谢彤就和王志明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

因为王志明父亲身体不好,想要尽快看到儿子结婚,再加上王志明和谢彤都到了适婚年纪,两人也情投意合,就开始商量婚礼的事儿。

谢彤心里明白,一场婚礼下来需要花钱的地方不少,所以她决定,尽管再难,也要说服家里人不要彩礼。

她不想因为一场婚礼,给王志明本就不富裕的家庭再雪上加霜,她希望把原本准备好的彩礼钱,拿去给王志明的爸爸治病。

谢彤这一举动,传遍了王志明所在的村落,成为了乡亲们茶余饭后夸奖的对象。

可谓是,人还没嫁过来,“贤妻”的人设已经稳妥的立在了王志明他们村儿了。

村民们都对这个还未嫁过来的女孩儿赞不绝口,人人都说“娶妻娶贤”,王志明能遇到谢彤这样通情达理又贤惠的媳妇儿,简直是前世修来的福气。

婚礼当天,王志明的父亲拖着重病的身子,拔掉胃管,坐上轮椅,坚持参加儿子的婚礼,当他被推上台,接受新人拜高堂的时候,老父亲再也忍不住,哭了起来了。

是喜极而泣,是心愿达成,心口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了下来。

父亲非常感谢谢彤的善解人意,也很开心儿子能娶到这么一位通情达理的老婆。

台下前来参加婚宴的亲朋好友,也被这一幕感动哭了。

谢彤和王志明的婚礼,让大家看到了“人间是有真情在的。”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我们该如何认定此事呢?

1、法律倡导婚姻自由。

《民法典》第1041条规定: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谢彤并没有因为家人的反对,就妥协,她坚持恋爱自由、婚姻自由,坚持自己的选择。

再者,谢彤没有索要彩礼,其实也体现了男女平等,婚姻本就是双方自愿、自由的结合,你愿意娶,我愿意嫁,你情我愿的事情,这本就是一种平等,如果再附加金钱进来,两人的位置已然就不平等了。

彩礼只是一个风俗,而不是“必需要履行的责任或是义务”。

2、结婚男方必须给彩礼吗?

所谓彩礼,是指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为了最终缔结婚姻关系,不得已而为给付的财物。

《民法典》第1042条明确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彩礼。

所谓“彩礼”,是为了缔结婚姻关系,不得已而给付的财物,而不是必须要给。如果女方没有要求,男方不给彩礼,也是合理合法的。

彩礼只是一个风俗,以后的日子才是实实在在过给自己的。

谢彤说服父母不收取彩礼,是为了给她和王志明日后的生活减轻压力,这是为了共同奔赴生活而做的选择,是一种格局,也是一种大爱,值得赞赏。

3、娶妻娶贤,所谓贤惠并不是三从四德,而是懂得把握生活这条船的大方向。

谢彤觉得,既然现在,王志明条件拮据,那就没必要再在婚礼上花费过多,多为以后打算。

也有人说,谢彤真是傻。希望王志明一家不要辜负这么好的女孩儿,也希望谢彤这般飞蛾扑火能够被善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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