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供暖季来临,有小区又面临无法供暖的情况,李沧华新园君望公馆5号业主就希望能立即供暖,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求。

11月21日,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表示,华新园君望公馆5号楼于2025年6月份交付,2025年年底为该楼座第一个供热季。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第24条“新建住宅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保障供热,在房屋销售合同约定的供热期限开始两个月前,到供热单位办理供热手续。开发建设单位采取其他措施满足入住用户采暖需求并协商一致的单元或者可以独立控制的分区,可以申请暂停供热。暂停供热期间不计入保修期。”的规定,业主签定购房合同时,对购房合同中“第一个供热期不供热”无异议,并自愿签字。
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自10月中旬以来多次协调开发商与能源集团第五供热公司进行协商。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第24条规定“尚未售出和未办理入住手续的新建住宅,由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供热手续时,一次性预交供热设施保修期内的热费”。能源集团第五供热公司表示开发商需按照“9.12元(基础热费)*2(年)*供热面积(平方米)”的标准缴纳基础热费。目前,华新园君望公馆5号、6号、10号、13号楼(该4座楼共用一根主供热管道)共312户(实际销售仅91户,实际入住率更低),经开发商初步估算,若5号楼已购房业主需供热并全部缴纳供热费,开发商需缴纳4座楼基础热费数额较大,开发商虽多方筹措,但因企业经营困难,无力支付该项资金。
目前,华新园君望公馆5号楼为精装房,已安装中央空调并开通正式电,入住用户可采用中央空调供热,以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后续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将继续积极协调开发商与供热单位,争取早日供暖。若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