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女性在法律中的地位极高,
例如女性对生育有绝对的权力和自由,
女性完全自主决定生不生,和谁生,
男性只有建议权。
哪怕女性结婚后和第三者生育,
法律上也没有任何责任,
丈夫也没有任何追责手段。
#结婚16年3娃不是亲生当事人发声#
#3娃非亲生案女方和他人生下第4女#
这种绝对的自由,
是以 权力——义务 为基础的法律体系中极为罕见的。
然后,现在最高法又加上了一条:
虽然女性对生育有着绝对的权力,
但女性流产后,男方要负责。
哪怕流产的可能不是你的娃,
哪怕女方出轨怀孕了,
不敢生下来流产掉了,
你都要负责,要扣彩礼。
版本T0,恐怖如斯 [笑而不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