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一个女子去火锅店用餐,取餐时偷拿竹签上面的食物,取一半留一半在竹签上,

阿乐的情感 2023-12-26 10:36:50
山东菏泽,一个女子去火锅店用餐,取餐时偷拿竹签上面的食物,取一半留一半在竹签上,结账时,老板意识到不对,通过监控看到女子利用这个方法来偷取食物! (案例来源:独木王朝) 这一天,火锅店正在忙碌,一个穿白衣服的女子到了这家火锅店来用餐,店里生意非常好,老板以及服务员都很忙。 见到顾客进门,便像招待其余客人一样将女子带到座位当中,让女子自行开吃,随后就去招呼其他顾客。 此时正是饭点,老板也忙忙碌碌,无法注意到,每一个顾客正在干什么,而很多顾客都是想吃什么,便自己去取竹签,结账时只要计算竹签便可以了。 很多客人都是自助用餐,缺了什么便自己去拿,很多人也都遵从店中的规则,所以老板虽然忙碌,但是店里一直井井有条。 而那个穿白衣服的女子在自己的座位上,一直在吃,缺了东西,便去食台上面拿,就和其他的顾客一模一样。 过了一会儿,女子去前台结账,结账时,老板意识到这个女子眼光有些躲闪,还担心她发生什么事了,好心询问,女子说没什么事。 老板也便没有在意,然后数点了这个女子吃过的竹签,按照主线的价格进行了计算,结账之后,这个女子离开了火锅店。 店里继续在忙碌,在这一天打烊之后,老板收拾店中物品时,忽然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因为有一些没有卖完的竹签,上面的食物竟然只留下一半。 老板有些奇怪,因为平时做生意,往往都是把签子穿好,食材都是穿的一整串,大概是自己太忙,才没有穿满。 过了一会儿,更奇怪的事情发生了,老板竟然发现其他盘子当中也有一些竹签,上面竟然丢失了一半的食材。 这让老板感到匪夷所思,因为他不可能这样疏忽大意,而这时,老板灵光一闪,也发现有可能是有顾客故意为之。 如果从竹签上弄点东西下来,但是又不把签子拿走,那么付钱时候便可以少支付很多钱。 这个发现让老板急火攻心,做的又不是大生意,没料到竟然有人这样没素质偷占便宜,老板便看了当天的监控。 看过监控之后才终于找到了罪魁祸首,原来就是那个穿着白色衣服的女人,趁着店里忙碌,没有人看到,那女人把竹签上面的东西弄下来一些,随后又将签子放入盘子当中。 平时店里的顾客往往会拿走整串食物,将食材煮到锅子里,然后留下竹签,在结账时会数算竹签数量。 可没料到,这个女人竟然没有常规操作,弄了一半食材入锅,另外一半则留在竹签上,并且不止拿了一次,而是反反复复好几次。 通过视频画面,可以计算出这个女人在结账时大概是少付一半多,可是老板却全不知情,竟然就那样给她结了账。 开店好几年,这也是初次见到这么占便宜的客人,尽管对方的行为也没让自己损失太多,但是这样偷鸡摸狗的行为,真是让人不齿。 老板心里也很不服,就把这个画面给曝光出来,让网友们也来看看怎么现在还有这种占小便宜的人。 而网友们也是表达了对店家的同情,认为这种偷鸡摸狗的没素质,客人就应该让他曝光于众!同时,也有人提出这种方式有可能会侵犯女子的权益。 1、在这件事情当中,这个女人的行为犯不犯法呢?应不应当受到处罚呢? 《治安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强拿硬要物品等等,寻衅行为可处五天到十天的拘留,并处5百块以下罚款,若情节严重,可处十天到15天的拘留,并处1千块以下罚款。 女子通过偷拿食物并不把签子拿走的行为,类似于白吃白喝,吃了不给钱,这样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处罚法,如果店家报警处理的话,那么这个女子有可能会受到治安处罚,将要面临拘留或罚款。 2、老板有没有权利要求女子将白吃的食材价钱支付呢?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若没有支付价款或者不履行应当付的债务,对方有权利要求其支付。 在饭店当中吃饭,付钱天经地义,既然已经将食材吃掉了,那么就应当按照自己享用的食物,按店中的定价将价钱支付,那名女子应当将其余的食材价格照价支付赔偿。 3、针对老板将监控当中的画面公开,那么这种行为合不合适呢?有没有侵犯到顾客的权益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没有经过肖像人的同意,不可以公开其肖像。 每个人都是有隐私权以及肖像权的,这种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尽管这个女人在火锅店里面偷鸡摸狗,但是老板也没有权利公开她的肖像以及画面,这样已经侵犯了这名女子的权利,如果老板被追究,还可能反过来向对方赔偿。 生活当中偷占一点小便宜,并不会让自己变得更富有或者更幸福,很有可能让自己触犯法律的红线。(文中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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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老阿姨一枚,又菜又爱做菜的菜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