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人当什么老板呀,注定这辈子别想挣到钱。” 这,是一位网友的评论。 怎么回事儿呢? 就在前两天,江苏常州一家馄饨店,一个顾客正常就餐,老板娘突然来到桌前说: “你每次都来,加太多东西了,下次来我们不卖了,你加了多少勺了!” 顾客刚争辩几句,一个人高马大的黑衣男子也走过来说: “不给你吃行吗?你给我滚!” “我是老板,我让你滚你就得滚!” 一边说,一边还动手推搡这名顾客。 之后,又催促顾客结账离开,并在顾客出门的时候,继续追出去骂脏话。 视频一经曝光,引起轩然大波。 大部分网友都觉得,顾客消费了就有权加料,加多少是自己的自由,老板言行过激了。 但也有网友持保留意见,觉得有些顾客加料纯属浪费,对小本经营的店铺不公平,老板可能被逼急了。 其实加小料这个事儿,法律上要分情况讨论。 如果是付费小料,明码标价,那么消费者只要支付了相应价款,就可以不限量使用。有些店,会收取餐位费、蘸料费,都是这种情况。 而免费小料,属于到店消费的附带赠与,原则上,消费者也可以随便加,但太过分了,老板是有权撤销赠与的。 毕竟,权利不是无限的,不管法律上还是道德上,都不应该滥用权利。 比如有网友说,有人加很多,吃不下,扔下就走。 还有的吃碗面,要剥5头蒜。 更有甚者,一顿饭放一碗辣椒,不是为了吃,就是纯浪费。 像这些情况,老板都有权拒绝消费者继续加料。 但话说回来,撤销赠与,应该以温和的方式进行。 上前直接告知顾客,小店承受不起,不提供这项服务了,这都可以,合理合法。 而本店店主,上前谩骂顾客,甚至有推搡行为,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且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享有人格尊严得到尊重的权利。 侵犯上述权利的,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品或服务提供者,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除此之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还可以责令改正,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到10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万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甚至可以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目前,市监局回应,涉事馄饨店已被闭店,打人的老板也被警方带走调查,相信后续会给相应的处罚。 此事也再一次告诉我们,法律早已给所有人画好了清晰的权利边界,任何人不得逾越。如果非要越界,那就要做好准备,付出代价。 #顾客吃馄饨多加调料被老板推搡谩骂#
“这样的人当什么老板呀,注定这辈子别想挣到钱。” 这,是一位网友的评论。 怎
周兆成律师
2023-12-15 17: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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