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血缘面前,爱情什么都不是!”上海,一女子与二婚丈夫在一起生活了27年,没曾想

小微的世界 2023-12-12 03:07:04

“在血缘面前,爱情什么都不是!”上海,一女子与二婚丈夫在一起生活了27年,没曾想,丈夫却背着她将名下一套价值数百万的房产的60%分给了和前妻生的女儿,他自己分得40%,没有女子的份。女子一气之下,选择将丈夫告上法庭。法院怎么判?   都说婚姻如戏,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冲突和意外。上海一对夫妻同床共枕27年,到头来却发现同床异梦,十分可悲。   上海的刘女士(化名)今年已经60多岁了,她和丈夫李先生是在27年前经人介绍走到一起的。   (案例来源:上海高院)   当时刘女士三十多岁,刚经历了一场失败的婚姻;而李先生却不一样,和前妻原本十分恩爱,还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却没曾想,在女儿15岁那年,李先生的前妻突发恶疾,撒手人寰。   两个寂寞的灵魂就这样走到了一起,都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总有谈不完的话,说不完的情。他们都觉得,在这个年纪还能遇到心动的感觉,也是人生一大幸事。   顺理成章的,两人走入了婚姻的殿堂。因为李先生有一套单位在1990年分配给他的共有住房,于是刘女士干脆就住进了李先生的家里,两人之后也没有再买房子。   然而婚姻的保鲜期总是很短,在甜蜜了3年之后,李先生还是和刘女士发生了各种各样的争吵。李先生觉得自己的婚姻岌岌可危,于是就和女儿商量,由自己掏钱将这套“老公房”买下,并且登记在自己的名下。   因为这套房子是丈夫单位分配的房屋,所以刘女士对登记这件事并没有任何看法——毕竟是在婚内购买的,登记在谁的名下都一样。   于是,夫妻俩又将就着过日子,虽然偶尔还是有争吵,但一直还是没有闹到离婚的地步。直到27年后,此时刘女士和李先生都已经是花甲之年,却吵得比年轻的时候还要厉害。刘女士觉得过不下去了,终于向丈夫提出了离婚。   李先生早就在等这一天了,于是拉着刘女士去民政局办理手续。然而在分房子的时候刘女士傻眼了,这套房子竟然早就被丈夫分割过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这套房子因为登记在李先生一个人的名下,在早几年前李先生就预感到他会和妻子离婚,于是叫上女儿来到房管局,对房子的份额做出了重新分割,将女儿的名字加到了房产证上,规定女儿持有60%,李先生自己持有40%。   这样的话,到时候离婚就只用从40%里面进行分割,就算遭受损失,也不会损失太多了。   刘女士傻眼了,她对重新分割房产这件事情毫不知情,她认为这套房子是在他们结婚后买的,就是婚内财产,怎么都应该平分才对!于是刘女士愤怒的将丈夫起诉至法庭,要求确认变更登记行为无效,希望将房屋恢复登记至李先生一人名下。   因为这套房子确系在二人结婚期间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李先生私自办理变更并没有通知刘女士,于是一审法院支持了刘女士的要求,判定李先生败诉。   李先生不服,和女儿一起提起了上诉。李先生的理由是,他买房用的全是自己的工资,和妻子无关,所以她就应该少分。   可是,结婚后的工资也属于是夫妻共同财产,李先生的这句话明显还是站不住脚。只是二审法院站在李先生的角度上为他进行了调解,最终李先生的女儿放弃了自己的60%,刘女士也退让了一部,法院判决刘女士持有房产份额的35%,李先生持有65%。   离婚后,李先生也将刘女士的35%产权折算成了现金支付给了刘女士,事情到这里才算落幕。   其实,夫妻之间吵吵闹闹原本还算正常,可当一方起了防备的心思的时候,夫妻之间的感情就难免会变质、变坏,这也就是刘女士两口子争吵了27年,最后还离婚的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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