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寒冷的冬日早晨,北京的地铁上人潮涌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四名老人与一名男青

大兵叔叔 2023-12-11 16:53:49

在一个寒冷的冬日早晨,北京的地铁上人潮涌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四名老人与一名男青年的争执引起了众人的注意。这场争执的起因,竟然是因为这名青年没有给老人们让座。 “你知道尊老爱幼吗?”一位身穿黑色羽绒服,戴着口罩的大妈质问坐在座位上的男青年。这位大妈的话语中充满了道德优越感,仿佛她代表着所有老人的利益。 “我尊重的也不是你们这种人。”男青年不甘示弱地回应。他的语气中透露出对大妈高高在上的态度的反感。 “你白活,你有没有父母?”这时候,在大妈身旁,一身穿红衣的大叔叫嚣,试图在道德上压制对方。 “你们看看啊,让人家让座全都起来了,腿脚都没毛病。”男青年大声说道,显然是对大妈们无理取闹的反击。 这时,一位身穿红衣的女子加入了争吵:“大家看看呀,他没有父母。”她的话语中透露出对男青年的批评。 双方的争吵愈演愈烈,整个车厢的气氛变得紧张起来。这时,坐在男青年身旁的乘客伸出手来劝慰站着的大爷大妈:“少说几句吧。”她的语气平和,试图平息这场争执。 最终,在其他乘客的劝解下,男青年提前下了车。而事发后,当地地铁客服则回应称:“没有规定必须让座。”这个回应似乎为这场争端画上了一个句号,却也引发了人们对道德和权利的新一轮思考。 首先,这场争执的起因是老人们坚持要求男青年让座,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尊老爱幼是一种美德,也是社会的一种期待。然而,这种美德是否应该被过分强调和扭曲?当一位老人要求年轻人让座时,是否考虑过年轻人的权利和感受? 男青年没有让座,并不代表他不尊重老人。他可能因为身体不适、疲劳或者是刚刚下了班,正好有一个座位能够缓解一下一天上班的辛苦,所以选择不让座。 然而,老人们的指责和施压让他感到了压力和困扰,这种压力不仅来自于老人们的话语,更来自于他们身后所代表的道德优越感。 从法律层面来讲,男青年有义务给这些老人让座吗? 《民法典》第八百一十四条规定,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出具客票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所以,当乘客购买了车票后,就和客运、地铁公司建立了客运合同关系,让座与否完全要看乘客自己的意愿,因为目前还没有任何法律条款将让座规定为法律义务,购票乘车时都拥有相同的权利享受服务,给别人让座并不是必须的,更不能强制逼迫别人让座。 本案中,四名所谓的老人在强迫男青年让座无果后,对其进行公开指责,甚至是站在道德的层面去指责或者谩骂,由于是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四名老人的行为,显然是违法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因此,这几名老人也会面临罚款以及行政拘留的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是老人,如果年龄超过了70周岁的话,是无需接受行政拘留处罚的,而只是被处以罚款的处罚。 最后,地铁客服的回应也值得我们深思。他们表示没有规定必须让座,这意味着年轻人的权利得到了保护。 一些人可能会认为,既然没有规定必须让座,那么老人们的指责就没有道理;而另一些人则可能会认为,虽然没有规定必须让座,但尊老爱幼的美德仍然应该得到尊重和传承。 总结来说,这场由让座引发的风波既是一次对道德与权利的挑战,也是一次对传统与现代的碰撞。我们需要平衡考虑各方利益和情感诉求。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 ———————————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 文章原创,抄袭必究 #小伙因地铁未让座被4老人辱骂围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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