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0万买了5万倍中2.2亿疑云尚未散去,河南一彩民又捐了5000多万,理由竟然是这么多钱自己花不完。河南濮阳,郭先生路过一彩票站,于是便花了100元随机选了5注10倍的超级大乐透,没想到的是,这张彩票竟然中了8662万元。 中奖后,郭先生觉得钱太多了,自己花不完,于是在领奖的时候当场捐了5300万元,吴先生表示,不会因为中得大奖就躺平,还待靠干,必须干,接下来将会买商铺和学区房继续努力奋斗。 事情一出,又是引发网友的猜测,这是要把2.2亿的事情盖过去,不能就这么过去了。 有人说,我给他算了一笔账,8662万元扣税1732万,捐5300万,自己就剩下了1629万元了,不可理解。 也有人反驳说,有什么不可理解的,人家中了头奖,捐多少是自愿,就算留下500万元,人家也不愁吃喝了,再说了,中头奖本身就是一个概率无限趋近于零的事情,哪那么容易随随便便的就中了? 还有人说,我就问问你,如果你是这个郭先生,你会不会捐款,就算捐款,你能捐多少? 实际上,实名领奖的呼声越来越高,有彩民表示,作为普通彩民享有知情权,有权利知道这个奖金被谁领走了。但是,也有反对的声音,表示这是人家的隐私,不能随随便便暴露了,如果公开了,那么对这个中奖的人也是一种烦恼,甚至人身安全还会受到威胁。 按照目前的规定来看,彩票机构是不得擅自公开中奖人的身份信息的。 《彩票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五款规定,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有泄露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的,由财政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因此,由于有法律法规的要求,彩票发行机构以及彩票销售机构是无法对中奖人的身份进行披露的。 按照目前的规定,并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法规强制要求中奖人必须捐款,事实上,他们只需要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就可以了,捐款完全是凭自愿的事情。 但是,一旦做出了捐款的打算,就不能随意撤销了。 虽然,捐款是这一种自愿的行为,属于一种赠与合同的性质,但是,《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就是说,由于捐款是具有公益性质的,因此一旦决定了,就无法撤销了,即如果郭先生后悔了,不想捐了,也已经无事于补了。 其实,细细想想,中奖人若是被亲戚朋友知道了自己中了奖,那么自己将很大一笔钱用于捐款了,手中的钱已经不多,自然就省去了很多的麻烦。 要知道,借钱容易还钱难,相信很多人都经历过,借出去的钱想要要回来很难。所以说,捐出去一部分钱,剩下的钱自己支配之后,就没有多少可以出借了,如果郭先生再买商铺和学区房,更剩不下什么钱了。 ———————————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 文章原创,抄袭必究 #河南彩民买彩票中8662万捐5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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