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婆婆精明过头了!”辽宁沈阳,儿媳用自己的积蓄和娘家人帮衬的12万元购买了一套新

乔乔看社会 2023-12-04 13:13:51

这婆婆精明过头了!”辽宁沈阳,儿媳用自己的积蓄和娘家人帮衬的12万元购买了一套新房,写了她自己的名字。被婆婆得知只后,恶狠狠的质问儿媳。儿媳反问:那应该写谁的名字?婆婆的回答亮了!

(案例来源:沈阳新闻频道)

婆媳关系似乎就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场,在平静的生活中,暗藏斗争,逃避终究不是办法。

女子张若云和丈夫鲁俊凯有一段传奇的爱情故事。

都说学生时代的恋爱纯洁无暇,她们有幸相识于校园,认同于彼此的价值观,敢于面对生活的所有困难。

张若云找到了理想的爱情,校园的风花雪月,已经让她彻底陶醉。两人相约,从校服到婚纱,从校园到家园。

张若云没有计较俗世的礼仪,她不顾父母和好友的反对,这场混乱,她们没有车没有房,甚至没有彩礼。

她知道,刚刚毕业的鲁俊凯家中并不富裕,她们要靠着自己的努力实现梦想。所以,这场婚礼完全是裸婚,除了爱情,什么都没有。

结婚以后,和公婆住到一起,张若云发现,婆婆一直看不上她这个儿媳,觉得她太普通了,配不上自己儿子的优秀。

张若云觉得,她和鲁俊凯真心相爱,通过一起努力,他们一定会让家庭越来越好的。

所以,为了家庭和谐,张若云一直忍让着婆婆,勉强维持着家庭的平静。

可谁知,有了孩子后,婆婆更过分了,经常摆脸色给张若云看。更为重要的是,婆婆家的房子没有好学区,孩子以后上学也是大麻烦。

张若云知道这样不是办法,就想着拿出自己的“嫁妆”,还向娘家父母借了12万元,打算购买一套自己的房子。

结婚时,张若云的父母知道,没房没车的裸婚,和公婆住到一起非常不方便。于是悄悄给了张若云一笔积蓄,以备不时之需。

这份嫁妆,张若云一直珍藏着,舍不得花。但现在这样的困境,她不得不考虑买一套房子,让孩子有个更好的生活环境。

这次买房子,张若云想着有了自己的房子,婆婆应该会改变对她的看法。没想到,当婆婆得知房子是她一个人的名字后,直接炸毛了。

“你怎么能写自己名字呢?你凭什么写自己名字?”婆婆恶狠狠的盯着张若云,她的质问像一把利剑刺穿了张若云的心。

“房子是我拿自己的积蓄购买的,还向我爸妈借了12万,不写我的名字,那写谁的名字?”

这一次,张若云爆发了,自己为家庭付出了那么多,婆婆不但不领情,还觉得她损害了儿子的利益。

婆婆理直气壮地回答:“写宝宝(孙子)的名字。”

听了这话,女子心如刀割。原来在婆婆眼里,自己始终是个外人,她所做的一切终究得不到婆婆的认可。

张若云心寒了,她知道自己的隐忍刚和退让终究换不来家庭的和谐。为了自己的尊严和幸福,她付出太多,最后连一句肯定的话都没有。

为了爱情义无反顾,最后没房没车没存款,眼看孩子要上学了,用自己的积蓄和娘家人的帮衬买了房子,还被婆婆恶狠狠的质问,张若云不理解。

她忘不了,婆婆质问时那个眼神,仿佛一口要吃了她,令人不寒而栗,这样的家庭,没有理解和关爱,再多的让步也是枉然。

对于张若云的无奈,从法律角度应该如何看待呢?

1、婆婆在乎的是房子的名字,却不在乎谁出的钱,从本质上说,这个房子就应该属于张若云一个人。

《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张若云婚后没有房子,为了家庭和谐,为了孩子上学,她主动拿出婚前的积蓄,还有娘家人帮衬的12万元购买了房子,所以,这套房子本质上属于张若云的个人财产,她有权决定房子写谁的名字。

其次,不动产不同于一般动产,是以登记为宣示物权。面对这样不讲理的婆婆,登记在自己一个人名下也是明智之举。

2、换个角度考虑,如果这套房子是拿她们俩口子的婚后积蓄购买的,即使登记在张若云名下,婆婆也不应该计较。

《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如果是拿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而且是婚后才购买的,不管房子登记在他俩谁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说不好听点,就是闹离婚,夫妻也都有权分割这套房子。所以,婆婆也不应该计较这些。

3、有这样的婆婆,恐怕这个家迟早要被拆散。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聪明的婆婆应该是让儿媳过得幸福,帮衬儿子儿媳,关爱、体谅儿媳。

张若云的忍让没有换来婆婆的理解,质问房子的那一刻,感情裂缝已经越来越大,这个家只怕难以长久。(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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