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一男子因妻子出轨其老板,遂决定与其协议离婚。可不曾想,两人在协商离婚期

嘟嘟说社会 2023-11-22 22:29:57
广东广州,一男子因妻子出轨其老板,遂决定与其协议离婚。可不曾想,两人在协商离婚期间,男子因看见妻子被其老板送回家,一时冲动,将老板的奔驰S600小轿车砸坏,报警后,男子被刑事处罚。 (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 女子熊某与丈夫张某结婚一年后,因对原来的工作不满意,遂通过闺蜜介绍应聘到一家文化传媒公司担任秘书工作。 在新公司工作几个月后,熊某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且经常声称出差夜不归宿,引来丈夫张某的怀疑。 起初张某还以为是自己想多了,可当其准备去查看妻子手机打消自己的疑虑时,发现妻子已经改过密码,让张某愈发相信妻子可能有了外遇。 张某通过跟踪的方式证实了自己的怀疑后,妻子熊某也不再隐瞒自己与公司老板孙某有婚外情的事实,并主动提出想离婚的想法。 张某同意离婚,但要求熊某净身出户。理由是熊某出轨有错在先,必须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失费,可熊某坚决不同意。最终双方因意见分歧较大,一直未能办理离婚手续。 案发当晚,张某酒后回家看到孙某驾驶奔驰S600汽送熊某到小区门口时,因一时冲动,遂用石头砸坏孙某所驾驶汽车的挡风玻璃及车身,随后还砸伤孙某的头部。 案发后,经鉴定,造成孙某经济损失4万元、孙某为轻微伤。最终孙某在熊某的劝说下,只收取汽车维修费就出具了谅解书。 1、张某以出轨为由,要求熊某净身出户,合理么? 《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所谓有重大过错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婚内出轨、做出严重伤害家庭或夫妻感情关系等情形。 注意!上述法律规定,无过错只是说有权请求赔偿,并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剥夺过错方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力。 也就是说,出轨一方是要补偿无过错方,但具体多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了再起诉判决。但没有净身出户这一条法律规定。 2、孙某的谅解书对张某有什么作用? 首先,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5千-5万元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具体到本案中,由于张某故意毁坏孙某奔驰小汽车,并造成其经济损失4万元,故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应当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刑事处罚,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次,根据《最高法关于审理因犯罪行为造成他人经济损失的司法解释》规定,犯罪行为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也就是说,由于张某的行为是属于犯罪行为,其行为触犯刑法的同时,还侵害了孙某的财产权。换而言之,张某赔偿孙某经济损失是其法定责任,不赔不行。 最后,刑法290条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具体而言,对于刑事犯罪不主动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被害人可通过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请求法院判定被告人赔偿损失。如果被告人主动积极赔偿并获得谅解书的,法院就会酌情从轻处罚。 也就是说,张某钱是一定要赔的,只是主动赔偿拿到谅解书可以从轻处罚。不然的话,不仅不能从轻,等民事判决下来后,还是一样要赔。 综上,法院经审理后,根据张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等,故酌情对其从轻处罚。即判处张某其有期徒刑6个月,缓期1年。 最后,张某的心情可以理解,但依法维权真的很重要。如果张某能够起诉维权,妻子就会赔偿自己的损失,可现在不仅要赔钱给别人,还要被刑事处罚!这就是冲动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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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闲人

闲人

3
2023-11-24 15:40

砸车是错的,应用锤子敲它脑袋

前缘朕定

前缘朕定

2023-11-24 12:02

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一声叹息………[???][???][???]

嘟嘟说社会

嘟嘟说社会

余生很长,愿你拥抱自己,眼里长着太阳,笑里全是坦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