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不该赔?”广东韶关,一男子和好友相约喝酒打牌,酒后因发牌和一好友发生争执,并
阿志聊
2023-11-21 17:55:01
“该不该赔?”广东韶关,一男子和好友相约喝酒打牌,酒后因发牌和一好友发生争执,并赌气说道:我耍赖了就跳河。谁料,两人动了真格,来到河边相继跳进河里。男子不幸溺亡,家属因赔偿事宜将共同喝酒的好友告上法院,索赔60万元!
(案例来源:中国法院网)
“晚上一起喝点?”“好啊!”
姚琪闲来无事,想出去喝点小酒、撸点小串,再打会小牌。随即电话约了几个好友。好友也给力,一个电话全部到位。
几人习惯性去固定的一家烧烤店,店里的常客,和老板自然熟知了起来。不用看菜单,老板就知道他们几人的口味,老几样就上桌了。
看着烤的滋滋冒油的肉串,顿时食欲大增,这个时候怎么能少得了啤酒呢?几人又要了不少啤酒。一边撸串一边喝着啤酒,三五好友举杯畅饮,好不优哉。
酒过三巡,几人都喝了不少,老板一看他们喝得差不多了,就劝道:兄弟,不能再喝了,今天喝的不少了,想喝下次再来!
不想给老板找麻烦,桌上的几瓶酒喝完就没有再继续点。三五好友坐在一起,又喝了酒,话也多了起来。于是,几人就提议收桌打牌。
其中一好友叫谢凯,起身去吧台拿了牌,开始给大家发牌。姚琪的运气不是很好,几圈下来都处在下风,恨得牙痒痒。
借着酒劲,姚琪冲着谢凯喊道:你是不是耍赖了?为啥你们都赢,就我自己输?
谢凯哪能受冤枉,酒劲也上来了,赌气喊着:玩个牌至于不,我要耍赖我就跳河!
越说越起劲,加上喝了二两酒就更不着边了,姚琪直接喊着:跳就跳,一块去!两人一边朝河边走去,一边较着劲。走到河边就跳了下去。
其他三位好友,喊也喊不住,拦也拦不住,等到他们到河边时,二人就这样跳河了。赶忙呼救下河救人。
幸运的是谢凯,跳河之后被救了上来,但姚琪就没那么幸运了,打捞上岸采取了急救措施,也没挽留住他的生命,不幸溺水身亡。
看着这样的悲剧,几位好友也是痛心疾首。不管怎样,姚琪的家属可不想放过他们,直接将一起喝酒的四个好友全部告上了法院,向他们索赔60万元。
经过法院审理:姚琪作为成年人,应该清楚意识到酒后调后有多危险,但他因为受不了言语刺激,赌气跳下河。不顾自身安危,主动放任危险发生。在溺水身亡的事故当中,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谢凯抵达河边,依然用言语刺激姚琪,也是姚琪跳河的诱因,对于这次溺水事故,需要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其他三名共同饮酒的好友,不存在劝酒或者强迫喝酒的行为。姚琪离开烧烤店前往河边的过程当中,意识和行为控制能力是在自我可控范围内。三名共同饮酒人不能意识到姚琪会真的作出跳河的危险举动,不需要承担赔偿责。
最后,法院判决:谢凯承担20%的赔偿责任,向姚琪家属赔偿28万元,其他三名饮酒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针对此事,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呢?
1、姚琪酒后赌气跳河,应当承担溺亡事故的主要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姚琪作为成年人,虽然喝了酒,但对跳河的危险性应当有意识和判断,但他因为谢凯的言语刺激,直接赌气跳下了河,最后不幸溺水身亡。其结果是姚琪主动追求的,应当承担此次溺亡事故的主要责任。
2、谢凯的言语刺激到姚琪,是姚琪跳河的诱因,应当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姚琪认为谢凯发牌耍赖,谢凯觉得自己被冤枉,两人之间产生争执,言语上越来越激烈,直言要跳河证明清白,而姚琪因为谢凯的言语刺激,跟随着跳下了河。谢凯在言语上的刺激,正是姚琪跳河的诱因,需要承担一部分侵权责任。
3、谢凯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谢凯在此次溺亡事故中存在一定过错,应当承担责任。姚琪已经溺亡,谢凯应当按照责任比例,去赔偿姚琪家属。
最后,法院判决:谢凯承担20%的赔偿责任,向姚琪家属赔偿28万元,其他三名饮酒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本来三五好友喝酒打牌是一大快事,却因为一句话就酿成了悲剧。所以,在酒桌上一定要谨言慎行,避免对自己、对他人造成损伤。(文中皆为化名)
对于此事你是如何看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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