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男孩14岁时和比自己大6岁的女友发生了性关系,让女友怀孕生下了一名男婴!如今孩子4岁无人照顾,没有户口上不了学!网友:如果两人性别一换,这是妥妥的强奸罪!女方是否构成犯罪?
(来源:极目新闻)
小王说,4年前他还不是很懂事,是前女友引导他的,但没有做避孕的措施,结果前女友怀孕生下了儿子小恩(化名)。
而小恩生下几个月后,他就和前女友分手,两人已经多年没有联系。
后来小王要出去打工赚钱,就将小恩交给自己的父亲抚养。
但父亲迫于生活压力,也外出务工,就将小恩托付给另一朋友,对方一边捡破烂,一边照顾小恩。
而小恩当初没有上户口,上不了幼儿园,只能终日在大街玩耍。
如今,小王年满18岁,也意识到要承担责任。为了给儿子上户口然后办理入学手续,他和小恩进行亲子鉴定,顺利的话小恩就可以上户口读书。
小王说:“接下来会让小恩跟着我哥的孩子一起上学,不然没人照顾他。当初太年轻了,也自责过,我会努力对小恩好的……”
这件事情,让人唏嘘可怜小恩的同时,也是引发了热议!
“如果是男的20岁,女的14岁,那他肯定是强奸罪进去了?为什么女方没事?”
“孩子父亲是有担当的,孩子母亲生下孩子后一走了之,这是不负责任的表现,应该受到惩罚!”
“14岁的孩子可能不懂,但20岁的女孩都成年了,为什么要跟14岁的孩子发生那样的关系还生下孩子呢?”
1、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女方是否构成强奸罪呢?
在我国,女子性侵男子是不构成强奸罪的,我国刑法中的强奸罪的犯罪构成主体仅限于男性!
而对于强奸罪的对象仅仅限定在女性,并未将强行与男性发生性关系进行法律规范。
所以,根据法无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强奸”男性的不构成强奸罪。
也就是说,就算小王当初未成年不满14岁,女友依然不构成强奸罪!
而反过来,男性明知女方不满14周岁和她发生性关系,不管对方是否愿意,都构成强奸罪!
2、看到这里,网友肯定觉得不公平,男性被“欺负”,女方难道就不用承担一点责任吗?
其实也不是,《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猥亵不满14周岁的人,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而《刑法》规定,行为人猥亵儿童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所以,当初20岁的女友和不满14周岁的王先生发生关系,有可能涉嫌猥亵儿童,可能被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不管是从法律还是道德上来讲,女方的这种行为都是不应该的!
哪怕女方不用接受法律处罚,她也应该承担起抚养孩子的义务,给孩子抚养费。
《民法典》规定,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哎,孩子是无辜的,一定要让他体会到人间真爱,社会关爱要到位!
那么,你对此事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