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把军官和士兵分得很开,统帅一百人的将和五个人得屯长,都有斩首的任务,如果自己没拿到首级,要受刑。
管五百人和千人的将官,就没有直接斩首的任务,还会配备五十人或者一百人的短兵。
今天的话说,就是警卫连。如果将领战死,这些保护他的士兵都要受刑,除非砍到敌人脑袋才能免责。
当你征召封建军队的时候,你的将领和他的兵是彼此认识甚至一起玩到大的,你不用操心他们不保护自己的将领。
当你征召的是国家军队,士兵可能跟主将并不熟悉,这时候就要用这种严酷的军法勒令士兵保护将领。
这条还有一个作用,就是一旦五百人队或者千人队主将战死,他的兵会爆斗气,可能在某些局部打出奇迹来。挺身而出的士兵和下级军官,可能就能担任下一战的军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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