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网上看到一个关于理赔话题的讨论,“突发疾病后,紧急前往的医院不在保险可理赔范围,是否可破例获得赔付?” 为什么会有这个话题呢?因为保险条款一般会规定用户是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就诊,既能保障治疗效果也能防控骗赔风险,去错医院会直接影响理赔结果。但保险公司也会考虑到紧急就医的突发情况,灵活理赔。 不过因为“紧急就医”,业内缺乏公开的统一标准,依旧难避免引起理赔纠纷。 我的个人观点是支持理赔,当然这个用户的情况足够紧急,且去的私立医院要符合“就近”原则。 在我看来“紧急就医”的情况,必须同时具有突发性、危险性和紧急性:突发性是指必须是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意外事故或者疾病;危险性是说处于十分危险的状态,生命健康受到威胁;紧急性是说必须立刻送医,采取急救措施,否则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所以,为了避免“紧急就医去错医院”而引起理赔争议,我觉得应该给紧急就医统一的定义,有据可循就会少了模糊地带,才能让理赔有规则有人性的温度。 你对这件事怎么看?该不该赔?快上支付宝搜“帮帮说”来进行投票,说出你的观点!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你的一次投票说不定就能优化理赔细则,让自己以及大部分人都受益。
最近在网上看到一个关于理赔话题的讨论,“突发疾病后,紧急前往的医院不在保险可理赔
刘大爷杂谈
2023-09-12 15: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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