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与李女士是邻居,两家关系也很好,两人的孩子都在上幼儿园,而且还是同一家幼儿园。李女士与她的丈夫平时工作比较忙,很难抽时间接送孩子,于是李女士便请王女士接送自己的孩子。王女士心想,两家是邻居,关系也挺好,况且自己反正也得接送自己的孩子,于是便爽快答应了。 随后的半年内,王女士都是骑着电动车载着两个孩子上下学。送孩子上下学的路上,王女士都十分小心,但有一次回家的路上却发生了意外。有一次王女士急刹车,邻居李女士的孩子从后座上跌落受伤,送院后住院5天,医药费共花了13000元左右。 事发之后,王女士曾去医院进行探望,并主动支付了7000元。但令王女士没想到的是,随后王女士竟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原来王女士被李女士夫妇告上了法庭,索赔医药费还有精神损失费等费用,共计三万元。 法院一审认为,王女士存在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因骑电动车搭载两名未满12周年的儿童,因此需承担相应的责任。法院最终判决王女士赔偿医药费4000元,驳回李女士精神损失费的索赔要求。对于这个判决,王女士表示不服,认为自己是在帮邻居,出事之后自己也很自责,而且第一时间支付了7000元医药费,但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李女士会将自己告上法庭。 李女士也表示不服,表示王女士应该全额负责自己孩子的医药费,而且还得赔偿精神损失费! 所幸二审给了王女士一个公正的判决。法院认为,王女士帮助邻居的行为值得肯定,同时,王女士将邻居的孩子放在安全座椅上,已经尽到了相应的义务。但骑电动车搭载两名未满12周岁儿童还是违反了交通规则。因此,法院二审认为,王女士在这一事故中并不存在重大过失,最终判决撤回一审判决,驳回了李女士的起诉。 对此,众多网友对于法院的判决纷纷点赞,表示这次的判决很合理。但今后作为邻居的王女士和李女士,今后该如何再做个好邻居呢?!
王女士与李女士是邻居,两家关系也很好,两人的孩子都在上幼儿园,而且还是同一家幼儿
听白聊国际
2023-02-05 10: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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