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大部分的公司,应该都建立了加班审批制度。
制度会明确规定,加班必须经过审批,未经审批的加班,视同无效。
在实际工作中,能够真正走审批流程的加班可能少之又少。
因为一旦走审批流程,其实就会变成直接的加班证据。
因此会出现很多口头安排加班,电话安排或者微信安排加班的情况。
这些加班没有经过任何审批,如果将来主张加班工资,会得到支持吗?
02劳动仲裁中,证据的作用是证明事实情况,直接服务于你的仲裁诉讼请求。
要证明加班事实,除了常见的加班审批、考勤记录之外,其实还有两类证据非常重要,这两类证据才是证明加班的关键。
第一类是证明加班是公司安排的。
不论是口头安排,电话安排还是微信安排,需要保留相关的录音、对话记录等证据。
你肯定会说谁会随时录音?
这确实是个问题。
但是如果遇到的是口头或电话安排加班,你又没有录音时,可以用企业微信等沟通工具,再确认一下加班的工作内容、具体要求和交付时间。
这一般会被认为是工作沟通确认的常规环节。
但是对于劳动者来说,已经变相的保留了公司安排加班的证据。
当然,安排加班的人员角色也比较重要,至少要是你的直接领导,或者领导的领导,对你有管理和安排工作的权限。
因为管理者的角色在工作中往往代表的是公司方。
第二类是加班工作成果的证据。
加班的产出是什么?可能是方案,可能是代码,可能是其他的。
这个成果的保留不是放到自己电脑上,而是要跟你的对应的加班行为有对应关系。
其实只要保留一个好的工作习惯就行。
事事有交代。
领导安排的工作事项完成了,是否要向领导进行反馈?是否需要领导提供指导意见?
这种情况,咱们自己就别只打电话了。
可以发邮件,发企业微信,列明工作成果,加上附件。
这样的加班的工作成果与之前的安排加班的证据形成一个简单的闭环,证据的效力就更足了。
加班的时长怎么举证?
可以通过安排加班的时间到提交结果的时间进行计算,或者通过考勤时间计算,没有特别好的办法。
尤其不是统一安排加班的时候。
有以上两类证据,即使是没有经过审批的加班,主张加班工资也会大概率得到支持。
03如果没有经过审批的加班能够主张加班工资,那加班审批制度的意义何在?
在加班举证中,我们最常见的是拿出考勤打卡证据直接作为加班证据。但是基本不会得到支持。
如果没有公司安排加班或者加班成果类证据,考勤打卡证据就是孤证。
因为你无法证明考勤中所谓的加班时间,你是真的在加班,还是在玩游戏,在看电影,抑或是工作效率低,在补工作。
所以加班审批制度的核心价值,其实是排除掉那些劳动者自己加班的情形。
没有领导安排,没有具体的加班工作任务。
就基本不会认定为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