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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祖宅拆迁纠纷悬置40年,私有产权归还争议待解

引言近日,一则关于南昌市东湖区胜利路一处祖宅产权纠纷的投诉引发社会关注。据余志旺后代反映,其祖父于1951年购得的223

引言

近日,一则关于南昌市东湖区胜利路一处祖宅产权纠纷的投诉引发社会关注。据余志旺后代反映,其祖父于1951年购得的223.09平方米房产,在历经接管、政策落实波折、多次上访乃至2014年深夜偷偷强拆后,至今未能完整归还。2025年中央巡视组介入并要求重新调查,家属邬女士称明明已查出真相,待巡视组离昌后,相关部门绝口不提查出的真相,又以另外一个“莫须有”的名由,拒绝归还店面部分。住宅面积亦被单方面削减。这场跨越近40年的产权拉锯战,折射出私有财产保护与地方执行之间的深层矛盾。

① 历史渊源:祖宅购于1951年,特殊期间被接管1951年,余志旺以1400万元(旧币)购得南昌市胜利路123号砖木结构房产一栋,总面积223.09平方米,含一楼店面37.72平方米及住宅185.37平方米。1966年,因历史原因,该房产被南昌市房管局统一接管。

② 政策落实:1980年代曾获归还证明,因故暂时未办理手续,却遭变数1984年至1985年,根据中央落实私房政策精神,东湖区杨家厂房管所两次出具证明,明确应归还余志旺家族整栋房产。然而余志旺此时已过世,继承人多达十位,未能满足产权登记姓名只能1人条件。意见未能统一情况下,办理手续就暂时搁置。但暂时未办并不意味会逾期作废!1986年,房管所突然推翻此前证明,称根据南昌市新政策,仅住宅部分可归还,店面须收归国有,但未提供详细解释。

③ 漫长维权:多次上访无果,2014年遭深夜偷偷强拆1986年至2014年间,家属多次向区、市、省信访部门反映问题,均未获实质性回复。2014年9月23日凌晨,东湖区城建局(现住建局)在未通知家属、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强拆房屋。家属事后要求赔偿,被告知仅住宅部分可获补偿,店面仍属国家。

④ 巡视组介入:2025年重启调查,结果再引争议2025年5月,中央巡视组进驻南昌,邬女士递交举报信,并得到巡视组迅速回应。6月13日,巡视组下函至江西省信访局,要求处理好余志旺私房归还问题。很快,东湖区某区长亲自热情约见邬女士,并承诺“会调查并给予满意处理结果”。之后,住建局某经办主任提供一份记载“出租”字样的档案作为不归还店面的依据。后经家属仔细查看,指出该档案出自1950年,档案房主也并非余志旺,且1951年买房至1966年房产为自住自用,无出租行为。真相呈现眼前,家属质疑并要求住建局纠正以往判断,依法依规归还店面。但此主任及住建局局长未予回应,仍说要再查。6月底巡视组离开南昌后,住建局的态度转变,拖延、敷衍。查了几个月,到9月中旬查不出余志旺房产有“出租”佐证后,又重新找个理由来盖论:1966年房产被房管所接管,71年房管所把房子“出租”给标牌厂作为盈利,直到2014年房子被拆,40多年租金都由房管所收取。这个“出租”乃房管所行为,和房主无关。住建局又以此为由认定房产属于“出租”,仍不予归还。此举被指对政策概念存在偏差,且不归还私产的理由前后不一,难以信服。

⑤ 住宅面积再起风波:175平方被削至130平方除店面争议外,住宅部分亦存在面积争议。家属称,原住宅185.37平方米中,1971年被拆除50平方米后补偿10余平方米公房,应剩余175平方米,但住建局以“宜粗不宜细”为由,仅认可130平方米,未出示法律依据。直到这次上访时,邬女士才被住建局告知被认定130平方住宅部分的补偿款于2018年放在区公证处,要我们去领。历经这么多年事情发生的都是悄无声息,房主无任何主动权和知情权!

⑥ 评估价值凸显矛盾:店面估值近500万元2014年拆迁时评估报告显示,店面部分估值约125000元/平方米,总价近500万元。家属质疑,高价值资产被以“历史文件”为由收归国有,缺乏透明程序与合理依据。

结语一纸泛黄档案,半生维权艰辛。余志旺家族的产权纠纷,不仅是法律与历史的交织,更是对政策执行透明度与私有财产保护机制的考验。当“落实政策”沦为“选择性执行”,当“依法依规”遭遇“推诿敷衍”,公众期待的不是一纸空文,而是真正掷地有声的公正回应。此案最终走向,或将成为一个标志性注脚,书写在城市化进程与公民权益保护的史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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