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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带货产品现质量危机,网红主播能否全身而退?

近期,多位知名网红主播因带货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而陷入舆论风波,甚至面临法律诉讼。直播电商行业蓬勃发展的同时,产品责任问题逐

近期,多位知名网红主播因带货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而陷入舆论风波,甚至面临法律诉讼。直播电商行业蓬勃发展的同时,产品责任问题逐渐浮出水面。当带货产品出现质量缺陷或其它风险时,镜头前光鲜亮丽的主播们是否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本文将深入解析主播的法律风险及规避策略。

一、主播的法律身份定位

要厘清主播的法律责任,首先需明确其在法律关系中的身份定位。根据《广告法》第二条,广告代言人是指“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播在直播过程中对产品进行推荐、证明,符合广告代言人的法律特征。

同时,根据《电子商务法》第九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包括“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若主播不仅进行广告推荐,还直接通过链接或平台完成交易,则可能被认定为电子商务经营者。

二、主播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1. 行政责任

根据《广告法》第六十二条,广告代言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一)在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中作推荐、证明;

(二)在保健食品广告中作推荐、证明;

(三)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

(四)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1. 民事责任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主播是否承担民事责任的关键在于其是否“明知或应知”广告内容虚假。若主播未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则可能被认定为“应知”,从而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 刑事责任

在极端情况下,如果主播明知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甚至安全隐患,仍然为其宣传推广,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共犯或其他相关犯罪。

三、主播法律风险规避策略

1. 严格审慎的选品流程

建立专业选品团队,制定严格的选品标准。对供应商的资质、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产品来源等进行全面审查。尤其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等直接关系消费者健康的产品,更应提高审查标准。

2. 完善合同条款

与品牌方签订的推广合同中,应明确约定:

· 品牌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法律法规要求;

· 品牌方保证具备所有必要的资质、许可及认证;

· 如因产品问题导致任何纠纷、处罚或索赔,由品牌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主播因此遭受的损失;

· 要求品牌方提供充分的产品责任保险保障。

1. 保留使用证据

广告代言人应当自行使用过所代言的商品或服务,并保留使用记录、购买凭证等证据,以备监管部门查验。

2. 规范直播话术

避免使用绝对化用语,如“最好”、“最强”、“绝对安全”等;对产品的描述应当真实、准确,不对产品的性能、功效、质量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对风险信息进行充分提示。

3. 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一旦出现产品问题,应立即停止推广,及时下架相关产品链接,并通过官方渠道发布声明,表明处理态度和补救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消费者损失和负面影响。

四、结语

随着监管政策的不断完善和执法力度的持续加大,直播带货行业的合规要求将日益提高。网红主播作为新兴的商业主体,在享受行业红利的同时,必须重视潜在的法律风险,建立完善的合规体系,方能行稳致远。品牌与主播的合作,本质上是信誉的连接与责任的共享,唯有共同坚守质量底线,才能实现持久的商业价值。

本文仅代表个人意见,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