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介绍】
华中师范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
【申请条件】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以下简称“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品行端正。
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23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国(境)外学士、硕士、博士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在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或在相应工作岗位做出成绩,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所申请学位学科专业的毕业研究生同等水平。
【申请专业】
【培养管理】
培养过程分为课程学习阶段和学位论文阶段:
第一阶段:课程学习阶段
1.学校按照申请专业培养方案,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课程教学。资格审核通过后的申请人,在缴纳课程学习费用后参加学习。课程教学安排一般为1.5年。
2.申请人修完所申请专业培养方案的全部课程并通过考试(核),可获得“华中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科(专业)课程结业证书”。
第二阶段:学位论文阶段
1.申请人通过全部课程考试(核)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并通过第二阶段资格审核后,在导师指导下,在规定学习时限内完成论文开题、撰写、评阅、答辩等环节;
2.申请人符合学位授予条件后,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校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3.申请人须在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资格审核后两年内完成学位论文阶段所有流程,未能按时完成者,终止学位申请资格,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其他说明】
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仅颁发硕士学位证书,不颁发毕业证书。
2.申请人不得同时向我校以外的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3.申请人因来校学习,所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4.课程学习费用不包括教材、学习资料费,全国统考报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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