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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8日,山东淄博沂源县实验中学曝出一起家校冲突事件。一名学生因课间未及时进教室,被班主任留校惩罚,而班主任未提前告知家长这一安排,导致家长未能按时接到孩子,双方沟通时随即爆发激烈争执。
冲突期间,涉事班主任的一系列言行突破师德底线。她不仅扬言“我有100种方法不揍孩子,让他难受”,还以“你敢告我,就等着,不是你走就是我走”威胁家长;更在录音中公然贬低学生是“狗尾巴草永远变不成花”,并通知其他老师“不用管该孩子”,意图煽动师生集体孤立这名学生。据家长透露,事发后孩子整日沉默寡言,不愿提及学校相关的人和事,原本活泼开朗的性格变得敏感自卑,心理状态出现明显波动。

家校之间因学生管教产生分歧本是常事。孩子天性好动,难免出现行为偏差,教师依规惩戒本无可厚非。因此此次事件中,班主任留校惩罚却未及时通知家长,充其量是工作细节的疏漏,并非原则性问题。真正的症结在于,冲突后她发表的恶毒言论与煽动孤立的行为,已然触碰教育红线。

值得警惕的是,这些言论绝非简单的情绪发泄。“言为心声”,倘若班主任真将这些威胁付诸行动,对学生实施孤立、贬低等软暴力,后果不堪设想。这种隐蔽的精神霸凌,远比体罚更伤人,会让学生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甚至埋下终身自卑、社交恐惧的隐患。何况该班主任煽动孤立学生的行为,已经做实了师德失范的部分事实。
一言以蔽之,教师的言行就是教育的缩影。如果此类威胁与孤立并非气话,而是其真实的教育手段,那便是对学生心理健康与人格成长的严重伤害,性质极为恶劣,必须高度重视之。

事实上,从法律层面来看,该教师的行为已涉嫌违规违法。根据《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存在“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或“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等情形,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应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其煽动孤立学生的行为,还可能构成对学生的心理侵害,需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事件曝光后,迅速引发网友热议。网友们核心观点均直指教育本质与师德底线,可分为三类:
一是愤怒谴责,痛批师德失范与权力滥用。网友怒斥涉事班主任“不配为人师”,认为其威胁家长、煽动孤立的行为是“披着教育外衣的霸凌”,那些贬低学生的言论更是摧毁孩子尊严的“诛心之伤”。有评论指出,这是教育权力的严重错位,教师将“管教权”异化为“支配权”,把学生当作逼迫家长屈服的“人质”,彻底背离“有教无类”的初心。还有声音强调,煽动孤立属于“制度性冷暴力”,呼吁对这类失德行为“零容忍”。

二是理性反思,追问教育底线与生态问题。不少网友质疑,教育的本质是“点燃火焰”而非“制造痛苦”,个别教师把班级当作私人“王国”,将教育异化为“权力游戏”,暴露出师德建设的漏洞。同时,有评论吐槽家校关系的异化,认为健康的家校关系应是“同盟军”,而威胁对立的姿态只会破坏信任,最终让孩子成为最大牺牲品。网友还呼吁完善制度,建立清晰的惩戒规范与畅通的投诉渠道,加强教师师德与情绪管理培训。
三是中立提醒,呼吁理性处理避免伤害孩子。部分网友认为,个别教师的失德行为不能代表整个教师群体,不应一刀切否定所有教育工作者,但必须以此为戒筑牢师德底线。也有声音指出,家长维权需理性,若采取“泄愤式维权”,可能导致其他教师因畏惧追责而不敢正常管教学生,最终损害孩子的教育权益,建议家校通过正规渠道沟通解决矛盾。
目前,涉事学校已启动调查并与家长沟通,公安部门亦介入取证。鉴于事件的严重性,公众呼吁相关部门立即对该班主任采取停职措施,开展全面调查。若查实其存在长期失德行为,应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坚决将其清除出教师队伍。教育不容玷污,师德红线绝不可触碰,唯有严厉处置,方能维护教育尊严,守护每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