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基础大开挖土石方工程费用结算
价值点:独立基础土方应按挖坑槽土方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事件描述】
因基础排列紧密,施工时按照大开挖方式进行挖土,结算时施工单位提出应以实际开挖的土方断面计算工程量,例如主控楼等独立基础排列紧密处按照大开挖土方进行计算,基础开挖的工作面及放坡系数按照实际开挖情况计算。
【事件分析】
合同约定以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算,施工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应在单价中考虑土方的开挖方式,包括放坡和工作面,不应推翻合同约定的计算方式。
【结算原则】
依据专用合同条款17.1.2计量方法(补充):“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工程量计价规范-变电工程》(DL/T 5341-2011)。”其中,挖坑槽土方清单计算规则为:“按照挖掘前自然密实体积计算工程量。按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开挖面积为基础(坑、槽)垫层底面积(无垫层者为基础(坑、槽)底面积);挖土深度为室外设计标高至基础垫层底标高,基础无垫层至基础底标高”。清单内的土方属于“挖坑槽土(石)方”,应按照挖坑槽土(石)方清单计算规则,不计算工作面及放坡系数。
【指导意见/参考做法】
以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为计量依据的基础土石方结算,应按照垫层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不考虑基础大开挖及工作面和放坡系数。
案例2:坑槽土方回填材质变化的结算
价值点:回填土由原状土改为3:7灰土,重新组价
【事件描述】
招标工程量清单对坑槽土方的项目特征描述为土壤类别:黄土状粉土,施工图图示回填土为3:7灰土回填。工程结算时,施工单位提出坑槽土方回填按3:7灰土回填进行新增单价。
【事件分析】
属项目特征发生变化,根据专用合同条款15.4.3“(2)因项目特征或工程量发生变更的,按下列原则确定综合单价。
a.因招标工程量清单特征(不包括混凝土强度等级特征)描述不符,且该变化引起该项目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应按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和本款第(1)条方式重新确定综合单价。”
但因原清单招标时土方的开挖和回填列在同一个清单子目中,实际施工是回填土质发生变化,且概算定额中没有“挖原状土+回填3:7灰土”的定额子目,因此结算时宜采用分开组价方式进行新组单价。
【结算原则】
依据专用合同条款15.4.3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由双方按以下原则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的,由发包人组织设计单位根据变更工程资料、招标时时信息价格(如信息价缺价,则根据通过市场调查取得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和《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13版)》及配套定额和费用调整文件的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编制施工图预算,并据此提出变更工程项的单价,按审定单价×承包人报价折扣率调整。
土方开挖和回填分别套用《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3年版)》定额子目。
【指导意见/参考做法】
土方开挖单价执行预算定额YT1-81,3:7灰土单价执行YT8-2子目,费率同投标报价费率。
案例3:临时场外堆土回运费用结算
价值点:围墙内多次转运不考虑,围墙外的1km内且无堆土条件,1km外的回填土的转运费用给予结算
【事件描述】
某变电站扩建工程现场无堆土条件,实际施工时,施工单位采用“即挖即运,填土外运”运输方案,工程结算时,施工单位提出回填土方运输费用结算申请。
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如下:
【事件分析】
受现场堆土条件限制,经业主批准,施工单位回填土方需进行外运并回运,招标工程量清单未设置“回填土方运输”项目,为招标工程量清单缺项,回填土方费用结算缺少清单项目及单价。
【结算原则】
由于现场堆土条件限制引起土方回运,依据合同专用条款15.4.6(增加)“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缺项,新增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按照15.4.1-15.4.3款约定确定综合单价,调整合同价款。”
所以,应对“回填土方运输”费用予以结算。
【指导意见/参考做法】
1.运输距离及运量要签证确认,方案报审手续。
2.“回填土方运输”工程量即为土石方回填量。
3.“回填土方运输”综合单价应依据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确定。
合同专用条款15.4.3(增加)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由双方按以下原则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1)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变更提出时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折扣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的单价,报发包人确定后调整。承包人报价折扣率=(中标价/投标最高限价)×100%。
(2)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且信息价缺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取得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按照第(1)条方式提出变更工程项综合单价,报发包人确定后调整。
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设置了“余方弃置”项目清单,所以,应参照该清单项目对“回填土方运输”项目作为基础,进行组价。同时需扣除定额内含包含的1km运输费用。
案例3:余土外运费用结算
价值点:地质条件发生变化,由此产生的新增余土外运费用予以结算
【事件描述】
按照施工图纸的相关要求进行土建施工,全站土方开挖工程量大于土方回填工程量,需余土外运,施工单位提出余土外运费用结算申请。
【事件分析】
招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主要依据初步设计方案及图纸,全站土方挖填平衡,因此清单中未设置余土外运项目。在站区道路、构支架基础施工时,由于天气雨水较多,造成站内原有土方含水率较高,无法达到设计压实系数,因此需要进行换填,造成全站土方平衡发生变化,全站所挖土方不能完全回填,需进行土方外运,土建施工工作内容发生变化,需新增余土外运项目。
【结算原则】
1.招标工程量中如果有相应的招标清单项时,应按照合同专用条款16.2.2 (增加):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工程量变化,按照本章16.1款第(3)条签约合同价中列出的工程量清单,不得将其视为要求承包人实施的工程实际或准确的工作量,合同约定工程的某部分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支付的,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计量和估价,并据此调整合同价格。
2.如果没有相应的招标清单项时,应视为新增清单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16.2.3 (增加):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缺项,新增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按照15.4.1-15.4.3款约定确定综合单价,调整合同价款。
按照上述合同约定给予结算。
【指导意见/参考做法】
1.工程量的确认:按《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应由施工单位提出现场签证(签证单包含:会议纪要;由建设管理单位签发的委托单;费用计算书、工程量确认单等),经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管理单位依次签署确认。
2.综合单价的确认:招标工程量清单新增项目组价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新组综合单价依据合同专用条款15.4.6(增加)“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缺项,新增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按照15.4.1-15.4.3款约定确定综合单价,调整合同价款。”
合同专用条款15.4.3(增加)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由双方按以下原则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1)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变更提出时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折扣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的单价,报发包人确定后调整。承包人报价折扣率=(中标价/投标最高限价)×100%。
(2)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且信息价缺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取得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按照第(1)条方式提出变更工程项综合单价,报发包人确定后调整。
案例4:临时进站道路修筑费用结算
价值点:非施工单位原因增加临时进站道路,费用应计取。
【事件描述】
四通一平工程施工单位提出因为前期进站道路施工时,其他单位的施工车辆无法通行,造成站内无法施工,根据业主的委托,在进站道路的旁边修筑一条临时道路,保证其他施工单位的材料进场。工程结算时,施工单位提出根据签证要求计取临时道路的修筑费用和临时占地及拆除的费用。
【事件分析】
合同通用条款7.1.2 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提供所需的进入施工场地的通道。根据合同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各施工单位确实发生了不可避免的交叉作业,变电站场平工程施工时,进站道路和围墙及土建单位等有很多建筑材料需要进场,而进站道路下基层做法一时无法满足其他单位的材料进场,为了不影响合同工期进度,业主项目部以联系单的形式委托了场平单位修筑临时道路等工作,以便各家施工单位的材料进场。
【结算原则】
场平施工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无该临时道路的立项,故根据现场实际签证的做法和照片按照新增单价进行重新组价确认。但施工方提出的要求计取临时用地占地费用和临时道路拆除的费用根据合同的下述条款未计取。合同专用条款7.1.1“关于施工场地的规定如下:为完成施工所必须的施工临时用地,承包人自行解决。”合同“4.1.8 保持施工场地整洁: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保持施工场地不出现不必要的障碍,排除雨水或污水,并应将任何承包人的装备和多余材料储存并作出妥善安排,及时拆除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并从现场运走任何废料、垃圾。”
【指导意见/参考做法】
1.该临时道路的事件成立的界定
各施工单位均按合同进度计划施工,发生交叉作业,相互影响进度,需增加临时道路,属于非施工单位原因。
合同通用条款7.1.2 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发包人应提供所需的进入施工场地的通道。
合同通用条款7.3.1 场内施工道路,承包人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包括维修、养护和管理发包人提供的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相应费用。
根据上述合同条款,该修筑的临时道路属于场外修筑的临时道路,非场内施工道路。该道路是主要满足其他单位的材料运输,故应计取该临时道路的实体修筑费用。
2.费用的确定
根据相关合同条款按照新增单价,根据实际工程量,套用预算定额,计取临时道路的实体修筑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