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晚,大连普兰店区啤酒节现场热闹非凡。吕女士带着13岁的儿子,原本只是一个普通的夏夜出行。但在金州区路段,一辆轿车突然冲撞,吕女士被卷入车底。男孩目睹了母亲被碾压的全过程,惊恐无助。

而让家属无法理解的是——事发现场附近有正在执勤的普兰店区交警,当家属和目击者向他们求助时,得到的回应是:“这不属于我们辖区,要等辖区交警来处理。”
等辖区交警赶到时,吕女士已经不幸身亡,留下他目睹事故全过程的儿子和附近执勤但没有帮忙的民警。
人民生命第一位,已经发生了这种事故,就算你没有责任去管,你应该有义务去管。这不是我说的,这是现场一位目击者说的。

换句话说,在老百姓眼里:警察就是警察,不分工种,不分职务。警服代表着保护与救助,无论辖区如何划分。当群众看到警察,想到的肯定是安全与希望,而非“这归不归他管”的程序性思考。
但实际上警察是有分工的,大概的我知道的有内勤和外勤,具体的有户政、刑警等,分工不同负责的具体工作也不同。根据普兰店交警回应,事发现场的可能是勤务民警,而伤亡事故必须由事故民警到现场,事故民警也只能处置辖区内的警情。从行政管理的角度,这是为了避免权责不清、程序混乱。所以......

从法理上看执勤民警可能真的没有做错——遵守辖区规定,没有越权处理。
但从一个普通人,从一个孩子,从一个绝望家属的角度看,这种“没错”恰恰是最让人心寒的地方。明明他就是警察,明明他就在现场......却因辖区界限而未能伸出援手,哪怕是过来维持秩序,协助联系救护车,发挥一个普通人的作用,他都没有。这点可能是他有错的地方。
我认为警察的职责不仅是执法,更是服务人民、保护生命。当辖区边界与生命救援冲突时,哪个应该优先?答案应该不容置疑,但现实往往复杂得多。

最后,大连市公安局也高度重视,针对此事件成立工作组,开展全面调查,如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让我们拭目以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