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吴川女子赵女士自2011年离婚后,便独自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责任。2017年,同为亲戚的赵某春因自身离婚官司向她借钱,彼时,赵女士选择了拒绝,却没想到这次拒绝会成为后续一场长期骗局的开端。
2018年左右,赵某春开始频繁主动联系赵女士及其家人,声称自己认识一支律师顾问团队,自己的离婚官司就是由该团队处理,且花费极少。对于深陷债务和单亲抚养双重压力的赵女士来说,低成本解决债务的承诺,加上双方的亲戚关系以及赵某春所谓的亲身案例,她逐渐放下防备。
事实上,赵某春所谓的帮助只是骗局的幌子。她口中的律师团队纯属虚构,低成本解决问题的说法也只是诱使赵女士入局的借口。
二、四年持续索财,多手段榨干受害者家庭
2018年,赵某春便以伪装的律师团队前期启动费用为由,让赵女士将8000元转入她的个人银行账户,此后便开启了长达数年的持续索财。
2020年12月21日,她以团队核对债务材料经费为由,再次索要3500元;2021年2月20日,以律师开工启动资金为由骗取3600元;3月内更是连续三次索财近一万余元,理由均为流程加急需要打点;4月2日的5780元材料公证费,5月13日10000元协调关键环节费用,到了5月16日,赵某春承诺12000元是最后一笔收尾款,拿到钱后就能解决所有问题。期间,赵女士曾多次要求与所谓的“合作方”梁某强见面核实情况,但均被赵某春以各种借口拒绝,更关键的是,2018年至2023年期间,赵某春与梁某强一直同吃同住,两人始终以律师、高级顾问的虚假身份虚构事由骗取他人财物,这种密切关系也为其掩盖骗局真相提供了便利。

后续数年,赵某春的骗局不再局限于律师办案的借口,先后编造了多个虚假项目,持续向赵女士索要资金,并发送虚假护照照片,编造费用可退、公司分摊成本等虚假规则,以办事需要为由,索要多名第三方的个人信息,营造事情正在推进的假象。
随着持续支出,赵女士逐渐陷入借遍亲戚朋友的绝境,即便如此,赵某春仍未收敛,反而进一步压榨。她一边以话术安抚赵女士,一边直接催促其再凑够两万元,甚至将目标转向赵女士的家人,怂恿赵女士的哥哥办理多张信用卡套现、用房子贷款、借用嫂子的借贷软件和信用卡透支信用,她与哥哥累计向赵某春转出资金251万余元。
2018年起,赵某春便从未参加过任何工作,却能承担给父母支付肺癌手术费、给二三十家亲戚每家至少600元礼金等大额开销。整个诈骗过程中,赵某春始终以“亲戚之间谈钱伤感情、信任无需签合同”为由,拒绝签订任何书面协议。
三、维权受阻:报案波折与主犯在逃困境2023年2月,赵女士意识到自己遭遇诈骗,向当地派出所报案,但派出所仅对赵某春进行简单问话,在其矢口否认后便直接放弃调查,以“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赵某春存在犯罪事实”为由作出不予立案侦查的决定。
赵女士随即请求检察机关介入督促派出所依法立案。期间,她多次打电话或千里迢迢前往派出所询问案件进展,得到的始终是敷衍回应。据其指出,当地派出所所长曾明确表示,大额诈骗案件需要的经费较多,且无人承担相关费用,他们不愿意处理此类案件,能拖就拖。赵女士深知自己经济困难,主动提出待案件解决、拿到回款后,不仅会补上所有办案经费,还愿意按比例给工作人员“抽成”,即便如此卑微的让步,仍被派出所拒绝。
再者,最初为赵女士做笔录的并非专业办案民警,而是门卫室的小伙子一人在场,制作过程明显不符合法定程序。赵女士提交给派出所的相关证据,过了大半个月才被要求交由赵某春,由其转交给梁某强后再提交派出所,如今涉案的梁某强手机已不知所踪,手机卡也被赵某春私自拿走。在检察机关的监督推动下,直至2023年3月6日,在检察机关的强力监督推动下,市公安机关才出具针对梁某强的《立案告知书》,对赵女士被诈骗案正式立案侦查,而这时距离赵女士第一次向赵某春转账已过去整整五年。
立案后,2023年8月14日,吴川某法院因梁某强诈骗其他多名受害者作出刑事判决,认定梁某强与赵某春两人行为构成诈骗共同犯罪。梁某强在笔录中也明确供述,诈骗所得资金部分用于建房、部分用于还债,还有部分与赵某春及其家人共同使用——即便赵某春否认自己是主谋,其与梁某强共同使用赃款的行为,也理应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2024年以来,赵女士持续与办案人员沟通案件进展,得知案件已由吴川市公安机关执法监督中心评审,相关调查工作正在推进,但关于赵某春的具体抓捕进度,始终没有明确消息。
四、结语这场始于2018年的骗局,至今已持续五年。原本不宽裕的家庭不仅耗尽所有积蓄,还背负巨额债务。如今,她既要独自抚养孩子,还要承担家人的医疗费用,连基本生活费都难以保障,生活陷入绝境。
赵女士始终期盼,相关部门能重视案件中的不作为问题,督促公安机关加大抓捕力度,尽快将在逃的赵某春缉拿归案,查清全部涉案资金流向,让案件得到公正审理,帮她和家人重新回归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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