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近日,湛江市官渡镇那洪村村民反映,一块于上世纪九十年代被征用于建厂的土地,至今仍存在权属争议。村民称,郑乔秀涉嫌通过造假方式办理土地证件,未经过村民同意便将土地权属登记在企业名下并进行拍卖。尽管土地及房屋权属证登记在湛江市官渡瓷厂名下,但村民坚称征地程序存在重大问题,要求土地归还村集体。这一跨越三十年的纠纷,折射出城镇化进程中历史遗留问题的复杂性与现实困境。
一、两份旧协议:千元亩价与劳力安置的约定根据1992年签署的《征用土地建厂协议书》及《征地协议书》,湛江市官渡瓷厂分两次征用那洪村非耕田共十余亩,首次征地每亩补偿1000元,第二次增至每亩3000元。协议约定,瓷厂需安排那洪村二十余名劳动力进厂工作,并每年从总产值中提取0.3%资助村公益事业。如今,这些条款的执行情况成为村民质疑的焦点之一。
二、土地现状:权属虽登记企业,村民称程序存疑尽管土地及房屋权属证均登记在湛江市官渡瓷厂名下,且土地已办理出让手续,但村民指出,郑乔秀涉嫌诈骗改造证件、制作假证,未经村民同意办理权属登记。村民还指出土地尚欠出让金、已设立抵押登记等事实。备注文件显示,该场地“与村民有争议”,进一步加剧了双方的对立。
三、村民诉求:土地回归与历史公正那洪村村民主张,土地应归还村集体,并呼吁政府重新审视当年征地及证件办理的合法性。土地是村集体重要资源,历史协议的执行与后续权属转移需公开透明,符合政策与法律。
结语三十年间,一方是持有权属证书的企业,一方是坚持土地归属的村民。村民反映的郑乔秀涉嫌造假证、未经同意办理权属证件等问题,使这场争议不仅是法律与历史的纠葛,更是对基层治理与程序公正的考验。如何在尊重历史事实与保护村民权益之间找到出路,仍需社会各界的关注与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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