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 岁丧妻后,我与 48 岁女邻居搭伙过日子,她的一句离谱要求击碎我的晚年幻想…
婉清走的第三个星期,我去商场买了三件新衬衫。
浅灰色的府绸面料,挺括有型,衬得我腰身依旧利落。
镜子里的男人,刚过五十九岁生日,两鬓虽有霜白,可眼神里的亮光是藏不住的。
我抬手扯了扯衬衫领口,鼻尖萦绕着新布料的淡香,混杂着窗外阳光的味道,那是一种被囚禁二十二年后,重获自由的清新。
说出来不怕遭天谴,婉清的葬礼上,我对着她的黑白照片鞠躬时,眼泪是真的,可心里那块压得我喘不过气的石头,也是真的落了地。
这块石头,从三十七岁那年就压在了我心上。
那年冬天,婉清突然搬去了次卧,理由是我夜里翻身动静大,搅得她失眠。
我当时在国营厂当车间主任,正是身强力壮的时候,哪能接受这种近乎割裂的分居?
我敲过她的房门,好言好语求过,甚至放低姿态说愿意去客厅睡沙发,可门里始终只有一句冷冰冰的回应:“林国栋,你要是再逼我,咱们就离婚,让儿子女儿都跟着丢脸。”
离婚?我不敢。
那时候厂里效益好,我是众人眼里的青年才俊,家里有贤妻,儿女双全,是旁人艳羡的对象。
为了这份体面,为了正在读中学的一双儿女,我忍了。
这一忍,就是二十二年的无性婚姻,二十二年的同屋异梦。
外人提起我林国栋,没一个不竖大拇指的。
不抽烟不喝酒,工资月月上交,家里的米面油盐都是我下班顺路买的,婉清的生日、结婚纪念日,我从来没落下过礼物。
可只有我自己知道,这“模范丈夫”的外衣下,藏着多少委屈与不甘。
婉清把家里收拾得一尘不染,地板擦得能照见人影,衣服叠得方方正正,可她这个人,却像结了冰的湖面,冷得让人望而生畏。
她不再跟我聊厂里的事,不再问我累不累,甚至连吃饭都很少跟我同桌,总是等我吃完了,自己才端着碗去厨房吃。
最让我难以忍受的,是她身上的味道。
大概是从十年前开始,她身上就带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怪味。
不是汗味,也不是油烟味,像是消毒水混着某种腐烂的腥气,淡的时候几乎闻不到,浓的时候能让我胃里翻江倒海。
我有严重的洁癖,这辈子最受不了的就是脏和臭。
我偷偷在客厅、卧室喷空气清新剂,把家里的门窗整日开着通风,甚至借口厂里加班,躲在办公室待到深夜才回家。
婉清大概是察觉到了,从那以后,她总是穿长袖长裤,哪怕是三伏天也不例外,身上的衣服换得更勤了,可那股味道,还是像附骨之疽一样,挥之不去。
现在好了,她走了。
那个冷冰冰的女人,那个带着怪味的女人,终于从我的生活里消失了。
我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笑了笑,心里的念头疯狂滋长:林国栋,你还没到六十,好日子才刚刚开始。
就在我盘算着周末去公园学下棋,认识些新朋友的时候,门铃响了。
打开门,门外站着的是楼下的邻居,孟晓燕。
孟晓燕今年五十二岁,三年前跟丈夫离婚,一个人带着儿子过。
跟婉清的沉默寡言不同,孟晓燕是个热闹的女人,说话声音洪亮,笑起来眼睛弯弯的,浑身都透着一股烟火气。
她今天穿了件鹅黄色的针织衫,手里端着一个保温桶,热气从桶口袅袅升起。
“国栋哥,”她的声音带着恰到好处的关切,“看你这几天都是自己对付吃饭,我炖了点排骨汤,给你盛了一碗送来。”
我伸手去接保温桶,指尖不小心碰到了她的手背。
她的手暖暖的,带着点细腻的触感,像一股电流,瞬间窜遍了我的全身。
我愣了一下,抬头对上她的眼睛。
那眼神里没有同情,也没有惋惜,只有一种带着探究的温柔,像是一汪温水,要把我整个人都包裹进去。
“谢谢你啊,晓燕,太麻烦你了。”我接过保温桶,声音竟然有些发紧。
“客气啥,邻里之间互相照应是应该的。”孟晓燕笑了笑,目光在我身上扫了一圈,“国栋哥,你穿新衬衫了?真精神。”
一句简单的夸赞,却让我心里甜滋滋的。
我知道,我的春天,真的来了。
为了迎接这迟来的春天,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清理婉清留下的东西。
我给儿子林建军打了电话,让他周末过来帮忙,可他在电话里叹了口气,说:“爸,妈刚走没多久,你这时候清理她的东西,合适吗?”
“有什么不合适的?”我有些烦躁,“这房子以后是我的,我不想看到这些东西碍眼。”
林建军沉默了片刻,说:“爸,你要是实在想清理,就自己看着办吧,我周末要陪媳妇回娘家,就不过去了。”
挂了电话,我心里更不舒服了。
这儿子,从小到大就跟他妈妈亲,从来没体谅过我的难处。
算了,不靠他们,我自己也能行。
我从楼下找了两个收废品的师傅,跟他们谈好价钱,就开始搬东西。
婉清睡了二十二年的那张木板床,我第一个就想扔掉。
床板下面,藏着不少发黄的床单,上面还沾着难以清理的污渍,那股熟悉的怪味,就是从这里散发出来的。
“师傅,麻烦你们把这张床抬出去,还有里面那个衣柜,也一起搬走。”我指着次卧里那个老式的五斗衣柜,对师傅说。
那衣柜是婉清的陪嫁,当年她宝贝得不行,不让我碰一下,衣柜最下面的抽屉,一直是锁着的,她说是放私房钱的地方。
现在想来,里面说不定藏着什么见不得人的秘密。
两个师傅撸起袖子,正准备动手,孟晓燕突然从楼下上来了,手里还拎着一个布袋。
“国栋哥,你这是干啥呢?”她快步走到次卧门口,看着那张床,皱了皱眉,“这床还好好的,扔了多可惜啊?”
“有什么可惜的?”我拍了拍手上的灰,从口袋里掏出消毒湿巾,仔细擦了擦手指,“这床放久了,全是病气,留着晦气。”
孟晓燕的目光落在我擦手的动作上,眼神闪烁了一下,随即又笑了起来:“国栋哥还是这么爱干净,现在像你这么讲究的男人,可不多见了。”
她顿了顿,指了指那个五斗衣柜:“这衣柜看着挺结实的,扔了也可惜,要不我帮你问问,有没有人愿意要?”
“不用了。”我摆了摆手,“留着也是占地方,一起搬走。”
孟晓燕没再说话,只是站在一旁,看着师傅们把床和衣柜抬出去,眼神里带着一丝我看不懂的复杂。
看着那些东西被装上废品车,渐渐远去,我心里那股憋了二十多年的恶气,终于出了一大半。
接下来的一个月,我和孟晓燕的关系飞速升温。
她会早上给我带新鲜的豆浆油条,晚上喊我去她家吃晚饭,我会帮她修水管、换灯泡,陪她去菜市场买菜。
小区里渐渐有了风言风语,说婉清尸骨未寒,我就跟孟晓燕搞在了一起,说我是个薄情寡义的男人。
我不在乎。
为了所谓的名声,我憋屈了半辈子,剩下的日子,我只想为自己活一次。
孟晓燕和婉清,简直是两个世界的人。
婉清的衣服永远是黑、灰、蓝三种颜色,款式老旧,而孟晓燕的衣柜里,全是五颜六色的衣服,还爱喷淡淡的香水,身上永远是一股甜甜的花香。
婉清从来不会跟我开玩笑,而孟晓燕会讲笑话逗我开心,会在我下棋输了的时候,笑着拍我的肩膀说“国栋哥,下次加油”。
有一次,我在她家帮她修阳台的晾衣架,不小心踩空了,摔在地上,胳膊擦破了皮。
孟晓燕吓得脸色都白了,赶紧拿来碘伏和创可贴,小心翼翼地帮我处理伤口,手指轻轻拂过我的胳膊,动作温柔得不像话。
“国栋哥,你疼不疼?”她抬头看着我,眼里满是心疼。
那一刻,我心里的坚冰彻底融化了。
我握住她的手,轻声说:“不疼,有你在,就不疼了。”
孟晓燕的脸瞬间红了,低下头,没说话,可手却没有抽回去。
气氛正好的时候,她突然轻声问:“国栋哥,这二十多年,你怪过婉清姐吗?”
我的手僵了一下,心里的暖意瞬间被驱散了大半。
我苦笑一声,说:“怪?怎么能不怪?我是个正常的男人,有需求,有尊严,可她呢?把我当仇人一样防着,连碰都不让我碰一下。”
“我有时候甚至怀疑,她是不是外面有人了,所以才对我这么冷淡。”我越说越激动,“我不止一次让她跟我去医院体检,她死活不去,还跟我吵,说我咒她生病。”
“说白了,就是不爱了,嫌弃我了。”
孟晓燕沉默了许久,才缓缓开口:“国栋哥,万一……万一婉清姐是有苦衷的呢?”
“苦衷?”我嗤笑一声,“能有什么苦衷,能让夫妻分居二十多年?她要是真有苦衷,为什么不跟我说?我们是夫妻啊!”
孟晓燕看着我激动的样子,欲言又止,最后只是叹了口气,说:“也是,毕竟我不是你们,不懂你们之间的事。”
那天之后,孟晓燕再也没提过婉清,我们的关系,也越来越近。
婉清过世四个月后的一个雨夜,我终于捅破了那层窗户纸。
那天晚上,狂风暴雨,雷声滚滚,我正坐在家里看电视,突然接到了孟晓燕的电话。
她的声音带着哭腔,说:“国栋哥,我家停电了,我害怕,你能过来陪陪我吗?”
我二话没说,抓起雨伞就冲下了楼。
孟晓燕家果然停电了,屋里黑漆漆的,她缩在沙发角落,怀里抱着一个抱枕,吓得浑身发抖。
我打开手机手电筒,找到了电闸,推上去之后,屋里瞬间亮了起来。
“别怕,没事了。”我走到她身边,轻声安慰道。
孟晓燕抬起头,眼里还带着泪光,看着我,突然说:“国栋哥,我们搭伙过日子吧。”
我的心猛地一跳,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
“晓燕,我……我比你大三岁,而且……”
“大三岁怎么了?”孟晓燕打断我,眼神坚定,“我就喜欢你这样成熟稳重、又爱干净的男人。我们都这个年纪了,没必要再扭扭捏捏的,互相照应着过日子,不好吗?”
我看着她真诚的眼神,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一把将她搂进怀里:“好,晓燕,我们搭伙过日子!”
孟晓燕靠在我的怀里,肩膀微微颤抖,像是终于找到了依靠。
那天晚上,我没有回家,就留在了孟晓燕家。
她的卧室很温馨,墙上挂着风景画,床上铺着碎花床单,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香水味,跟我家那冷冰冰的氛围,完全不同。
躺在床上,我抱着孟晓燕,感受着她温热的身体,心里满是幸福。
我以为,我终于摆脱了过去的阴影,能过上自己想要的日子了。
可我万万没想到,这所谓的幸福,竟然是一场精心策划的噩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