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判决生效了,我啥时候能拿到钱?”
“被告还没给我钱,我要强制执行!你们赶紧拘留他!”
这是梅河口法院执行事务中心的执行法官和干警们最常听到的,但是否所有的执行案件都应直接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未能白首,情断债未了
原告小美(化名)与被告小帅(化名)曾是一对恋人,择一城终老,遇一人白首,二人大概会步入婚姻殿堂,但终因诸多原因,二人感情无法维系而选择分手。但小美曾在二人恋爱期间,将20万元借给了小帅,分手后小帅并没有将该笔借款返还,故小美诉至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小帅依旧没有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故小美向梅河口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对症下药,开“良方”一剂
“咱试试调一下,调成的概率还是很大的!”
“调解拿回钱的速度,肯定比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速度要快......”
执源治理中心研判了该案件是否使用“执前调”程序,在展开讨论后开出“良方”一剂,争取一次“药到病除”。一方面,考虑到双方曾是一对恩爱恋人,昔日能一次性借给恋人如此大数额的资金,必然存在一定感情基础;另一方面,若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小帅必然会受到强制执行措施带去的负面影响,二人关系也将彻底破裂,小帅有很大可能性不再配合执行,主动履行的可能性下降,执行时间也会延长。
“咱们执行,要尽可能地避免被执行人破罐子破摔,不能再给自己提升执行难度了!”
“执行,不是蛮干,而是动脑子,要学会利用‘巧劲儿’!”
故而,执行法官选择了通过执行前调解的方式,引导和督促生效裁判义务人小帅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
第一波“攻势”——带你认识强制执行
“现向你送达手续,若你不主动履行义务,将会依法对你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执行法官向小帅释明了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严重后果、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后其生活受限之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等具体含义。小帅听到可能会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后,沉默了许久。
第二波“攻势”——晓之以情好聚好散
“在你需要资金的时候,当时作为你恋人的‘小美’一次性就把钱借给你了,你现在想想她的好。”法理说了那么多,执行法官抓住小帅动摇的契机,立即开始了“攻心”时刻。“你俩当初肯定是有感情基础的,强制执行就撕破脸了,何不好聚好散......”
两波攻势下来,小帅第二天就来到法院,主动履行了全部判决内容,返还了20万元借款,双方也达成了和解,成功避免了一对昔日恋人因20万借款纠纷而反目,在一定程度上修复了双方的关系。
积极推动执行工作从“末端执”转向“前端治”,积极引导被执行人从“要我履行”到“我要履行”,既能为被申请人(被执行人)留存空间,在最大程度上减轻了强制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又能引导和敦促被申请人(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还能尽快帮助申请人实现胜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