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女子左手拿着五元钱,右手拿着一沓钱,错把一沓钱递给了卖菜的大爷,而大爷随后将这一沓钱揣到了后腰,说自己只看到了女子的五元钱,却没有看到那沓钱。 据牟视大观7月9日报道,张芳芳是一家小型超市老板,每天会迎接很多老年人来购物,所以会收到很多现金。 她一般第二天早上都会买菜去店里,一日三餐就在店里自行解决,很少点外卖。 当天她看到一位大爷挑的蔬菜很新鲜,于是也选了一样菜后准备付账。 张芳芳从挎包里拿出钱,由于不好找出里面的五元钱,于是把里面的一沓钱都拿出来,再从中挑选出一张五元的拿在左手。 她本来是想把这五元钱递给大爷,随手再把菜提过来,谁知道右手不听使唤,又把那一沓钱递给了大爷。 大爷也不客气,接到那一沓钱后,直接揣到了后腰,若无其事地看着张芳芳,心里盘算着怎么赶紧逃离这个地方。 可是张芳芳心里还在盘算着,中午除了这种菜,还想买一点其他的,于是又看向了大爷另外一个兜里的菜。 大爷因为紧张,把价格喊得比较高,不过张芳芳并没有在意,也没有讨价,又拿起一点蔬菜,让大爷称重。 大爷这时候慌了神:如果张芳芳再次付账时发现钱不见了,该怎么办?不过他镇定地想到了办法,到时候就说没看到就行。 果真如此,张芳芳接下来付账时发现自己的钱都不见了,于是赶紧在周围看了看,看看地上有没有,结果什么也没发现,于是望向大爷,而大爷却说:“你只递给我五元钱,其他的钱我可没看见哦。” 张芳芳冷静地回忆了一下,觉得自己付账时把钱全部拿出来了,既然地上没有,中途也没有人来抢过,那钱到哪里去了呢?她好像隐约觉得自己左手拿的是五元钱,右手的那沓钱好像也递给了大爷。 可是大爷不承认怎么办呢?后来她只能报警,最后监控还原了事情的经过,大爷也不得不将那笔钱全部拿出来。 不过网友们觉得大爷这种做法不好,那可是张芳芳头一天的全部营业额,这样拿着别人的钱不归还,太不诚信了。 一、大爷将女子错给的一沓钱揣进后腰不承认,这在法律上属于什么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122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 大爷这种行为属于不当得利。女子错把一沓钱递给大爷,大爷没有合法依据取得这笔钱,还使女子遭受损失,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二、女子报警后,大爷不得不拿出钱,若大爷一开始就不承认且没有监控,法律会如何处理? 法律强调“谁主张,谁举证”,女子作为主张权利的一方,需证明大爷获得利益(拿到一沓钱)、自己受有损失(钱不见了)、获得利益与受到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自己递钱给大爷导致钱没了)以及大爷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不是正常交易所得)。 如果女子无法充分举证,可能面临败诉风险,无法要回错给的钱;但如果能通过其他间接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上述事实,依然可追究大爷不当得利返还责任。 三、从法律角度看,大爷这种不归还他人财物的行为可能面临什么后果? 大爷明知自己取得利益没有法律根据仍不归还,属于恶意得利人。依据《民法典》第987条规定:“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 所以大爷不仅要返还错拿的一沓钱,还可能要依法赔偿女子因这件事遭受的其他损失,比如因处理此事花费的合理费用等。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文中人物均为化名,素材来源于牟视大观2025年7月9日报道。
发现各地有很多“红大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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