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房子我不要了!”近日,四川绵阳,一女子去新房验收时,打开一看,发现里面已经被陌生人入住,不仅通水通电,阳台上还有晾晒的衣物,女子去找中介理论,中介却表示这很正常,但女子表示,这样的房子自己完全不能接受! 说真的,买房这事儿,谁不是抱着攒了半辈子的期待去的?四川绵阳的张女士就是这样,今年6月咬着牙订下一套137平的四室新房,按当地7265元/平的均价算,这百万房款几乎是全家的底气。 11月下旬开发商终于通知验房,张女士特意约了装修队,想着当场敲定装修方案,可因为临时有事改到29号去,没想到领钥匙时售楼处空无一人,她只能自己取了钥匙往新房赶。 钥匙拧开的瞬间,她整个人都懵了,本该空空荡荡的毛坯房里,生活气息浓得呛人。 阳台晾着陌生的T恤和裤子,风一吹还晃悠悠的,跟宣誓主权似的;厨房灶台上积着一层油渍,水槽里居然留着没洗的菜叶子,旁边的冰箱嗡嗡转着,里面塞着可乐和牛奶。 最让她头皮发麻的是主卧,不仅铺着叠好的被褥,卫生间里还多了个蹲便器,不是工地上的简易款,是用水泥牢牢砌进去的,冲水管都接好了。 洗衣机里堆着没洗完的衣服,角落摆着饮水机,水电全通,这哪里是新房,分明是有人住了半拉月的出租屋。 张女士当场就给中介打电话,结果对方轻描淡写一句“工人暂住很正常”,就想把这事儿翻篇。 其实这话听着就气人,什么叫正常?去买新车,发现里程表跑了几千公里,销售说“试驾很正常”,这能接受吗? 房子这东西,和别的商品不一样,它承载的是“家”的意义,不是冷冰冰的钢筋水泥,张女士连沙发摆哪都没来得及想,陌生人就先替她“暖”了房,这膈应劲儿,搁谁身上都受不了。 从法律上说,没交付的房子所有权虽在开发商那,但开发商有保管义务,陌生人能随便进出改装,明显是他们管理出了大漏洞。 中介更别想甩锅,《民法典》早说了,中介得如实报告房屋情况,这种重大问题藏着掖着,本身就没尽到责任。 有律师说,要是开发商没按合同标准交房,张女士完全可以要求退房赔偿。 这百万房款,可能是张女士加班攒下的加班费,是父母省吃俭用的养老钱,不是大风刮来的。 中介一句“正常”,轻贱的不只是房子,更是普通人对家的期盼,说到底,这事儿不是“打扫干净就行”的小问题,是开发商和中介的责任心缺失。 大家对此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下您的观点!
